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ord (雷諾德)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申訴] 已在財經組務版申訴
時間Sat May 30 19:39:09 2015
文章代碼:
#1LJsoAAl
這篇是5/10日申訴
依據版規小組長須在七日內答覆
另一版友申訴經過11天小組長已答覆
惟本人申訴的部分已經過了20天
絲毫沒有任何小組長處理
在約5/20日向另一位小組長IanLi提出申訴
卻得到已經申訴了不得再申訴的答覆來刪文
結果本人的案件還是石沉大海
1.申訴人ID:lenord
2.判決書
主旨:lenord 大量自刪標的文,水桶10年。
3.申訴人:Sanji
類型:股板簡字號20150423-1
說明:經板主檢視板面,查lenord 大量自刪標的文,
且有前科在身,且依累進法,故依板規處以水桶10年。
◎板上自2014.11.3開始全面禁止自刪標的文
https://webptt.com/m.aspx?n=bbs/Stock/M.1415009733.A.A85.html
使用者注意,標的文處份是一篇一罰,且已經實施近半年,
且板上已有不少自刪標的文被處份者,
千萬不要說你不知道有這項罰則。
如要申訴請至Law-Service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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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版版規並沒有規定一篇一罰
2.S版主所說自刪標地的處分都有經過警告這段
所以我並不覺得版主可以這樣就桶我十年
況且說明部分寫說有前科在身
我第一次自刪標的,你總不能拿其他案例來桶我吧
這根本不一樣的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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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32985953.A.8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