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檢舉] gkc未經同意公開個資
時間Thu Feb 23 01:03:10 2017
檢 舉 人︰canandmap
被檢舉人︰gkc
檢舉事由︰未經當事人同意公開其個人資料
檢舉說明︰違反使用者條款與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
PTT 使用者條款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被檢舉人於21:26:59 2017發文申訴代群組長,其申訴主文中
含有他人之個人資料(姓名)
而之後轉錄至本板之兩封站內信中(21:27:52 2017、21:28:01 2017)
亦有該人之個人資料
本板無「文章中洩露他人之個人資訊」之相關規範,故依PTT站規為主
根據PTT 使用者條款第5點,以及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
之規定
被檢舉人之行為雖受第三款保障,然而與第二款規定所述不符
且有妨害該當事人之隱私權,因此視為違反其規定
所附證據:
● 6945 2/22 gkc □ [申訴] 不服Paulnewman子玄詐欺版友的違法判決
┌─────────────────────────────────────┐
│ 文章代碼(AID):
#1OhP6cWh (AboutBoards) [ptt.cc] [申訴] 不服Paulnewman子?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770022.A.82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67 Ptt幣 │
└─────────────────────────────────────┘
(站內信1):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維民所止)
標題 棋勝一著
時間 Fri Sep 26 08:55:0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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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弟:
恭喜你,你又贏了。
這次我徹底的敗了。
一年來的纏鬥我也累了,
真的也沒時間再處理每天的組務。
對我來說PTT的價值和你不同,
我不曾這麼大量的在外宣傳自己在這邊的累積,
沒有想把它當成一種累積名望的工具,
但或許我錯了,你對了,你的方法可行。
這次的事件我已經做了最後的努力,
目前雖然不到最後的結果,
但是我想就把他給結果了吧!
我撤守Life版,這個版的某些版規會恢復跟他版一樣,
比如指名制度在他版並沒有特別實施。
屬於Life版的特別版規,也將在我撒手後取消。
在社會上闖蕩,
朋友很少、敵人很多,
你做事情好自為之。
祝你事業順利
學道日增
愧為學長 曾XX
(站內信2):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維民所止)
標題 Re: 棋勝一著
時間 Fri Sep 26 10:58:35 2014
───────────────────────────────────────
說真的,我是動了氣的。
但事後想想就又悔了。
我想,以你頭腦之清楚,
Life版應該漸漸會走向你想要的路線。
我是無暇管啦!
以後交給pasaword再組務上管理。
這事沒有諒不諒解的問題,
就是路線之爭,
我承認我的路線過硬,
但法對我來說是硬的,
這次的事件之後,
我也真的對PTT累了,
以後簡單管理組務,
除了自己的兩個小看板外,
沒什麼事不會涉及他版版務。
我背著的擔子放下了,
所以沒有諒解,
你就是跟我同校畢業的學弟,
交過兩次手,
我都沒贏。哈~
XX
● 6946 2/22 gkc 轉 (證據站內信1)棋勝一著
┌─────────────────────────────────────┐
│ 文章代碼(AID):
#1OhP7Pj- (AboutBoards) [ptt.cc] Fw: (證據站內信1)棋勝一?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770073.A.B7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文章代碼(AID):
#1OhP7Y69 (AboutBoards) [ptt.cc] Fw: (證據站內信2)棋勝一?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770082.A.18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6947 2/22 gkc 轉 (證據站內信2)棋勝一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80.75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Boards/M.1487782993.A.FC8.html
補充說明違反使用者條款部分(且有妨害該當事人之隱私權,)
※ 編輯: canandmap (118.168.80.75), 02/23/2017 01:25:46
修正誤植之地方
※ 編輯: canandmap (118.168.80.75), 02/23/2017 01:44:16
1F:→ canandmap: 本案亦同時轉寄至小組長信箱 02/23 02:13
2F:→ flower2046: 詐欺?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定讞了嗎?如果沒事給人家冠上 02/23 11:00
3F:→ flower2046: 詐欺,這違法吧!gkc大師最守法講法的,不是嗎? 02/23 11:00
4F:→ flower2046: 為了回ptt命理組,就可以毀人名譽?沒事當個小組長給 02/23 11:02
5F:→ flower2046: 你糟蹋,還真是倒霉 02/23 11:02
刪除不適當之文字敘述
※ 編輯: canandmap (111.243.194.149), 02/23/2017 15:23:47
修正補充說明
※ 編輯: canandmap (111.243.194.149), 02/23/2017 16:23:28
增修檢舉說明之敘述
※ 編輯: canandmap (111.243.194.149), 02/23/2017 20:54:30
為保護當事人,已將個人資料屏蔽
※ 編輯: canandmap (111.243.194.149), 02/24/2017 00: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