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zama (I Love Dan!)
看板Aboriginal
標題Re: 改名字
時間Fri Mar 17 11:05:44 2006
大家都用推文回應......可惜我不太會用,所以還是丟上來一堆東西,
希望不會污染到版面!
其實如 lawagav網友所說,這篇文章拿祖靈出來,沒有什麼新意!不過,
我也同意,祖靈是我們許多原住民的精神寄託,這點倒是沒有什麼問題!
回到姓名的問題,「如何為自己命名」是一種權利!所謂的權利,就是擁
有權利的人,就同時擁有「自我決定」的自由!這其實就是原住民族正名
運動的基礎理論:「原住民有權利決定自己要叫什麼」!所以,我們決定
叫自己原住民,而不是叫山胞或山地人!
套用到個人身上,一個個人當然也有權利決定自己要叫什麼,所以,原住
民有權利依據自己的理性判斷,自由地決定自己要叫什麼名字!這是「恢
復傳統姓名」的重要基礎!這個基礎是來自於「自我決定的權利」,而不
「恢復傳統姓名的責任」!這點,我再三強調,也多次重申解釋「責任」
的意涵,希望不要再有誤解!
針對本文內容,小弟也有小小意見,希望各位參酌:
※ 引述《lapidoth (光明之子 N )》之銘言:
: 前文恕刪
: 其實看到後來
: 已經跟名字這件事沒有關係了
: 只是想請諸位想想
: 您如果是原住民的話
: 跟家族跟部落的連結到底是如何
: 還是只是享受權利...卻沒有認同的
: 責任為何..
: 後果為何
: 自有祖靈做評斷..
: 反正你的祖靈認不認識你
: 跟我沒關係...
第一個部分是「原住民與家族跟部落的連結」的問題。
原住民與家庭、家族的連結,其實就只有親屬關係而已。換句話說,血緣或
擬制血親(收養)所建立的親屬關係,就是原住民與家族的連結!家父因為
工作的關係所以無法在原鄉服務,我自小就生長在泰雅族地區(我是排灣族
),可是不論何時,我回到屏東,家族裡面的人不會因為我的身份證上面寫
什麼戶籍地址、姓名而忘記我是家族的人!我想,以上與lawagav網友在推文
中的觀點相當符合我在部落的經驗!
第二個部分就是「享受權利就必須負擔責任」的問題。
雖然原文當中並沒有清楚點出,不知道是我誤解原文的意涵,還是原文刻意
不說清楚,不過就我個人的解讀來說,原文暗示享受權利就必須負擔責任。
如果我的解讀是錯誤的,那就不是針對原文,併此說明!
「享受權利就必須負擔責任」這樣的命題經常出現在恢復傳統姓名、回到原鄉
服務、會說母語才能加分......這類的討論當中。許多人用來證立這些責任的
方式,就是使用「享受權利必須負擔責任」這個命題!這項證立不能說是錯誤
,但是還是有非常嚴重的瑕疵!
比方說,我國許多法律制度提供人民優惠性差別對待!某些優惠性差別對待具有
「公法上請求權」的性質!也就是說,如果我向政府申請這些優惠,政府不給我
,我可以透過訴願或訴訟的方式,強迫政府給我這些優惠!例如,政府提供失業
者失業津貼,一個符合資格的失業者提出救濟津貼的申請,政府卻不給予津貼的
話,失業者可對政府提出訴訟!
享受這樣的社會救濟的權利,這些人有沒有負擔什麼義務呢?簡單的說,沒有!
憲法明文規範的義務只有「依法服兵役」以及「納稅」,一個女性失業者沒有服
兵役的義務,也不需要納稅(因為沒收入,不用納稅)。
如果主張「享受權利就必須負擔責任」的人,就必須主張取消這些失業救濟津貼
或是其他相類似的社會安全制度!
第二個要注意的就是「權利」與「責任」的相稱性!如果我享受的權利很小,可
是責任卻很大,這樣顯然不相稱!或是說,這個責任與權利兩者沒有關連性!比
方說,我國提供原住民學生高中以上的升學優待,其目的在於提升原住民族的教
育程度!因此,升學優待是與提升原住民教育程度有關!要享受加分就必須會說
母語,其目的在於強化族語傳承!兩者目的顯不相關,而會說母語才能加分,更
是有損於「提升原住民教育程度」之目的!(因為能加分的人變少了)因此,權
利與責任不能夠直接連上等號!比方說,會說母語才能加分如果成立的話,那就
也可以改成「忠黨愛國的原住民」才能加分,或是「愛台灣的原住民才能加分」
,這樣應該看得出來,責任與權利兩者隨意劃上等號的謬誤!
最後,我想要提醒我們原住民同學的事情是:「宗教情懷式」的呼籲或是「意識
型態的教條」都無助於原住民族社會現況的改善!什麼是宗教情懷式的呼籲?比
方說,我們是優秀的原住民族、我們有優美的傳統文化、我們是愛護生態與自然
共存的民族、要傳承民族精神(什麼精神?內容是什麼?)......這類的話,其
實跟「上帝愛我」一樣,「上帝是慈愛的」一樣!即便是真的,也不會讓我們原
住民的平均年齡提升,生活水準提升,教育水準提升或是我們的孩子過得更幸福
!
什麼又是意識型態的教條?比方說,這是我們原住民的神聖使命,不接受就不是
原住民!又比方說,這是我們對祖靈的責任,不做就不配作原住民......這類的
教條不僅沒有任何合理基礎,更是自大地將「誰有資格當原住民」或是「誰才算
真的原住民」的權力(POWER)抓在手中,這跟日本的殖民者說「有蕃地無蕃人
」(否認原住民是人)或是跟國民黨政府說「山胞是中華民族的一支」(強迫
原住民變成中國人)一樣值得批判!
--
士麟的小屋
http://spaces.msn.com/members/tza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8.156
※ 編輯: tzama 來自: 210.69.138.156 (03/17 11:07)
1F:推 lawagav:推一個‧社科院出身的對此類問題的切入及例舉就是明確簡單 03/17 11:15
2F:→ lawagav:身為工學院出身的我,就無法將想說的用更棒的方式表現出來 03/17 11:17
3F:→ lawagav:受益良多啊! 03/17 11:21
4F:推 tzama:呵呵.....我本來是醫學院的喔...... 03/17 13:59
5F:推 lapidoth:立委的姪子都講話了.... 03/17 21:00
6F:推 lapidoth:抱歉...回錯.. 03/17 21:09
7F:推 dovewhite:樓上好好玩喔......呵呵呵呵呵呵呵 03/17 21:50
8F:推 tzama:更正確的說,應該是工友的兒子......帥吧! 03/17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