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jesti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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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組長蓄意包庇公開販賣槍械和濫權
時間Sat Dec 22 13:27:09 2007
※ 引述《theleaf (theleaffestival)》之銘言:
:
: 組長蓄意包庇公開販賣槍械和濫權
:
: 群組長您好,敝人是住澳大利亞墨爾本的樂生版網友,在此不才的小弟有兩個
: 部份向您投訴,請群組長務必絕對公平公正的處理,因為其牽涉到絕對犯罪的
: 刑法,敝人也已經透過越洋電話向刑事局報案了,到時請群組長務必配合警方
: 辦案,不包庇犯罪人和其組長,以下投訴分兩部份:一是:公開販賣槍械和包
: 庇。二是:組長絕對濫權。投訴人是我,被投訴人是歷史組組長MRZ。
:
:
: 一:公開販賣槍械和包庇部份
:
: 在大約十天前和一名網友在樂生版討論議題時,Trunicht清楚表明欲販賣槍械
: 給敝人,也清楚的叫我留下聯絡辦法,還有他們不零售等等的,我和Trunicht
: 的對話裡(好幾篇),只有一篇沒有談到槍械(就是第一篇),版主當時完全失
: 蹤,小組長MRZ在HisService的189已經承認了看到了我和T君的對話了,而當時
: 前版主並未注意,公開販賣槍械!當時小組長沒有及時介入,告知站方(因為站
: 方也從未聯絡我)!這本來就是當小組長的嚴重失職!而Trunicht如此明確的犯
: 罪事實(當時有講樂生版1521推文承認犯罪、1525和私郵公開販賣)!
:
: MRZ知情卻從未告知站方,離犯罪事實到今天已經十天了,MRZ從無聯絡站方做
: 出清楚迅速的處理,而明確犯罪人仍可以用他的ID在此活動,更是這個小組長
: 失職,而今天是因為我運氣好的確已經報備案了讓刑事局看過了,只是他們處
: 理需要一點時間,還有還好我都有備份起來,要不然小組長私自刪除所有證物(
: 而且是知情),又從未告訴站方保留存檔來協助警方辦案,豈不是又是令一次完
: 全的失職。
:
: 假如警方來查時,他們當時沒有備份怎麼辦(幸好我們都有),更扯的是我告訴
: 你Trunicht在那裡當時的最後一篇是留什麼?意思是我聯絡方式都給你了,你
: 怎麼沒有打來真沒種!MRZ看到了如此的事情,完全不告知站方處理(是因為他
: 是他的朋友嗎)?他是在為他的友人刻意掩蓋證據嗎?除了沒有備份告知站方,
: 最後MRZ還敢來回我一句:從頭到尾專找Trunicht版友糾纏不休。還沒有完呢!
: 最最最最最最最扯的是,MRZ還快速讓『明顯犯罪行為者』在他有『清楚犯罪事
: 實的版』成為版主,更別說是以快速通過的方式(一小時內快速通過),原來現
: 在台灣招標都是,只要第一個舉手就得標和結標了!
:
: 他是嫌他證據湮滅的不夠,還要找他的友人來double check嗎?敝人已經致電
: 刑事局說,上禮拜提供的證據,已經被他們兩人聯合湮滅了,他們到底有沒有
: 告知站方做存檔和處理?玩BBS不觸法是最基本的,更別說是刑事的罪行,版主
: 和小組長都是站方的眼和耳,這是最基本的!要不然要他們做什麼呢?不讓人
: 用PTT從事犯罪事務,是最低門檻最基本最低最低最低的要求,組長並沒有立即
: 告知站方,如這個都做不好,不是叫失職!還有MRZ可別賴阿!現在版主、組長
: 可都是MRZ!文可千真萬確是也是MRZ和Trunicht刪的,在HisService的189篇就
: 可以證明MRZ的確知情,在樂生版204又敝人再度提醒您一次了,他可別賴說他
: 沒有看到阿,那個驚嘆號可是他給的阿!他假如再能凹,我連最後一點骨氣都
: 可以不用給他了!
:
: 假如站方不處理失職的小組長和版主還有犯罪人,馬上聯絡警方協助我已經報
: 案的警方調查的話,還不給予失職小組長、版主最嚴厲的處分的話,更別說是
: 假如還想包庇,那站方最基本的防堵犯罪網,確定已經完全失靈了,畢竟已經
: 十天了,站方完全沒有處理就是沒有處理,誰的錯!完全是小組長和版主的
: 錯(現在兩個都是他),未防堵已經說不過了,還成為刻意包庇和湮滅證據的原
: 兇,假如站方還是不處理的話(或未將組長和版主因為嚴重失職而最嚴厲的處分
: 的話),的確有讓媒體告知社會的必要,敝人將會致電台灣給我比較好的媒體友
: 人,讓他們報導此事,但是目前敝人還是相信站方有其處理智慧和公平的機制,
: 完全耐心等待站方出手處理,沒有絕對的必要絕不動用媒體,目前敝人完全交
: 給站方。
:
: 完全沒有那麼難懂
:
: 在PTT犯罪事實 = 十天站方沒人處理 = 小組長知情 = 未告知站方 = 自己掩滅
: 證據 = 犯罪人還在繼續活動 = 犯罪人還被組長選當他在犯罪版的版主 = 自己
: 給他自己掩滅證據機會 = 還是未告知站方 = 還是十天站方沒人處理 = PTT防
: 堵網路犯罪機制完全失靈 = 要求站方處理(因為小組長和版主都已經無能了) =
: 如站方不做處理 = 告知社會和大眾媒體
:
: 我希望站方可以給予小組長和版主最嚴厲的處分,因為防止網路犯罪是最基本
: 的,必然大過ptt任何一條站規,小組長濫權不講,光是這一點我就希望站方給
: 予其最嚴厲的處分,只因為組長當ptt的眼的機制已經完全失靈了,畢竟這十天
: 以來!站方完全沒有處理,期待站方公正快速的處理。
:
:
這部份若您有證據請交由台灣警方處理,本站站務人員會配合檢警單位調查。
因犯罪而被起訴判刑確定之相關人員當然喪失 ptt管理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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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組長濫權部份
:
: 樂生版的申請理由如下 (請見AboutNew的233篇)
:
: 申請原因:
: 新莊有一處從日據時代就建造,專門收容台灣痲瘋病人的公立專門病院-樂生療
: 養院,這裡深刻記載了台灣痲瘋病的歷史,不僅是台灣百年公共衛生的縮影,也是
: 目前現存"唯一"能見證台灣傳染病史的史蹟;青年樂生聯盟的社區活動組希望在
: 此有個討論空間,為保存這歷史古蹟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來關心!!
