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mca0718 (捏抠嘛噜)
看板TaichungBun
标题[公告] 新板规/ Q&A /检举代码+ID+板规
时间Fri Jun 1 01:09:0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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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看板目前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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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站次数满 30 次,注册满 30 天 。
██ 劣文数 1 篇以下,方可於看板发文。
◤
另有[
商 业]资格发文限制
2018/06/01 00:00起 实际执行 [
新 闻]资格发文限制
板规更新日期:20180520 [
网路揪团]资格发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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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看板使用说明............p.3 3.推文管理............p.6
1.板务通则................p.4 4.特殊文章规范........p.7
2.发表文章相关规范........p.5
5.发文种类:
5.1 :[商业]..........p.8-9 5.9 :[资讯]..........p.11
5.2 :[徵求]..........p.9 5.10:[协寻]..........p.12
5.3 :[赠送]..........p.10 5.11:[板务]..........p.12
5.4 :[揪团]..........p.10 5.12:[问卷]..........p.12
5.5 :[闲聊]..........p.11 5.13:[徵才]..........p.12
5.6 :[请益]..........p.11 5.14:[其他]..........p.12
5.7 :[新闻]..........p.11 5.15:[其他]..........p.12
5.8 :[食记][游记]....p.11
6.板务Q&A..............p.13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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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使用说明
★ PTT 基本操作指令使用说明
.进入本板:
小z
.进入文摘:
Tab (协寻&动物救援,寻获或30天後清除、特殊文章暂存)
.搜寻板上文章: / 关键字
.查询M文及公告文:
大G
.丢水球:id前,按W .回水球:ctrl+r
.发表文章:
ctrl+p .文章送出:
ctrl+x
.修改文章:
大E .修改标题:
大T
.推文:
X或% .投票:
大V
.回应文章(回文):
r
.搜寻作者:
a
.查询文章资讯(文章代码):
大Q
.查询推文数文章:
大Z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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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务通则:
1.1 :本板用於交流台中所有人、事、物,文章需与台中相关且
30字以上,违者
删文。
1.2 :本板为
普遍级,并
受中华民国法规管辖,违法文章一律
退文禁言365日。
1.3 :板规执行采
一文一罚,蒐证以
ALLPOST板纪录为主,
本板资源回收桶为辅,
成功在板上发文即视为一篇,若一文违反二个以上板规,则
以最高罚则为主。
1.4 :分类、标题使用错误者
板主有权直接修改不另行通知。
1.5 :对於判决有疑义者须以
通告信向
所有板主提出异议,否则
不受理。
1.6 :因管理需求,所有检举、请益、建议只接受
PTT的推文及站内信作为沟通管道,
其余一概不受理;
不受理发推文7日以上未检举之检举。
1.7 :
签名档视同内文,有违规依照该违规项目论处。
1.8 :所有违规条例
一年内同类型再犯加倍,
蓄意累犯者则永久禁言。
1.9 :
同IP不同帐号洗版、手动置底、规避板规,则送帐务部查证。
若经站方查证为多重帐号,则
视为同使用者加倍处置。 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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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表文章相关规范
2.1 :违反PTT站规、组规者,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退文禁言。
2.2 :非板主请勿使用[公告]标题发文,
[公告]禁止板上回文,违者
删文禁言7日。
2.3 :
转录他人文章需
在原文推文徵求原作者同意,违者
删文禁言7日。
[PTT站务、组务公告、宣判不在此限]
2.4 :空白文、无意义文、一行文、注音文、手机操作失败文,一律
删文。
仅开放
[请益][闲聊][板务][新闻][食记][游记]板上回文,其他一律
删文。
2.5 :发文或推文
争吵、战文、板主视情况
公告劝导,
劝导无效得进行锁文或删文,
任何人皆可检举,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争吵者
删文禁言30日。
2.6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威胁、性骚扰,
请当事者亲自检举,如查证成立则被检举者
删文禁言90日。
2.7 :本板禁止无关台中的政治文,违反者
删文禁言90日。
2.8 :恶意或未经同意泄漏他人个资及隐私者(黑名除外),
退文禁言90日。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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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文管理
3.1 :推文定义,推文包含推文、嘘文、箭头。
3.2 :於多篇或同篇文章重复推文,内容相近或无意义,影响文章阅读之使用者,
视为恶意推文,恶意推文累计达3则以上者,
每3则累加禁言30日。
3.3 :於多篇文章发布
广告或游戏连结推文者,经所有板主蒐证确认後,
禁言二年并公告之。
3.4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删改他人推嘘文,
退文禁言90日。
恶意人身攻击、公布私人资料、板规执行则不在此限。
3.5 :经查证之BUG推文、广告连结推文板主得以删除之。
3.6 :
置底交易文除外,禁止於
任何文章中推文提供交易相关资讯,违者
禁言15日。
认定标准为
推文3行以上,内容提供收费服务资讯,或有相关商品提供。
PS1.
