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baby (燃燒吧! 嗨~北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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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錄][公告] 本小組檢舉辦法規範
時間Tue Nov 9 21:00:36 2010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1.
: 其實要掰三百字真的輕而易舉,尤其是廢文更是容易,只是浪費發文者及閱讀者時間而已
: 若是訂定版規或拉拔板主有爭議,或許還需要說明,但多數被檢舉情況皆為明顯瀆職
: 例如有板主一個月沒上站管板,還需要說明什麼?
: 畫蛇添足地解釋板主上站有多麼必要,多麼不可或缺嗎?(汗)
: 這種事情還需要提點已經不是資質魯鈍吧,
: 如果不是基本認知上有問題,就是明知故問、無聊找事情做...
: (讓人發廢文然後還要多花時間看廢文)
: 例如市政府社會局局長翹班一個月沒來辦公室上班,被民眾檢舉之,
: 還需要長篇大論說明這種情況對該局各部門產生哪些影響嗎?
: 並不是去辦公室喝茶看報紙,或者積案不辦需要舉證,而是連辦公室都沒踏進去耶
: 換個直接一點的說法:違規就是違規,縱使影響是零,難道就不用依法行政嗎?
目前這樣規定跟不用依法行政不畫上等號。
但是謝謝你的建議,敝組會參考。
: 2.
: 另外一個點就是,等到真的出事情了,要藉此駁回只是找自己麻煩...
: 範例:
: 1.某板主兩個月不上站
: 2.某人檢舉,影響理由未滿300字被駁回
: 3.向群組長檢舉小組長失職=>版務站長,結果相同
: PTT管理職已經夠黑了,等著出事情高潮的嗜血鄉民更多,
: 兩個月沒上站不馬上止血還反而放血,不是組務板暴動就是該板淪為歡樂天堂
目前這在本組還沒有發生,也謝謝您的關心。
: 3.
: 其實也有小組沒有限制多久上站一次,不喜歡乾脆取消那條規定吧
謝謝你的建議,敝組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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