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med (奚我后 其后來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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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建議]落實法治精神的幾條審查基準
時間Tue Oct 7 14:57:21 2008
群組長既表明以本群組內各版法治取代人治的決心,可喜可賀。
但是敝人以為本群組內有些版主與或小組長可能不了解法治與人治的
區別在哪,甚至即使了解也無意改人治為法治,因此我們就需要一些
更清楚明確的審查基準。
所謂法治我想應該是指依法行政原則的確立,因此從行政程序法與
行政罰法上抄錄了一些基本原則,作為本群組內各版爾後發生爭議時
的審查基準。建請 群組長參考
1.違反版(小組、群組、站)規上之處罰,以行為時之版(小組、
群組、站)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2.版規有變更時,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3.處罰理由與數量事後任何情況僅得為減縮取消,不得為變更或
擴增為更不利於當事人。
在申訴到小組或群組的形式審查階段,若發現以上三種情況之一
以上,都必須立即撤銷原處分,毋庸續行實質審查。
第1、2點都已是任何文明社會必須堅守的法治原則,版規沒說可以
處罰的行為,就不能處罰。原來說要處罰,但在新的版規中未規範的
行為表示不需處罰,原不利處分應立即撤銷。
第3點道理更明確,處罰理由應當明確無歧異成立,令人心服口服,
豈有一再變動之理。過去有發生過版主水桶人用個理由,當事人申訴
後又變個理由,這表示理由不重要,我就是要水桶你到我爽才重要。
這也可以促使版主在作出處分決定時能更加謹慎,能考慮更加完備,
以求徹底杜絕亂槍掃射式的恣意處分。
中國現代史版即日起實行以上三項基準,歡迎大家監督我有無徹底
落實。
我個人相信,使用以上三項基準,可以減少許多本群組的爭議,也
才能真正體現法治精神。
尚祈 群組長認真考慮接受,以使本群組所有版面均能早日過渡到到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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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所謂"刀帥連",指的是中原野戰軍獨立二師139團3營9連.1948年淮海戰役
期間,該連49名官兵奉命堅守汶河南岸舊窯場達12小時.在連長谷子地同志指揮下
,共打退蔣軍3次進攻,擊毀敵坦克兩輛.出色地完成了掩護主力撤退的阻擊任務.
戰後野司首長為了表揚這種敢於與敵人拼刺"刀"的精神堪為全軍表"帥",授予
該連"刀帥連"的稱號.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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