如有相"类似"商品,得以在他人的交易文中
推文,以推文方式提供
相同物品,
两行为限,推文者不受商业文之资格限制。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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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文章规范
4.1 :遭判决被处分之本尊禁言後,若再出现分身推文、发文、回文,送帐号部查证
经查证属实者,
本尊分身一律依本尊原判决加倍禁言,
上限7000天。
4.2 :於看板发表相似标题或闹版,
影响看板秩序者,视为洗板,
退文禁言90天。
重大紧急公安事件不在此限,但是板主得以维持秩序理由
临时调整版规。
4.3 :
手动置底
於
7天内
重覆发表相似标题或内容之文章者皆
删文禁言15日。
视情况保留其中一篇文章,或直接删除系列文章。
4.4 :禁止违法物品交易、赠送、徵求,违者
站规处置( 相关站规
#1QxtDwtm )。
4.5 :禁止发表
违法募款文、徵志工文,如需发表相关文章,
请将经政府核可之相关文件节录、扫描、照相...等方式寄信给板主,
经板主核可後方可发文,违者
退文禁言15日。
其他公益形式可以先私信问板主是否同意。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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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文种类: (自创标题、依照文章内文由板主自行认定分类。)
5.1 : [商业]文,本分类包含
[交易]、[合购]、[广宣]、[转让]、[出租]等项目。
依照文章实质内容分类,板主有权依照实质内容给予
合适分类和惩处。
5.1.1 发表商业文相关项目需有
发文资格,
登入400次、
发文篇数100篇,
并依各细项规则[5.1.2~5.1.8]发文,
细项间独立计算,违者
删文禁言60日。
资格未达者,得去
置底交易推文,相关规范详该专文。
[义卖]者仍延用此资格限制。
5.1.2 [交易]定义为以物品换取金钱,
每个月上限2篇,
隔月重置,
文内需列出
交易时间、地点、物品名称、价格、物品正反面实照,
限制在台中面交,资讯不足经板友或板主劝导满一日未改善者视为违规。
5.1.3 [合购]定义为透过其他通路揪团购买商品,
主揪不得为该商品之商家,
限合购板之合格转文,转文受板规2.3规范,
每个月上限2篇,
隔月重置,
如果是在台中市内找板友一起外出购买请用[揪团]。
5.1.4 [广宣]定义为推广店家服务(含无定点服务)、活动、产品、优惠、相关资讯,
限店主(长)、店员发文,
每个月上限1篇,
隔月重置,
希望能够给予PTT使用者优惠。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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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转让]定义为电信、健身房、会员卡、其他长期服务契约让渡,
由提供服务业者收取後续产生之服务费用,但不包含租屋契约,
每个月上限2篇,
隔月重置。
P.S.您续约,我拿手机=[转让] 我续约,您拿手机=[交易]
5.1.6 [出租]定义为房地产或物品之出租、转租、共同承租(找室友)、代租,
限台中市内,
每个月上限2篇,
隔月重置。
5.1.7 禁止提供代刷、代买、代购,揪团在外统一结帐者不在此限。
5.1.8 禁止低买高卖;禁止转售非卖品;禁止隐瞒物品实情。
5.1.9 置底交易推文应遵守专文规则,违者
删除当日全数推文禁言60日。
5.2 : [徵求]定义为买方以金钱、物品或服务交换特定物品或服务,代价不得为0,
[收购][交换][求租]均在管理范围内,电信契约转让视为商业文,
[徵求][收购][交换]文内应注明需求及愿意支付的代价(物品须附实照),
[求租]文内应注明地区、预算、需求,违者
删文禁言30日。
P.9
───────────────────────────────────
5.3 : [赠送]赠送合法物品,赠送者不得要求任何形式回馈,违者
删文禁言15日。
不得赠送违法物品,依板规1.2处置。
5.4 : [揪团]运动、外出购物、唱歌、电影、吃饭、出游...吃喝玩乐请用此分类。
5.4.1
线上揪团包含各网站、通讯软体之社群(例:Line群、FB社团),
发文资格登入700次、发文100篇,
每个月限1篇,
违者
删文禁言90日。
5.4.2 不开放金钱博弈类揪团(含卡片桌游),若文章内容涉及金钱博弈,
产生的法律行为由板友自行负责,并
退文禁言90日。
5.4.3
真实活动揪团7天一篇,欲更改内容请修文,违者
删文禁言15日。
5.4.4 文章中必须附注相关集合地点、活动内容、时间,违者
删文。
5.4.5 揪团在外行为与本板无关连,请慎选及注意安全。
若产生法律行为,由板友自行负责。
如人身安全问题需要协助(PO文协寻、文章备份等),板主会尽力配合。
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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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闲聊]每个帐号
1天1篇,违者
删文。
刻意闹板
退文禁言30日,再闹版
退文禁言90日。
5.6 : [请益]询问板友相关经验或无法以搜寻网站、电话查找解答的问题,
多项问题请集中一篇,限制
1天1篇,违者
删文。
5.7 : [新闻]每个帐号限
7天1篇,并遵守5.7.1、5.7.2,
发文限制,上站250以上,违者
退文禁言30日。
5.7.1 新闻文章需检附文章连结/出处,文章皆不得修改、上色。
5.7.2 不得於新闻中置入性行销,如有需求应以
[广宣]发文。
5.8 :
[食记]、[游记]关於分享在大台中食记、旅游的记录或是留影,
接受招待、试吃须诚实揭示。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