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jy0430 (kenjy)
看板Accounting
標題[問題]未取具發票
時間Wed Mar 18 22:23:39 2009
本公司為財團法人,支出一筆裝潢費用,但對方公司未開立發票(因對方要求開立發票要
加價),故僅有雙方簽訂之裝潢合約及銀行匯款證明,請問這樣入帳對於財務及稅務上是
否有影響?有無法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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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35.147
1F:推 pinkeggcute:財務部份是可以入帳的,但稅務部份也許會被國稅局剔除 03/18 22:47
2F:→ pinkeggcute:而且這樣你們有幫助對方逃漏稅的嫌疑,查到會被罰 03/18 22:48
3F:推 crup:完全正確。 03/19 08:43
4F:→ ting701:請問法人會被罰什麼? 03/19 21:13
5F:→ hile23:未依規定取具或保存進項憑證,稅捐稽徵法44條 03/23 17:25
6F:→ kenjy0430:請問一下稅捐稽徵法44條不是只針對營利事業嗎? 03/28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