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erDuck (達克鴨)
看板Bitcoiners
標題[新聞] 今年已罰11家幣商!金管會:高度監管虛擬
時間Sat Nov 8 03:21:17 2025
新聞來源連結:
https://blockcast.it/2025/10/30/fsc-fines-11-crypto-firms-this-year-plans
今年已罰 11 家幣商!金管會:虛擬資產專法將採「高度監管」
作者: 區塊妹 Mel
https://i.meee.com.tw/pkQSyJJ.png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30)日赴財委會進行「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專題報告時表態,對
加密貨幣、穩定幣的監管態度將採取「循序漸進、謹慎友好」的原則,但專法上路後,將
比照金融機構採「高度監理」;針對業者在洗錢防制上的缺失,金管會今年來已對 11 家
幣商開鍘,合計裁罰金額逾 1,300 萬元。
採「類金融」高度監理
立委林德福關切,目前金管會已核准並納管 9 家虛擬資產服務業者(VASP),但台灣民
眾持有加密貨幣不到 5%,加密貨幣投資滲透率遠低於美國、南韓的 10% 至 15%,金管會
是否應加快腳步、追上國際市場?
彭金隆回應指出,虛擬資產雖發展迅速,但仍屬「發展中市場」,尚未達到資本市場、金
融市場的成熟程度。各國目前普遍都在建立法規的階段,金管會對虛擬資產市場的態度是
「
不急,但也不想落後」。
至於監理方面,彭金隆強調, 專法通過後,會將虛擬資產業者視為「
類金融機構」採行
高度監管,資本額、內稽內控與財務都必須符合一定標準;在防弊上,現行規範僅要求「
同業間資訊聯通」,專法實施後,將進一步擴大為「異業聯通通報」。
11 家幣商挨罰 1,300 萬元
今年金管會針對 12 家虛擬資產業者進行金檢,發現業者在反洗錢、打擊資恐與防制資助
武器擴散方面存在缺失,金管會依據檢查局意見,由證期局核處裁罰,今年來已對 11 家
業者開罰合計超過 1,300 萬元。
研擬 8 子法、納管穩定幣
根據昨(29)日預先公告的書面說明,《虛擬資產服務法》若順利完成立法三讀,金管會
最快將於明年上半年完成制定 8 項子法,其中有 7 項將專門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業者(
VASP),涵蓋從公司設立、財務管理、內稽內控、資安維護、委外作業到防詐與異常交易
處理機制等面向。
此外,VASP 未來須嚴格分離自有與客戶資產,建立保證金與信託制度;金管會也將推動
同業公會自律運作,協助健全市場秩序。
在 8 項子法中,最受矚目的莫過於最後一項—— 穩定幣發行與管理辦法,旨在明確規範
發行人資格、最低實收資本額、申請程序、可發行之穩定幣種類、應用場景、廢止許可事
由、準備(儲備)資產設置與定期查核要求,以及穩定幣發行與贖回的操作流程。
金管會初步傾向由具「十足準備資產」能力的
銀行業者,優先作為穩定幣發行人。
金管會強調,專法通過後,監理層級將從現行僅針對「洗錢防制」的登記制,正式提升至
「
特許事業監理」,監管範圍將涵蓋交易人保護、財務穩健與市場公平。同時,金管會將
強化金融檢查與阻詐防護機制,確保市場風險可控、交易安全無虞。
評論:
想當初加密貨幣的監管機構還在那邊推來推去的時候,
我就說讓金管會來管絕對是大難臨頭,結果當初還有人在喜迎咧。
金管會就是設計出來用來做Banker間利益平衡與分配的組織,
怎麼可能會幫忙發展真的區塊鏈?
當然是盡量把真的區塊鏈鎖死,你就算可以買賣也不讓你提領啦。
或是乾脆把銀行的資料庫貼上"區塊鏈"就完事了。
現在台灣交易所的KYC/AML都搞得比一般銀行還要嚴格了。
甚至還要查身家,身家太少是沒有資格成為專業的加密貨幣投資者的喔。
https://tinyurl.com/mrw3xk2f
所謂的專業投資人的資格就是資產必須超過3000萬台幣。
為什麼我會那麼堅持加密貨幣必須跟白皮書一樣被當成支付工具,不該太早金融工具化。
因為只有加密貨幣是
真實可用,讓加密貨幣對於社會
利大於弊。
這樣才有可能逃過政府的索命監管到死。
Internet當初也是一個去中心化逃離政府監管的科技。
但我還記得當時政府可是舉國大力推動的,資訊展還會發放上網體驗包讓大眾輕鬆撥接。
早期Internet上面的犯罪行為根本也沒比較少。
Internet上面最早的商業交易幾乎都是毒品、盜版等違禁品交易。各類盜版網站。
最大流量的網站則是色情網站。美國白宮whitehouse.com還會直接連到色情網站去咧。
但是台灣與大部分的民主國家仍然大力發展網際網路。
因為網際網路這種資訊革命很顯然利大於弊,讓資訊複製傳播的邊際成本逼近於零。
不再像傳統時代那樣,可能還要接線生或是相關機器circuit switch層層轉接。
現在也證明,網路經濟的土壤誕生了現在幾乎所有的科技巨頭。
其實Bitcoin在2017年以前也是有機會享受這種待遇的。
那個時候一堆企業都接入了Bitcoin這種中本聰當初夢想的全球金流網際網路。
https://bitcointalk.org/index.php?topic=1391350.0
微軟
https://www.bbc.com/news/technology-30377654
Dell
https://www.ithome.com.tw/news/89550
樂天
https://global.rakuten.com/corp/news/press/2015/0317_01.html
Steam
https://www.bitpay.com/blog/load-your-steam-wallet-using-bitcoin
甚至台灣也有wmall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90284
我的PS4與上百款遊戲就是在Wmall與Steam上用Bitcoin購買的
而且和BTC Maxi瞎掰的完全相反,Bitcoin在正常狀態下,日常支付可以在數秒內完成。
https://youtu.be/bY_tzmTrx_0?si=rzFJK_Tby9Fi3UPq&t=105
而且當時取得Bitcoin也極端容易,連外國人在台灣也可以免KYC/AML輕鬆購買
https://youtu.be/Ybcor1IyGeI
而且是有實際經濟效益的,譬如本來在台灣購買Steam不透過信用卡的話。
透過儲值卡需要額外負擔10%的通路費用。但用BTC的話就不到3%。
而且因為購買實在是太方便了,進到結帳畫面後再去超商買都還來得及。
當經濟效益出來了。對於政府來說,這就是利大於弊啊。
對於民主國家來說,人民也會透過選票去爭取自己的利益。
這才是在民主國家真正對付政府的最佳手段。
才不是像Maxi義和團,整天嘴上掛著"去中心化"就能對抗極權政府了。
https://i.meee.com.tw/7A8UJYJ.png
你在朝鮮有辦法用去中心化對付政府嗎????
