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dh (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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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台湾该废死刑还是重刑?
时间Thu Feb 28 16:07:57 2008
※ [本文转录自 politics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tics
标题: Re: [问题] 台湾该废死刑还是重刑?
时间: Thu Feb 28 16:01:46 2008
尽管大家可以用逻辑推论出来
没有死刑 应该会有更多杀人犯
但大多数的研究都不支持这个假说
或许 杀人是很冲动的
或者说 犯罪者会有强烈的自我假设「我是不会被抓到的」
(不会被发现 或 可以逃出国)吧?
你看 全美国不都谣传被关进去会被开苞 但犯罪率并没有因此降低啊
国际上 司改的主流 如同之前r大所说 是以教育刑为主
废体罚 废死刑 却不反对超长刑期
把刑罚从「警告下一个可能犯罪者」 -- 因为研究上不认为有效
变成 「 让他不会再犯 」-- 藉由教化 、假释追踪 或 关到死...
这里面 电子去势 或 化学去势 变成争议点
因为它既会残害受刑人 又能达到「阻绝再犯」的效果
当然我们不一定要支持这类思维啦
「人权天授」 之类的...
在美国 很有趣的是 有些州因此调整死刑 改成注射瞬间致命毒剂
而且是针先打好 要死刑犯自行按装在拇指上的一个钮 毒剂才会注入
这样 算自已决定死亡?
-- 规避宗教上 「夺人性命」的问题 不知道上帝会不会觉得很有创意
原则上 我支持
1. 加重所有的徒刑
2. 采罪刑累计 - 伤一个人算一案 每案的罪刑可以累计 像美国杀人犯有七个死刑这样
3. 废除「无期徒刑」制 把徒刑总计改为无上限
重刑累犯 一条一条加起来 判他个百八十年 没有唐三藏解救出不来 这样
4. 加重金融犯罪刑则
5. 提高金融犯罪、商业过失 罚金裁量额度 纳入「惩罚性赔款」概念
-- 除了赔给受害人 法官可以决定由法院设基金 判罚捐给基金
目前 台湾法院还不习惯判赔钜额罚款 一方面是不希望人民变得爱告企业
但在美国 法官的权限很大 他可以跟原告协商 要原告提一些公益基金会
把罚款捐进去
6. 废除死刑
7. 加强假释者的辅导就业 与 监控通联
在美国 只要假释犯没有依规定一周或两周跟假释官连络一次 马上取消假释
把你通缉抓回来
不过 以上作法要有相关配套变更
1. 监狱空间要扩充
2. 司法官员额要扩充 -- 一案一判的话 可能会判很久 或是要判很多次
第一点 是台湾现在的瓶颈 连土城想迁看守所都找不到地方了
我不认为 一定要把假释条件变严格
不过 如果监狱床位持续不足 很难要狱方不「能放就放」
改革措施除了设计要完整 不能想改什麽改什麽 之外
推动改革者 也要注意
改革到位时程 的问题
如果说 一系列的改革 一开始冲出成果 改了一两项
然後停滞
这样一开始的改革 反而会因为无配套、法规不协调出现漏洞 让人民对改革反感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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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幼家贫 既无嗜好 不学无术 亦无专长 唯打翻茶杯 或饮料罐 或新鲜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面 铝铁生熟不锈钢 大小利乐锡箔包
有色无色玻璃 软壳硬壳塑胶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无一免湿
初时心喜 触翻热汤而後败兴 久之或忧 撞倒汽水反得释然
本为一时之误 积久成习 偶一为之 还傲世中无双
故以为好 便作所长 因姓黄,自号
「掐倒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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