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isx (浪費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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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orangedaily 之 停權申訴 一案
時間Thu May 24 13:41:07 2007
判決:1.Military板主BillHuang對於看板管理並無明顯失職。
2.BillHuang於行使管理權公告時請注意用詞,並清楚說明停權原因。
3.Military板對orangedaily的水桶刑期請酌減為1-4週為宜。
(若需行使永久禁止發文權利,請明列罰則於
板規全文中以便版友遵行)
若對本判決不服請至群組版提出。
科研小組長 eni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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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91
※ enisx: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5/25 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