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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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法規] 國家研究院科學群組檢舉辦法
時間Fri Nov 19 23:19:09 2010
※ 引述《Jasy (傑西)》之銘言:
: 國家研究院科學群組檢舉辦法 2010.11.11 修
: 1. 本小組組務只認定在本板張貼檢舉案。
: 2. 檢舉之目的為促進促進板務良好運作,因此
: 檢舉人請先寫信給被檢舉人,要求被檢舉人注意與改善。
: 並取得被檢舉人回應信件,若被檢舉人 1週內仍未回信,
: 請檢舉人再向本小組提出檢舉。
: 3. 檢舉人請填寫下面檢舉單內容,才得以完成檢舉程序。
: a.檢舉事宜
: b.受到之影響面 300字
: (不得抄襲與剪貼等,本組有權要求檢舉人修改文章,來輔助本組釐清真相)
: c.檢舉人告知被檢舉人之信件記錄等附件。
: 4. 本組收到檢舉單後,會告知被檢舉人改善,改善期限為 2週至2個月。
: 5. 改善期限結束後,本組會加以評估,可再給予改善期限 2週至2個月或裁決後結案。
: 6. 本組務人力有限,且組務繁瑣複雜,一次僅處理同一檢舉人提出之單一事件檢舉案。
: 因此同一檢舉人提出之不同檢舉案件(即便在同一篇文章),
: 本組會待審理案件結案後再處理同一檢舉人下一個檢舉案件。
: 7. 同一檢舉事宜與人物,本組僅受理一次。
: 8. 特定狀況下(如藉由檢舉擾亂本組運作),本組有權不處理檢舉案。
: 此為定案 將不再修改
: 感謝使用者建議
請問小組長 又修了 我該相信什麼??
#1CrE4FbU (Acad_discuss) [ptt.cc] [公告] 本小組檢舉辦法
※ 編輯: HIbaby 來自: 140.112.79.24 (11/17 23:53)
我是真的相信你在推文說的「你會抓」 結果現在結果是什麼
結果就是增加了一個
組務行政人員聘用規則 行政人員兼任板主不受小組組規板主怠職規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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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力抱著》心裡的忐忑 ◣╯ ︶▎ \ 時間跟我說會好的 決心放好了 這一次非你不可 ▏ ◣- ◤ ︱ 若這不是愛 那有過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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