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dulaw (iedulaw)
看板NTUE-LAW
標題[閒聊] 口試後有感
時間Sun May 2 18:00:31 2010
昨日順利完成的口試
不久的未來就有新一批生力軍加入本所
但在恭賀之前
略將口試中觀察的心得分享如下
一、排除因緊張而生的詞不達意,多數考生的準備似乎未臻完美。首先,就口試必問的自
我介紹、報考動機、學習規劃與生涯發展等問題,多數人大多回答的片片段段,仔細串起
前後回答的內容,發生矛盾、空泛、欠缺關聯者所在多有,但這不是在口試前準備時,應
自行評估、擬答的基本工作嗎?
二、由於準備不足,匆忙應對口試委員的提問,以致回答內容不夠精確,甚至口試委員必
須一而再、再而三的換句話說,「引導」考生回答口試委員所希望應答的內容,這樣不夠
精確的回答,實為口試中的大忌,以致口試委員還可能當場好心地指導考生須對學習計畫
、報考動機等熟悉明瞭等情況發生。
三、因為教學資源有限,老師們都希望找出對本所最有熱誠、對學術研究可以有一步貢獻
的學生,因此,報考動機應是所有提問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觀察考生的回答,有的稱
因工作因素與文教相關、因工作需要法律背景的訓練、因為住居所與學校距離近、因為父
母工作之影響等等。實則,從報考動機中,還可以發現考生是否事前對本所有所了解,這
不是要考生對本所特色、發展一五一十的觀察背誦,而是藉由充分的了解,才能讓口試委
員知道你對進入本所是深思熟慮過的,是會自我負責的,更藉此評估未來投入本所研究的
深度。以此反推,報考動機,除了自我實現作為主要的原因之外,更需要點明,本所的教
學特色與方向,與自我實現的關聯為何,必要性為何。由此可知,像是「家裡住的近」、
「媽媽是老師」等,應避免以此為回答內容,應在短短的口試時間裡,指出「非本所不可
」的關鍵因素,才是回答的重點。
四、承第三點的討論,吾人淺見,目前高教資源有限,在招生名額固定的狀況下,到底又
找哪些學生,實有賴研究所針對自我需求與未來發展,加以選擇。研究所的學習性質,從
考生的回答略可區分為:終身學習、回流教育、在職進修、學術研究等面向。因此,本所
除了考量入學生是否謂法律系畢業背景之比例、在職或應屆生之比例外,或許,對於研究
所學習性質上的不同期待,可能也是必須考量的地方。
敬祝學安
作業、報告、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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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ncy1115: 05/03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