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eyilung (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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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申訴] politics版主不當刪文
時間Thu Jun 11 16:17:53 2009
申訴人:leeyilung
申訴對象:政治版主Iamaidiot,及政治群組組務版Iamaidiot
事實及原因:
本人依據相關規定,即便版主與小組長為同一人,
仍應逐級申訴,先跟小組長討論過,再行申訴。
而我已在政治群組組務版跟Imaidiot討論過,
但無法得到令人滿意的答案。
附帶提一點,Imaidiot還叫我要"搞清楚",他說,由於他身兼版主與組長,
所以跟他有關的就不能在組務版申訴,叫我"不要在那邊浪費版面"。
但是逐級申訴,即便版主與小組長為同一人也應先與對方討論,
這是我在相關規定及其他申訴文章裡看到的。
希望站方對這一點能說明清楚。
並且,Imaidiot拒絕討論。我多次語氣平和的希望他能說明刪文的理由,
但他一直不予回應。我怎樣語氣平和呢?文章裡只有這一句:
「請版主給個說法,謝謝。] 他這次回嗆我之後,又馬上將文章設為禁止回文。
雖然說版主對於刪文的權限很大,但是這樣不理不睬,接著又強勢回嗆的作風,
並且禁止他人回文,是不是太過於人治,太過於傲慢?
經我多次詢問刪文理由,他卻完全不予回應的情況下,
最近這一次,我猜想了個理由,問他是不是那樣。
他回嗆我,說我是在扣帽子,他懶得向我這種人說明,也不想讓這種言論汙染板面。
文章位置:PoliticLaw
6099 ! 6/11 Iamaidiot R: [申訴] 雙重標準的刪文
個人以為,這種回應方式,非常不恰當。
底下列出我被刪除的第一篇文章,政治版刪文區,編號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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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談這些其實都是多餘的,在這次集會遊行法的修法過程裡,「人權」只是一個藉口
人權對政客來講是個作秀的藉口 對我來講是天賦人權
想當初紅杉軍圍城我也跟著去湊了一下熱鬧。
: 而已。如果真的要談,那兩黨的目的很簡單,對國民黨來說:修法的目的是為了讓自
: 己方便執政、可以控制集會遊行事件的規模,對民進黨而言,修法就是要讓自己可以
: 隨心所欲地舉辦各種集會遊行,並且在這個修法過程中想辦法扣國民黨威權的帽子。
前面講的很好,執政黨在野黨對於集會遊行總是有不同的想法。
不管哪個黨執政,執政了就不會希望你隨心所欲地遊行。
不管哪個黨在野,在野了就希望可以隨心所欲地遊行。
結果你這段話拉低了格調,只見黨性。
: 只有把那些滿口仁義道德的狗屁藉口通通移到一旁,那麼修法的爭議的內容才能看得
: 清楚。
人權對政客來講是個作秀的藉口,仁義道德是晃子。
人權對我來講是天賦人權,仁義道德是實質。
移開了實質,你還有什麼東西好看清?
: 在進一步討論前,必須要先澄清一件事情,就是一般的陳情請願並不屬於集會遊行
: 法的規範,警方不能根據集會遊行法來處理人民的陳情請願事件。至於兩者的差別在
: 哪裡,可以先參考現在集會遊行法的規定。拿陳情請願的事例來說集會遊行法多惡質
: 的人,若不是自己頭腦不清,那就是刻意要造成混淆。
誰在跟你講陳情請願,那是你自紮的稻草人吧。
: 第二件必須搞清楚的事情,是不管哪個版本的集會遊行法,都建築在必須申請路權
: 的前提下。如果我沒搞錯的話,路權絕對是「申請」而不是「報備」,但是包括連野
: 草莓搞的遊行,都沒有去申請路權。沒有申請路權而被警方掃除的集會遊行,也沒有
: 資格說這是集會遊行法的問題。
路權申請了又如何?問題就在於即便有了路權許可
集會遊行就可順利不受政府黑手的干擾嗎?結果問題還是回到集遊法本身。
繞了兩圈,說了等於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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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aidiot說我其中兩句:
「你這段話拉低了格調,只見黨性」「那是你自紮的稻草人吧」是在人身攻擊。
請問,他這樣的說法會不會太誇張了?
