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llk (農曆過年要克制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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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證據]上篇的申訴
時間Fri Jun 16 14:42:33 2006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銘言:
: 板主對於WeareEnemy文章的處置已經提出說明
: 該文板主已經在很快的時間內刪除,並未引起爭端
: 你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應該主動向板主申訴
: 大多數的申訴處理都是不告不理的
: 要向小組長或群組長申訴之前,請先和板主溝通反應
: 對於板主處置方式不滿意再來提出申訴吧!
他把文砍了,漠視我的權益,我有去組務申訴ittt,更附上同一人在
2個不同時間發相同的文,居然前後處置不同。
更何況,第一次時,ittt連我也水桶3天,理由和前後因果我有在申訴文中提及。
第二次時,我自然不敢回文保留證據,以免受罰,只好用信件留存的方式
保存證據。
我最不滿的是,ittt在湮滅證據的同時,刪文理由居然是不要理無聊的人,
這樣的處理方式怎麼會是合理?
敬請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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