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gon (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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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關於5549篇所引用之法規
時間Sun Dec 23 23:44:05 2007
請看Energiya版友在5549篇所引用法規第一條的第一行,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91.06.26)所規範的是「現有自衛槍枝」,與「可否販售」無關。
另請參閱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94.01.26),
第5條與之後的許多條文都明訂了相關禁制事項與刑期,在此就不一一列舉。
抱歉另開標題討論;但由於下列引述之本版置底文規定,故另文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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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訴] 類文章請附上相關證據後一規定提出
非當事人、板主或組長請勿回應此類文章,
否則將予以刪除,發劣文或水桶群組長依情事自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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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ngon 來自: 218.169.122.146 (12/24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