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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房客轻生变凶宅!房东「求偿616万」败
时间Sat Nov 8 18:04:38 2025
房客轻生变凶宅!房东「求偿616万」败诉原因曝光
▲凶宅示意图。非本文事发地。(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新北市板桥区一名黄姓房东将房屋租给吴姓男子,岂料不到一个月吴男在租屋处跳楼轻生
,房屋因此成为「凶宅」,价值大幅下降。
房东不满,向法院提告要求赔偿616万元,但因证据不足遭到法院驳回。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吴男租下板桥区某大楼的11楼房屋,没想到仅23天後,他便在屋内
选择结束生命。
黄房东认为,这场憾事让他的房屋瞬间失去市场吸引力,价值大幅缩水。
因此,他援引《民法》侵权行为条款,向吴男的遗产管理人提告,要求损失赔偿。
然而,法院审理後却判房东败诉,理由在於关键的举证问题。
法院指出,虽然吴男的行为确实不符合善良风俗,且他在轻生前与警消对峙一段时间,显
示其精神状态尚能辨识行为後果,构成「间接故意」。
然而,问题出现在房东的损害金额计算方式上。
他以一篇硕士论文中的凶宅减损比例为基础,并引用一年多前的房屋交易价格来计算赔偿
金额。
法官认为此方法过於笼统且不具公信力,因论文数据来源不明,且房市行情变化快,缺乏
针对个案的分析。
法庭最终认定,尽管房客的行为构成侵权,但房东未能提供专业机构的估价报告,无法清
楚证明损失的实际金额,导致诉讼无法成立。
法院判决房东败诉,并须负担诉讼费用。
此案提醒民众,法律求偿除了主张合理性,更需重视证据的准确性与公信力,全案仍可上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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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rk45641: 真的很可恶,随便在别人的房子自杀。 11/08 23:38
2F:推 xmmy11: 不要租人啊 11/09 03:44
3F:推 earnformoney: 房东贪小便宜,不请估价师监定,怪谁? 11/09 19:08
4F:→ jimshih: 楼下清德宗粉笑死哥表演边笑死边吞火剑 11/09 20:24
5F:→ tjbulls: 我不是 楼下笑死哥 11/09 22:36
6F:推 u987: 这种胜诉也拿不到钱 11/10 10:04
7F:→ t90748853: 不明白,跳楼不是死在屋外吗? 11/11 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