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bras (斑馬)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問題] 請告知無法至組務板發文申訴
時間Fri Sep 21 01:40:30 2007
※ 引述《aribus (衝刺吧)》之銘言:
: ※ 引述《Majestic ( )》之銘言:
: : 我的想法是藉由劣文機制,限制一些因為亂發文而被設劣文的使用者濫用申訴
: : 機制,至於發文未超過200篇 註冊不滿12個月的使用者,目前我傾向開放,前提是
: : 該小組有一位小組長能確實地執行管理小組底下的組務。
: : 我不想限制使用者申訴,如果用一句話來說明,我只想做個 經濟學裡面所提
: : 到政府應該扮演的角色 -- the night watcher.
: : 至於怎麼做才可以更好,還希望諸位能提供意見與想法。
: : Majestic
: 先問一下,非當事人可以參加討論嗎?如果可以,我想提我的意見。
: 首先我覺得先簡化問題,單純就zebras所提事件而言,他欲提出申訴,
: 但卻受限於組務版的發言限制,所以直接跳到群組版申訴,這到底是可以或不可以?
: 群組長第一次回覆是越級,不予受理。第二次回覆仍未明示,只言請充實文章。
: 也許群組長之前有處理過zebras相關事件,所以有個人看法。
: 但就zebras所提問題,不同於ohoho之前是受到劣文限制,zebras並未有劣文。
: 而發文未超過200篇、註冊不滿12個月的使用者僅不能在Acad_discuss、
: AboutNew、Law-Service三個組務版上發文,故此限制應非國家研究院共同之規定。
: 因此群組長是否可以做出明確的指示,方便其他日後欲申訴但卻有相同問題的使用者。A
: 其次用發文與註冊限制雖能對多重帳號以及惡意的使用者加以控管,
: 但同時也犧牲部分正常使用者之權利,組務版也並非只能提起申訴。
: 以個人為例,我註冊於2002年,上站4890次,文章僅50來篇,
: 正如同群組長所言應充實自我文章,所以我大多數時間選擇潛水不發言。
: 我想不能排除PTT上有一部分這樣的人存在,如果同時採用發文與註冊限制,
: 是強力但可惜的作法。
: 而發文、註冊、劣文限制原意是為對多重帳號以及惡意的使用者加以控管,
: 但是多重帳號並不代表惡意的使用者,
: 而一個被眾人認為是惡意的使用者會不會受到不合於版規的處置呢;
: 或是當使用者的劣文超過限制時,難道不能要求合於版規的處置嗎,
: 版主總會有行事不周的地方,如果完全不給他們申訴的管道,是有待商榷的。
: 當然小組長人手不足是一大問題,
: 申訴者也不希望處處像Pttlaw曠日廢時的審理過程。
: 但這應可以在程序上加以改進而非嚴縮申訴管道,如:
: 1.第一次申訴被駁回或維持原判,一個月內不可再提申訴。
: 2.連兩次申訴被駁回或維持原判,一定期限不可再提申訴。
: 3.有劣文的使用者申訴於群組版提出,將本來三級的申訴減少到兩級,
: 而如果申訴被駁回或維持原判,日後不受理同一帳號申訴。
: 我想應該還有很多方法或措施可以使用,
: 我也知道這牽涉到小組長與群組長的工作量,有現實的考量,本人僅提一點想法。
所言甚是,不過我希望群組長能將此事情分兩部分處理:
1.關於受理我的申訴案
2.關於申訴制度配套的改進問題
否則如果把第1.問題綁在第2.問題的前提上
第2.問題如果討論三個月,是否第1.問題的申訴案也要積壓到三個月後再說?
這樣對本人的權利維護極為不公。
我認為應該先處理第1問題
先以開放本人在組務板的發言權限,或是直接受理本人的申訴案
都是應該可以考慮的選項,不過請儘快處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41.183
※ 編輯: zebras 來自: 61.229.32.206 (09/21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