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cse (說謊的 xtt 杜奕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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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罷免申請] PoliticLaw 板主 Iamaidiot
時間Thu Apr 27 00:50:21 2006
※ 引述《ittt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你是否應該附上扁板板規這一條呢?
^^^^^
閣下在公告上用了"扁板板規這一條"了嗎 ?
既然不在
根據版規 內,哪為什麼要應該呢?
: 2.基本上版主不應過度干涉看板討論,但在衡量適當狀況下,版主有權主
: 動執行原則上需經人檢舉才處理的看板文章管理工作。
可是閣下”公告”的水桶理由,根據的版規,沒有這一條吧 ?
根據版規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水桶三天
好像沒有上述所說的條款,
這一定要等到申訴後,才跑出這一條法規嗎 ?
假如你真要引用前面條例水桶的話,麻煩重新公告。
試問像這種知法玩法的執法,那個網友能玩得過閣下呢 ?
: 依你在扁板的年資 (包括你的分身與本尊)
: 你應該很了解"檢舉"是協助板主處理板規的方法
: 但是這代表板主不能主動執行板規嗎?
板主主動執行板規,那就麻煩”公告”寫清楚,
不是等網友申訴後,再來五四三。
請問閣下公告是不是寫,”經人檢舉”呢?
有沒有提 ”板主主動執行板規”呢 ? 沒有吧 ?
不同的公告,自然申訴也不同吧。
這申訴到了一半,閣下卻說根據理由不是這個?這樣可以嗎?
: 如果你自己都不先去了解批踢踢授予板主的職權的話
: 我想你沒有資格指責任何人
: ※ 引述《zmcse (說謊的 xtt 杜奕X )》之銘言:
: : 英文名稱: PoliticLaw
: : 板主 ID : Iamaidiot
: : 罷免原因:
: : 偏袒扁版版主 ittt
: : 扁版版主 ittt 多次濫權說謊,証據確著,
: : 卻一直未見 PoliticLaw 版主可以公正執法,
: : 沒有一次可以獲得公正的處分,
: : 如此嚴重偏袒的法務,實為 ptt 法務之恥,
: : 請准予罷免。
: : 其他容後再補
: : [CASE 1]
: :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 : 請問經誰檢舉,
: : 沒記錯的話,該版主曾經說過檢舉請在板上檢舉。
: : 可是卻不見版上有檢舉文。
: : 請按照標準格式一律在板上檢舉或回應
: : 私下檢舉或回應者
: : 通通不於接受
: : 拿自己公告當屁的版主,應該早日下台。
: : 並請小組長糾正處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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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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