:
: 其中清楚表明『希望在此有個討論空間,為保存這歷史古蹟努力』,請您看好『
: 為保存這歷史古蹟努力』,這就包括了一切有關討論『為保存這歷史古蹟努
: 力』的文章!歷史組有權不讓他們以此為由申請,或是建議他們換個組別,但
: 是既然已經接受申請(尤其是上面引號內的理由喔),而且也過了,也願意讓他
: 們有此權利在此開版(而且願意讓他們以此為由歸納此組),討論申請原因裡面
: 的事務,而且是已經那麼久的時間了,就因為新版主上任省麻煩(因為MRZ是代
: 理版主),所以乾脆直接閹割(用閹割版規),明顯失職和不尊重當初用心連署此
: 版的眾多網友,還有((國家研究院連署處))同意讓他們用此由在這開版的同意
: 和決定(而且是歸類歷史組)。
:
: 在投訴時不但玩著自問自答的遊戲,因為訂閹割版規的也是他,但是最後判的
: 還是他,眾多板友當然也有意見,但是他還對申訴者因為意見不同,而隨意編
: 個理由就任意水桶,就是因為省麻煩,還有小組長閹割版規以不是歷史為由,
: 所以無法對任何事提出正反意見(違者刪除或是完全水桶),理由卻只因為這不
: 符合他對歷史群組的期待,並且完全不聽取、不回應版面使用者的不同意見與
: 質疑,直接以水桶或鎖文處理(還有現在樂生板全是驚嘆號的SCREEN SHOT)。
:
: 而在HisService版43篇指出,樂生版在他尚未上任前就已經存在,而他也長期
: 洞悉此事,而也有網友提出,但組長執法態度已受爭議,或是建議改組(這樣也
: 不用浪費一些網友,在這段長時間因您失職的心血被你砍,就因為您心情好),
: 尤甚是最後處理的方式實屬又一次嚴重失職。
:
: 我記得原本樂生版好像有一千多篇的文章,很多是有意義的非戰文,但是被
: 他砍了只剩一百多,最後的回應是,怎麼樣因為我行,請群組長務必對如此
: 的舉動做應該有的處罰,最後他甚至於還在HisService的199訂下樂生條款,
: 明顯就是蓄意用盡所有技術性方式讓他自動廢版,請群組長務必處理組長的
: 完全濫權和失職。
:
: 199樂生條款
: 199定下完全由小組長判定看板文章有無價值、應否廢版的條款,完全違背
: 站方制定廢版制度時高度尊重看板使用者之參與及意願的涵義。依照該條
: 款,小組長可憑自己對看板討論風氣的主觀判定來論斷看板生死,完全失去
: 公開版面使用者參與的意義。
:
: 說實話PTT對敝人的生活並沒有重要到非他不可,只是有時上來看看關心自
: 己的國家,但是的確只是無法忍受欺負人的仗義執言,希望群組長公正辦理。
:
: 還有證據在HisService和Lo-Sheng版都可以看到,而且我都有備份,如有需要
: 請聯絡敝人。敝人在樂生版也會留一篇,裡面有所有事情的證據和實例。
:
: 再次感謝!
:
有關樂生板一事,茲做以下簡短陳述:
1. 群組長尊重各小組自治,除非重大事項,不直接干預各小組行政權。 就群組
長近一個月來觀察,樂生板之討論自 184篇 開始始為熱絡,唯185篇開始討論
文章鮮少有關樂生歷史,多數為樂生板板務及新聞轉貼。 該板之前板主未盡
好管理看板之義務及行使管理看板權限,管理上確有疏失,小組長以直屬長官
之權力直接暫代該板板主也無違法之嫌。
2. 小組長在暫代樂生板板主之後將 T 使用者設為該板另一位板主。 關於這部份
自從在下上任國家研究院群組長之後,任何一位板主參選人均需要將其政見發
表至該板所在小組之小組組務板, T 使用者只有在樂生板發表政見,程序上
有瑕疵 (請見 國家研究院 進板畫面 第一點)。
小結:
- 有關槍械販賣部份,板群組及站方完全配合檢警調查。
- 有關小組長暫代樂生板板主部份,待樂生板新板主確認,或樂生板看板凍結廢
除,或其他促使小組長暫代板主之理由消滅,小組長使無樂生板板主資格。
- 使用者欲參選擔任樂生板板主,請在該板所在小組之組務板發表政見,並由原
板主推薦之後,經小組長審核,始具板主資格。
Majes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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