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gerEames (造.夢)
看板About_Life
標題[問題] 請問“罷免連署結束後須公告”的規定寫
時間Sat Jan 14 05:10:28 2017
群組長在
#1OUFBE2N (About_Life) 一文中寫道:
http://i.imgur.com/S0GsTGQ.jpg
並且以 “小組長未完成公告程序” 為理由,判定必須讓被罷免人復職。
我的疑問是:
生活娛樂館群組沒有規定 “罷免連署結束後必須有公告程序” 耶?
生活娛樂館群組對於罷免板主的規定:
http://i.imgur.com/nsZZGj7.jpg
http://i.imgur.com/BuKmIBY.jpg
http://i.imgur.com/XNewApn.jpg
其中沒有任何 “罷免連署案完成後,小組長必須公告” 的相關字句。
part-time板板主罷免案,
明明所有的連署程序都有做到,票數也有達到門檻,
群組長卻用“目前沒有明文、沒有清楚記載的規定”推翻罷免結果,
這樣才是不符合程序吧?
如果是有哪條相關規定我漏看了,麻煩大家指點。
謝謝!
***
補充:
查詢群組長處理過的罷免案,
以Wanted板前板主redskyfly的罷免為例,
群組長雖然有在L_TalkandCha小組公告,
但在Wanted板沒有任何公告:
http://i.imgur.com/akb7jE7.jpg
http://i.imgur.com/3XOgWIO.jpg
看起來沒有符合群組長自己說的
“要在小組事務板及被罷免的板完成公告” 耶…
可是Wanted的罷免案順利通過了,
而part -time板的罷免案卻被推翻,
這似乎有點兩套標準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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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20.15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484341831.A.F60.html
※ 編輯: ForgerEames (223.140.120.151), 01/14/2017 05:45:12
1F:推 psl7634: 拜託群組長不要玩法裝死 01/14 05:53
2F:推 GeminiMan: 組務板公告即已完成公告程序,無法認同未公告即解職。 01/15 19:20
3F:推 bcatt: 請問哪裡有標註要「公告」才是完成「程序」@@? 01/15 19:27
4F:推 rekku: 請問群組長,未公告者是發起人或投票者嗎? 還是管理階層呢? 01/15 19:34
5F:→ ForgerEames: 組務板公告即已完成公告程序 → 這句話又跟群組長在 01/15 19:36
6F:→ GeminiMan: 管理階層始有公告權力。 01/15 19:36
7F:→ ForgerEames: 判決中講得不一樣了耶。 01/15 19:36
8F:→ ForgerEames: 未於 01/15 19:38
9F:→ ForgerEames: L_LifeJob 組務板及 part-time 板公告 01/15 19:38
10F:→ ForgerEames: 判決寫的是像上面那樣,表示要在小組板跟被罷免板公 01/15 19:39
11F:→ ForgerEames: 告吧。怎麼群組長自己沒做到在被罷免板公告,就可以 01/15 19:39
12F:→ ForgerEames: 成立罷免呢? 01/15 19:39
13F:→ ForgerEames: 而且我詢問您把公告程序寫在哪裡,為何群組長不回答 01/15 19:42
14F:→ ForgerEames: ?如果您有明確制定“罷免完成後須公告”的規範,應 01/15 19:42
15F:→ ForgerEames: 該可以提供截圖證明吧。 01/15 19:43
16F:→ ForgerEames: 我在群組規裡根本沒有看到相關條文,表示這規定根本 01/15 19:43
17F:推 bcatt: 群組長完全沒回答到問題== 到底規範在哪? 01/15 19:43
18F:→ ForgerEames: 不存在,只是群組長自己內心的意思而已。 01/15 19:44
19F:→ ForgerEames: 沒有明文列出的程序,就沒有強制力可以叫人遵守。 01/15 19:44
20F:→ ForgerEames: 群組長不敢回答吧,事實就是根本沒這條“罷免後必須 01/15 19:45
21F:→ ForgerEames: 公告”的明文規定,只是群組長自己內心的意思而已啊 01/15 19:46
22F:→ ForgerEames: 。 01/15 19:46
23F:推 windswith68: 請群組長明確說明,我們只是小版友,對群規定可能不 01/15 19:49
24F:→ windswith68: 如您了解的透徹,希望能夠白紙黑字指點我們究竟規定 01/15 19:50
25F:→ windswith68: 在哪裡(出處),非常感謝! 01/15 19:51
※ ForgerEames: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1/16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