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tos (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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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請 IMF 小組長釐清小組規的處分標準
時間Sat Jan 14 02:19:38 2017
以下為對
#1O8TWvgt (BoardCourt) 中「其餘有疑慮之處置」 C 項之重新裁定。
1. 針對 FECer 小組長未對已達免職標準之 GRE 板 daltuku 板主進行免職一案,
由於 FECer 小組長以及 daltuku 板主皆已去職,故對職務任免之處置,
不另進行追究。
2. 然而對於「國研院語言研究院板主請假規則」
#1FEZXm0h (LangService) 所述:
「6.板主連續 7天未上站也未事先請假者處申誡乙次,若超過14天則暫時停職。
被檢舉板主經暫時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者,得予免職,避免妨害板務運作。
板主累計申誡兩次停職 1個月,累計申誡三次則免職。」
其中僅說明「得予免職」之必要條件,卻未說明滿足上述條件後,
什麼樣的情況下小組長會將板主免職,什麼樣的情況下小組長不會將板主免職。
為避免該條小組規之執行缺乏一致的標準,致使使用者對板主免職與否產生疑問,
建議 IMF 小組長重新檢視該規則,若要繼續沿用,
可對「暫時停職後超過14天仍未上站者」的免職條件,
在該請假規則中作進一步說明。若該條規則有窒礙難行之處,
則建議 IMF 小組長對該請假規則作出適當的調整。謝謝。
國家研究院 代理群組長 si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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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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