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ror405 (流河=L)
看板AI_Art
標題[閒聊] 馬斯克告openai大家站哪邊?
時間Wed Apr 29 09:05:31 2026
https://www.cna.com.tw/news/ait/202604290007.aspx
本案核心在於馬斯克的指控,他認為阿特曼(Sam Altman)推動OpenAI成為產業巨頭,試
圖挑戰Google、蘋果(Apple)和微軟(Microsoft)等大科技公司的利潤地位,而此舉已
背離其非營利初衷。
馬斯克在訴訟中主張,他遭到誤導,誤以為OpenAI的宗旨是以利他為導向。
馬斯克的律師莫洛(Steven Molo)在OpenAI與微軟律師發言前,率先向法院陳述時表示
:「我們今天之所以站在這裡,是因為本案被告竊取一家慈善機構。」
莫洛主張,OpenAI「已不再以全人類福祉為目標運作」,而是成為一家「以OpenAI及其最
大投資者微軟的利益而經營的營利企業」。
這段恩怨可追溯至2015年,當時阿特曼說服馬斯克共同創立OpenAI,並承諾這將是一家非
營利實驗室,其技術將「屬於全世界」。
馬斯克當時投資至少3800萬美元,但雙方在2018年正式分道揚鑣,隔年OpenAI基金會成立
其商業子公司。
微軟隨後展開投資,並將承諾注資的金額增加至130億美元,目前該持股估值約達1350億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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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影片也看一些了 覺得這就像是一個虛偽婊子跟她充滿掌控慾的前夫= =
個人是希望GPT能繼續活的健健康康啦 別影響我玩生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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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6.196.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I_Art/M.1777424734.A.F53.html
1F:推 ct13579: 馬斯克雖然也不是啥好人,不過阿特曼這樣搞滿差的 04/29 10:32
2F:推 rex7788: 調查一下金流就知道了 看是不是進私人口袋 04/29 11:00
3F:推 Supasizeit: 那整天光顧婊子店的都瓢蟲囉 04/29 12:45
4F:→ Supasizeit: 如果說話不算話要抓去關 馬思克自己先進去 04/29 12:46
5F:推 Vulpix: 明明是ClosedAI吧…… 04/29 14:29
7F:推 galaxy4552: 一直很在意馬斯克嗆台灣低生育率 他也不住這阿 04/29 17:05
8F:推 gino0717: 馬斯克怎麼有時間做這事 04/29 19:10
10F:→ patvessel: 大概不會被抓去關 不過賠錢恐怕閃不掉 04/29 19:43
11F:推 patvessel: 接下來要在陪審團審判公開證據 對OAI來說已經沒有好 04/29 19:46
12F:→ patvessel: 結局了 04/29 19:46
13F:推 ct13579: 看來對阿特漫不利 04/29 19:56
14F:→ kf21517: 兩個一起下去才是對AI最好的 04/29 21:52
15F:推 Vulpix: 也不算嗆臺灣吧。生不如死是事實。透過人口模型模擬本來 04/30 23:00
16F:→ Vulpix: 就會有那些結論,像是政策走錯路。 04/30 23:00
17F:→ hitlerx: 反正不可能站微軟那邊 05/01 01:59
18F:推 lyricslee: 笑死,也太自卑了吧 講事實 也覺得別人在嗆你? 05/02 09:45
https://finance.sina.com.cn/tech/digi/2026-05-01/doc-inhwmeqw5336773.shtml
https://tw.stock.yahoo.com/news/ai-數據倫理戰升溫-馬斯克承認-xai-使用
-031148388.html
原來馬斯克也在蒸餾 難怪之前別家靠杯被蒸餾時他在酸
※ 編輯: error405 (114.36.240.115 臺灣), 05/02/2026 09:59:28
20F:→ error405: 奧特曼通常不在場 5/22才會宣判 05/04 10:26
21F:推 ct13579: GG 05/04 14:41
22F:推 patvessel: Anthropic跟作家協會的十五億美元 05/04 17:03
23F:→ patvessel: OpenAI跟紐約時報的官司 05/04 17:03
24F:→ patvessel: 這些都說明它們自身也是在用公開的資料訓練自己的模型 05/04 17:04
25F:→ patvessel: 它們可以用公開未取得授權的資料訓練自己的模型 05/04 17:04
26F:→ patvessel: 那別人理論上就也能用公開未取得授權的資料 05/04 17:05
27F:→ patvessel: 也就是它們的產出訓練別人的模型 05/04 17:05
28F:→ patvessel: 我個人是覺得這更多是使用者合約或道德層面的問題 05/04 17:07
29F:→ patvessel: 所以只能用呼籲或是公開控訴而難以使用法律手段 05/04 17:07
30F:→ patvessel: 因為如果用著作權或資產角度 他們自己的立足點就不穩 05/04 17:08
31F:推 patvessel: 他們要靠主張"合理使用" 才能白嫖別人的資料 05/04 17:11
32F:→ patvessel: 所以很難否定其他人也主張 "合理使用" 05/04 17:12
33F:→ patvessel: 當然,除非說服聯邦政府讓這些公司能有獨特的法律地位 05/04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