假如這個中本聰世界線順利發展,而不是被BlockstreamCore的銀行LN強行分叉的話。
https://bitcointalk.org/index.php?topic=1347.msg15366#msg15366
那接下來可以期待的就是網路經濟的長尾經濟將可以蓬勃發展。
而不會受限於信用卡的最小交易金額或是跨國轉帳的高成本。
進到AI時代後,則經濟上優勢更為巨大,因為加密貨幣將是AI的自然貨幣。
幾乎所有除了加密貨幣以外的支付方式都需要自然人或是法人才能使用。
只有加密貨幣才是AI可以直接免申請,靠電子錢包就可直接使用。
而未來AI經濟必然吞噬自然人的經濟,那加密貨幣未來的市值才是真正無法估計。
就像是現在為了發展AI,到處找電力來源,甚至不惜發展與重啟核能。
為了發展AI經濟,那必定對加密貨幣開綠燈,不敢像現在的金管會一樣做破腦限制。
而且大概率也不會丟給金管會管理,就像是第三方支付這種經濟行為當然是丟給經濟部管。
黃金銀樓的註冊機關也不是金管會,而是經濟部。
幣圈就就算不丟給經濟部管,丟給數位部也遠比防弊重於興利的金管會來得好。
不過可惜我們現在的世界不是中本聰的世界線,而是銀行與政府的世界線。
銀行與政府可以說已經把幣圈掌握得死死的。
BTC Maxi整天把去中心化掛在嘴上,沒有政府我們幣圈活得更好~~~~~~
結果咧:
https://tinyurl.com/3kuuunne
現在的幣圈早就不是2017年以前那個BTC本位的幣圈了。
而是純純的美元本位的幣圈,並且被政府牢牢控制。
沒有美國政府提供美元流動性就快死啦。BTC這輩子也就這樣了。
連幣圈本位都達成不了,要挑戰金本位?
基本上在這種狀態下也不用說會變成什麼數位黃金甚至世界貨幣。
別的國家看你BTC被美國華爾街控制得死死的還會想要當外匯儲備嗎?
美債都在清了,還去買一個被美國控制且流動性更差的資產是在搞笑嗎。
連本來第一波就接受BTC支付的微軟,也對於BTC儲備投下反對票。
https://www.blocktempo.com/why-meta-amazon-and-microsoft-all-said-no-crypto/
而對於他國政府來說,加密貨幣就是一個弊大於利的產物。
目前最大的"應用",就是賭場籌碼,更不用說衍生的詐騙等犯罪行為。
台灣這種嚴管措施很多也只是抄歐盟的。
基本上幣圈在這些嚴管國家不可能會有什麼未來的。
台灣更不用說,大眾聽到加密貨幣第一印象就是詐騙,滲透率也只有個位數百分比。
一般大眾聽到要嚴管當然是喜迎啦。
政府直接訂一個"特許專法"管死死的,那基本上就是沒救了。
你能想像網際網路剛開始發展的時候,政府就訂立一個特許專法來管理嗎?
上網要KYC身家調查,設立網站要先過審,發文不能有敏感詞???那還發展個屁~~~
之前連要訂個數位中介法都會被罵死了,這就是民主國家民意的力量。
本來就該是政府修改各層面的組織與法律來適配網際網路。
而不是訂立一個專法來讓網際網路來適配政府。
同樣的,
真的要發展加密貨幣,不是訂立一個特許專法去管理。
而是修改各項法規與政府結構,讓政府來適配加密貨幣。
可悲的是我可以想像在未來,會有人拿著由某一銀行私鏈運作的台幣穩定幣專用APP,
需要KYC註冊白名單,銀行自己還會有AML黑名單。
而且除了該APP以外,沒有其他APP可以操作這條私鏈(資料庫)。
然後這些使用者還會喜迎說: 我總算用上了台幣穩定幣。
這就是中本聰的反烏托邦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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