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va (寧寧)
看板About_Life
標題Re: [判決] feminine_sex板主罷免案
時間Sun Sep 4 11:22:47 2005
: ◆ From: 140.113.126.19
: 推 Ulva:他是小組長耶.他都不能評判理由充不充足 那誰可以? 68.228.75.252 09/04
: → Ulva:你嗎??? 68.228.75.252 09/04
: 推 kx:那請定法律的時候就明確說明要經過審查 140.113.126.19 09/04
這個版(About_Life)的裡
2. ◆ 生活娛樂館組規-->1. ◇ 生活娛樂館組規 V2.0
二、新增/刪除版主
3.罷免程序如下所述
1>罷免版主連署前須先至組務版提出申請
經半數以上組內小組長認為可以提出之後方得提出
2>經同意開始連署罷免後
被連署罷免中之版主不得提出指定新增版主之申請
但經版友投票當選之版主不在此限
3>罷免版主門檻為 30
發起人須符合資格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
連署有效票改為 上站300/發表100 註冊時間滿半年
4>罷免版主票數統計由組內所有小組長共同進行
^^^^^^ 看到了嗎???這樣還不夠明確嗎?????
每位組長統計出自己的結果(即罷免版主是否成立)
半數以上組長認為罷免成立罷免案即通過
: → kx:小組長也只不過是個版工 140.113.126.19 09/04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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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人要死,一個人的死去,是為了讓其他人獲得啟示。
Virginia Wo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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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8.228.75.252
1F:→ Ulva:又 4081篇才又貼過組規 還置底了 68.228.75.252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