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choon (一蓑烟雨任平生)
看板PttLaw
标题Re: 请问.....
时间Mon Apr 14 14:22:00 2003
※ 引述《hsuwei ( Breakpoint )》之铭言:
: ※ 引述《vicamo (滹欻吰寣昒烼峘曶)》之铭言:
: 以上这个我同意vicamo的观点
: 以目前的状况来说,站方应该提出更明确的解释与标准
: (其实也不一定要站方,因为站方也未必是全知全能的
: Alfred兄,如果您可以给予一个合理的标准的话,请提出来给大家参考吧!)
: 而并不只是放任「不指定客体自由」这种标准
: 现在,外星人、小白、猪狗娼妓这些东西都纷纷出笼了
: (.....以前某些我还看得起的人,现在开始让我失望了.....)
: 而这些都是在目前的标准内所被允许的
: 所以按照此标准实行下去,大概会恶性循环、大而降低PTT的水准
: 我想,这并不是许多站内网友所乐见的
: 之前我可以承认站长的判决,是因为他是以规则论事(这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 那是在执法的层面上
: 而且有些事情可以依照司法者「自由心证」的空间来判断
: (但老实说... 我渐渐认为目前此弹性空间过大,大到了不合理的地步)
: 但以目前观之,PTT的规则似乎有了漏洞,使得问题会沿此漏洞而生
: 所以现在我们所需要的是更严谨的规则,补起漏洞、解决问题
: 我认同Alfred的观点,「不指定客体」未必不属「人身攻击」
: 至少... 在对第二人称时,通常是不用指定客体的
: 而许多文字存在的地位,则存在於模糊地带
: 所以我会认为该针对此事给予更严谨的定义
: 另外,一件事或许对其他人而言只是小事
: 但对受害者而言则未必如此
: 更何况...「尊严」这种东西,对许多人来说是有其重要性的
: (否则我们就不会有对「人身攻击」、「严词侮辱」这类东西的惩罚了)
本站长从来没有说过「不指定客体自由」这种鸟话
而是有人逻辑不通随便把别人发言扩充解释
在昵称使用第二人称「你」时本来就是没有指定特定对象
你自己去对号入座不是自讨苦吃?
如果你在回文章或回信时,使用了「你」的称呼
照一般看法,都会认为这个你是指你所回应的文章作者
如果你在Ptt站骂「giniro」,当然会认为你骂的是PTT的giniro
除非你自己声明你骂的不是PTT的giniro
是不是有指定特定对象是要看当下的情况的,也要了解前因後果
不要因为站长说在昵称用「你」是不指定特定对象
就没头没脑的把他扩大解释为所有的骂人脏话都可以用没有特定对象来诡辩
这样只会让人怀疑这样解释的逻辑人是不是有问题
本站没有鼓励人身攻击,而是你要告也要提出合理的理由
站长的工作不是道德重整委员会,不是要净化本站的言论
不要看到你觉得是脏话的东西就急的跳脚,就要站长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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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有木兮木有枝
心悦君兮君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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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