作者luciffar (政○不法平反名单-1)
看板About_Life
标题Fw: [检举] HateP_Picket 板主群违反板规3-5
时间Fri Feb 21 19:53:19 2025
※ [本文转录自 L_SecretGard 看板 #1dh15_c- ]
作者: luciffar (跨虾小 美宏敢逆) 看板: L_SecretGard
标题: [检举] HateP_Picket 板主群违反板规3-5
时间: Wed Feb 12 11:11:56 2025
检举人 :luciffar
检举对象:freddy50301,smallxxoo,gerund
看板名称:HateP_Picket
诉求内容:板主失职怠惰 板主群违反板规
检举事由:
政检3-5
5.在政检板被水桶视同剥夺使用者之检举权力,检举案不予受理,除本规定
当检举政黑板规第三章言语/漫骂攻击规范且涉及点名特定板友时可例外。
1.
三位版主超过七日仍未帮忙发布检举案
造成本人丧失一次检举 一次申诉之权利
本人水桶期间 多次与版主积极沟通
并请求帮忙转录所需附件至小组
三位版主只转了两篇上小组
两篇还转成同一篇也没检查
共计检举案X1 申诉案X2 也不帮我发布
态度极度消极 建请小组长从严审理 加重处分
2.
因检举超过七日
请小组长直接判决检举案既可
本人已经按照版主的标准
指涉=1F 用语判决书等也有详细说明
我想不到不帮我发布检举的理由
[附01] 政黑原文
[附02] 沟通信
[附03] 沟通信(请求转录之证明)
[附04] 沟通信(请求转录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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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9.217.197.16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739329919.A.9BE.html
※ 编辑: luciffar (49.217.197.164 台湾), 02/12/2025 11:44:23
2/13 修正部分用语
2/2~2/12
三位版主合计转录三篇
其中一篇转到一样的
所以总计是两篇
三位版主十天转两篇 这个效率...
组规 5-12请小组长列入参考
(检附文件需由当事人或板主转录至本组做为判决依据)
之前有几封是小组长代为转录的
在此感谢小组长 辛苦了
但是我觉得不是很妥当
这工作应该是板主要做的
版主将来面对类似请求而不转录
请小组长直接依照组规处份
希望板主对於沟通信能有更积极的作为
否则就失去沟通的意义了
※ 编辑: luciffar (49.217.194.165 台湾), 02/13/2025 08:38:01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luciffar (61.223.135.109 台湾), 02/21/2025 19: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