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xxt31 (棒球好熱血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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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六街某房東的公告
時間Tue Jun 21 00:36:39 2011
如題
公告的內容大概是:
不續住的同學6/24學期前結束
如沒有退租是同續住,超過時間者將不退押金
跟我同一棟的應該都可以看到
當下我看了整個大傻眼
希望我是會錯意
照理來說應該是要依照當時簽的合約日期沒錯吧
況且本人我的合約也還沒到期
當初簽約房東也說可以住到合約到期
才住了約九個月就要趕人
那我繳了一年的租金是在繳什麼意思的
不知道是不是想急著趕人?!
明天要去找房東問問
希望是我誤會...
大家可以給點意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99.18
1F:推 tim2241257:拿合約出來看+問房東 06/21 00:44
2F:推 basketballj:先問!!如果堅持叫父母來說OR 打電話(偽裝父母) 06/21 00:45
3F:推 stu86142002:幹麻裝父母 自己問不就好了... 06/21 01:46
4F:推 neiloox:推樓上,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就好,都幾歲了~ 06/21 02:36
5F:推 basketballj:那也要看看人家屌不屌你摟! 06/21 09:28
6F:推 MRlightQ:問清楚好啊..宿舍都28號趕人了 這麼早搬出去怎換租 06/21 13:57
7F:推 rainie0907:請教官幫忙應該有用唷唷 06/21 14:59
8F:推 w76301:當初簽約有簽好 就不用理他 亂動你東西可以告它喔 06/21 17:07
9F:→ w76301:有問題可以問我 最近我幫我房東處理這種事 看了不少法條= 06/21 17:08
10F:推 gn03291206:可以公佈是哪間房子嗎?? 06/21 17:21
11F:→ Momo67:他應該也不是針對你阿!畢竟一整棟這麼多人!! 06/21 22:46
12F:→ Momo67:他搞不好只是公告給其他租到這學期的同學啊! 06/21 22:46
最近應該蠻多人在簽契約的
小弟在這裡提醒大家基本的幾點:
1.請注意合約上所有的數字
2.一定要跟房東拿合約,除了保障自身權益外
可能會有以下情況:
(1)大部分的人可能不知道
在外面租房子是可以報稅的(幫家裡減少一些稅金)
而房東的房租收入是必須報稅的
如果房客拿租賃契約去報稅
房東就得繳稅給國稅局
因此"有些"房東是不會或主動給房客合約的
房東以上行為可能有涉及逃漏稅之虞
可以打電話向國稅局秘密檢舉
檢舉成功者可得追繳回金額的20%
(2)合約上的房租金額比實際繳交的金額低
這種情形也是有逃漏稅之虞
這兩點應該是大家比較少去注意的地方
如果大家有以上情況,而且又是遇到"惡房東"
以上可以供大家參考參考
有不正確或需要補充的也請大家指教!!!!
※ 編輯: sxxt31 來自: 114.46.199.18 (06/21 23:58)
13F:推 MRlightQ:基本上房約簽到25號 口頭承諾說到月底可是為了新房客... 06/23 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