我是在就事論事,評論文章內容。
我既沒有問候他或他家人,
也沒有質疑他的學經歷(例如國文程度不好…之類酸人的話)。
那兩句話可以算是人身攻擊嗎?
評論某人的文章內容離題了,說他那段話是他"自紮的稻草人",
居然叫做人身攻擊??
我實在無法接受。
我被刪的第二篇文章,政治版刪文區,編號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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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這種論調重貼文章就能回答了。
: 老話一句,皇帝不會賣國,只有想當皇帝又當不成的人會。石敬塘想當皇帝想瘋了
: ,但是又打不贏前朝,所以他才會跑去向契丹借兵,甚至願意自稱為「兒皇帝」。
: 我從來不相信馬英九會賣台,因為他在台灣當皇帝當得穩穩的,國民黨內一堆人盤
: 算著排隊當皇帝,誰會想把台灣賣了讓自己當不成皇帝、還要讓祖國指派統治台灣的
: 人?
以皇帝為比喻不恰當。因為皇帝尊號為天下至尊。
集權力與國家民族象徵於一身,既得皇帝寶座,的確沒什麼好賣。
或者說好聽點,沒什麼好向上奉獻的。按照中國政制,皇帝是地球之王。
地球之王要把國土賣給誰?難不成賣給外星人?
所以你應該這樣說:一方之霸不會想賣國。
因為既然是一方之霸了,好好當他的頭,誰會想賣掉自己的地盤當個小的?
ㄟ~~~
會喔~
不然德國諸邦的統一會更難,
你們紅杉軍的加里波底不也獻上了自己手裡的兩西西里王國,
尊 薩丁尼亞國王維托里奧·伊曼紐二世 為 義大利國王。
要不要賣自己手裡的地盤,有時還得看他政治思想上那個想像的共同體是怎麼想的。
所以號稱有九思之德、九如之身的馬英九,會不會效法先賢諸輩,賣/讓出手裡的台灣?
你無法跟我說不可能。
: 只有那種在台灣選不上總統、當不上皇帝的人才會在那邊窮靠北,然後還想要把台
: 灣給賣了好過一下皇帝癮。你要說當年連爺爺跑去中國賣台我還勉強有可能相信,現
民進黨拿台灣賣給中國人家會嫌妳居心不良帶有毒藥。
賣給美帝我倒是很樂意。
: 在?會賣台只會是民進黨、而不是國民黨。歷史上叛臣賊子在出賣別人前,哪個不是
: 掏心掏肺、聲嘶力竭地嚷著自己是多麼地「忠心」、「愛國」?
你就先想想馬英九是多麼地愛他偉大的中華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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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刪文的理由
1.注音文。
我的申訴:通篇文章,就只有那一個 ㄟ 是注音,
而且只是用來表達一個講話時的語氣,並不是我打錯字沒有選字、不會寫、亂寫。
這樣可以構成刪文的理由嗎?這樣是不是太過文字獄?
2.打嘴炮。
我的申訴:我這篇文章只能算是在打嘴炮,然後刪除之?
對方文章裡都可以說"窮靠北"了,我這樣論理,還有舉歷史典故的文章,
算是在打嘴炮,應該被刪除???這樣會不會太過文字獄了啊?
然後對方的"窮靠北"卻一點事都沒有??
我被刪的第三篇,位置:政治版刪文區,編號3155
(這篇因為我的文章集中寫在一起,並未分散,所以就列我自己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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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人來說,ROC是國家。我也都跟外國人說台灣(ROC)是個國家。
不過發行貨幣、該貨幣還可以換美金日元,就可以戰倒對方的ROC是幻想嗎?
看看人家日本駐台官員怎麼說,看看美國怎麼看待你這個"國家"??
國際政治就像法律條文一樣,是寫來看的,
至於有沒有罪怎麼罰怎麼認定,根本是靠嘴皮。
台灣的地位?可能XX議未定,XX軍已渡海來攻,或YY為了民族大義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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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就這六行,請問一下,是又怎麼了?
而且大家立場或有不同,但總統是可以評論的吧?
刪文理由經多次詢問,Iamaidiot完全不予回應,最後出言諷刺:
「就當我辭窮吧,就當我在迫害你吧(如果可以讓你再自嗨一點,我無所謂)」
然後又將文章設為禁止回覆,這樣的做法是不是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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