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Ibaby (燃燒吧! 嗨~北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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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法規] 國家研究院科學群組檢舉辦法
時間Mon Nov 22 19:57:38 2010
※ 引述《Jasy (傑西)》之銘言:
: ※ 引述《hateOnas (討厭)》之銘言:
: : 請問小組長 又修了 我該相信什麼??
: : #1CrE4FbU (Acad_discuss) [ptt.cc] [公告] 本小組檢舉辦法
: 並非定案之法規就不能再修改
: 法規本就可隨時修正更新
: 至於修改原因 由於是HIbaby組長提案 我沒有細問不便推測 可直接請問他
沒修,只是編輯排版留下記錄。
: : 我是真的相信你在推文說的「你會抓」 結果現在結果是什麼
: : 結果就是增加了一個
: : 組務行政人員聘用規則 行政人員兼任板主不受小組組規板主怠職規定限制
板主受到處分已經停職。
組務人員是新制度。
這是兩件事情。
HI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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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9.24
※ 編輯: HIbaby 來自: 140.112.79.24 (11/22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