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AboutBoards
標題Re: [檢舉] gkc未經同意公開個資
時間Thu Feb 23 20:51:32 2017
別再把與檢舉案無關的資料扯進來澄清了!
小組長公佈個資於簽名檔是因為那個個資是他自己的
自己公開自己個資,頂多是讓自己有被肉搜的風險,不構成違法
而你公開他的個資之前
有先問過他並經過他允許嗎?
有先問過他並經過他允許嗎?
有先問過他並經過他允許嗎?
如果沒有,請問你擅自公開他個資的合法性何在?
我在檢舉案也提過了,你的行為雖受第三條保障但違反第二條「未經同意」之敘述
這就是你違法的根據
你想繼續在回文中開嘲諷就免了,這不過是你被檢舉用這招挑釁對方的舉動
因為縱然我沒有檢舉,你的行為還是會有人檢舉,和你的強加臆測(浪費司法資源、見獵
心喜...)無關
違法就是違法沒什麼好說的,而代群組長無論最後判定如何
我勢必將此案轉達給站長,讓他知道原來有這麼一個使用者不守使用者條款與使用者違規
及申訴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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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kc: 既然他自己已經公開~那就合法。因為站規禁止的是別人"未公開" 02/23 20:55
2F:→ gkc: 的資料。 02/23 20:55
3F:→ canandmap: 再繼續強辯都沒用,你自己去找站長說明清楚吧 02/23 20:55
4F:→ s89227: 把有個資的文章代碼整理整理去BoardPolice申請鎖文啦 02/23 21:14
5F:→ s89227: 在這邊檢舉還要等群組長有空才能處理 02/23 21:15
6F:→ s89227: 去BP板有板警輪班,真的違規也比較快處理掉 02/23 21:16
7F:→ canandmap: 非常感謝樓上的建議,待會就過去該板申請 02/23 21:36
8F:→ flower2046: 真的很快速!希望站長也有看到 02/24 00:14
9F:→ canandmap: gkc也跑去那邊抗議了,不過我想勝訴的機率微乎其微吧 02/24 00:21
10F:→ canandmap: 往後代群組長有需要參閱相關申訴案及證據,我可以用 02/24 00:23
11F:→ canandmap: 站內信的方式轉達過去,以確保gkc不至於申訴無門 02/24 00:23
12F:推 malosing: c大這次漂亮 02/24 02:54
13F:推 malosing: 被鎖文 代表至少有疑點吧? 怎會說是小動作 02/24 02:58
14F:→ flower2046: 可以這樣大剌剌的公開別人寫的信件當證據,所以將來如 02/24 08:54
15F:→ flower2046: 果找他論命,被公開細節也不用太意外 02/24 08:54
16F:→ flower2046: 只要跟他處不來,隨時有機會被公開隱私 02/24 08:55
17F:推 gkc: 本案已被站務駁回。 02/26 01:28
18F:→ canandmap: 已通知命理小組長處理個資洩漏案 02/26 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