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aume (小草)
看板PttLawSug
標題[公告] 文章刪除
時間Thu Jun 2 14:26:58 2016
關於"[建議]將原告變成被告的法官適任與否的問題"討論串,
雖未達前公告所認定之洗板標準,
但仍為不適宜之筆戰文,相關文章予刪除並備存,
使用者若對判決或申訴案有疑義,請至上級板面提出,
請尊重本板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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