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tte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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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antishit濫用版主權力惡意設人水桶
時間Tue Mar 21 20:11:15 2006
※ 引述《antishit (W. W. J. D.)》之銘言:
: ※ 引述《Esgibt (Gibtes)》之銘言:
: : 一、檢舉人:Esgibt
: : 二、被檢舉人:antishit(基督信仰板板主)
: : 三、檢舉事由:濫用版主權力惡意設人水桶
: : antishit設本人水桶,且未公告,但本人並無任何違規。
: 板主設違規者水桶需要公告嗎?
這是PTT慣例,
閣下是新來的嗎?
: Esgibt違規之證據如下:
: 在 3/19 amateratha 發表之〈[建議] 建議立即制訂明文版規〉一文中,
: 發表下列推文:
: 推 Esgibt:算了吧。這裡早被他們搞臭了。我要閃了。 61.64.207.128 03/19 20:11
: 本人根據基督信仰板板規及〈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中之規定:
: 「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八)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
: 佈告欄(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
: 、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判定該推文已有侮辱事實,
: 於是根據板規予以 Esgibt 水桶一週處分。
你看到不合意的文章就刪,
把基督教板弄成基要派的自爽園地,
他這樣批評有什麼不妥?
你不公告就浸水桶,
一來違反程序,
二來足見你之心虛。
: : 1.antishit告知,本人違反「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
: : 約」,因為該文具「威脅性」及「攻擊性」,且用字「違反
: : 討論禮節」。
: : 2.而其所謂「威脅性」及「攻擊性」,和用字「違反討論禮節
: : 」,是指我在被任意刪除之文章中所使用的「閉嘴!」(一
: : 次),及「挖糙!!!!!!我受不了了,誰來幫我把他掐
: : 死啊!!!」(一次)等用語。
: 在那篇已被刪除的文章裡,Esgibt 使用「閉嘴」一詞至少有2-3次。
使用「閉嘴」又如何?
閣下濫用板主職權,
隨意刪文,
濫設水桶,
這種無所不用其極打壓異己的行為,
豈是一個板主之本分,
那個板可不是閣下的個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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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阿摩司書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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