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verpass (潇洒走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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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李念祖:印花税是恶税 早应废除
时间Wed Mar 3 11:26:01 2004
■ 记者林杰儿/台北报导
财政部考虑修正印花税法,扩大课税范围,使投资金额庞大的高铁工程案可能面临须缴交
巨额印花税的压力。理律法律事务所合夥律师李念祖对此表示,印花税是恶税,早应废除
,而财政部「不减反增」,修法扩大工程契约等承揽契据的课税范围,有违宪法租税法定
与合理课税原则。
现行印花税法开宗明义即规定,在我国境内开具的银钱收据、买卖动产或不动产、工程承
揽等契据,均须依法缴纳印花税。许多金额庞大的工程标案也因此都在国外签约,以规避
千分之一的印花税率。
不过为扩大税源,财政部日前决定修法,在承揽契据部分,即使是在国外签约,但提供的
劳务成果若是由国内使用,则仍须依工程签约金额的千分之一课徵印花税,该草案目前正
由立院财委会审查。若通过,总工程金额庞大的高铁案即使在国外签约,仍须课徵印花税
,也因此备受外界关注。
李念祖指出,所得税、消费税都有正当的课税理由,既有所得,就应课税,而消费是耗损
了一部分经济资源,纳税也很合理,但印花税则毫无课税的合理依据。
「随便找名目课税,就像政府任意跑到人民家中拿财产一样,」李念祖也举过去杀猪还要
报税的「屠宰税」为例,抨击自民国23年制定至今的印花税,不仅是部「旧法」,更是早
应淘汰的「恶法」。
财政部不减反增的课税动作,李念祖也质疑,「依法须课徵印花税的项目那麽多,为什麽
专门选金额较庞大的承揽契据一项来核课?」他强调,印花税的课徵本就缺乏合理性,而
财政部单纯以税收理由,选择承揽契据一项增加课税范围,更违反租税固有与法定原则。
李念祖指出,环顾各先进国家,都没有课徵印花税的不合理现象,即使财政部视其为重要
税源,而主张扩充纳税范围,但「只从税收考量出发,不问课税合理性,」立意则显有失
当。
【2004/03/03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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