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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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摸臀性騷女校友 色教授解聘確定
時間Mon Apr 8 14:28:28 2019
※ 引述《Shilia (us, together)》之銘言:
: 新聞裡頭的刑事和行政裁判書 http://bit.ly/2YZsGNx
: 請問鹽湖大從哪裡看到檢察官起訴書了?因為這案子的法官根本沒在裁判書尾巴
: 附上檢察官起訴書 & 能夠看到檢察官起訴書的包括被告本人喔
: 「檢察官起訴書所附的報案人原本證詞當中,關於性騷擾的行為還有撫摸乳房與
: 陰部,這部分只見於行政法院判決文,但不見於刑事法庭判決文,諸位網友要不
: 要去想想可能是怎回事?」
: ↑↑↑
: 我不是什麼行政法還刑法專家,但是長年學術不端東窗事發被台大解聘的CCC她不
: 只對台大提出行政訴訟也對PTT網友提出刑事訴訟,我就剛好四隻被CCC開吉的其
: 中一隻倒楣鬼,所以我想這很單純是因為行政訴訟裡頭的文本來源是學校性平會
: 裡頭的文件,那與刑案筆錄不是同一份,就這樣。
: 然後鹽湖大要再說告訴人在對校方性平會與刑案筆錄略有不同的陳述涉犯偽證罪嗎?
: 不會,「行政調查」就算當事人滿口謊言,也沒有偽證罪的問題,因為偽證罪需要
: 具有證人身份並且具結。
別跳太快,某可從未提到偽證罪啥的。陳述未被法院採信和構成偽證罪,還有
很大的距離。
君既然已查到相關行政法院判決文,請查閱更審的判決文:
...然查,陳君所提告訴業經檢察官起
訴之事實:「自桌下伸手撫摸A女之大腿、大腿內側及臀部
……持續伸手撫摸A女之大腿,復自A女之背後將手由A女上
衣下擺伸入,而往上撫摸A女之『胸部』、並由A女背後將手
^^^^^^^^
由A女之褲頭伸入,往下撫摸A女臀部上方,並隔著A女之短
褲,以手指撫摸A女之『外陰部』……。」云云,及被告嗣
^^^^^^^^^^
後以105年4月14日嘉大人字第1059001523號函補充說明原告
性騷擾行為如何情節重大,究其說明事項:「據本校調查小
組訪談記錄所載,王師對於申訴人身體所為不當之強制觸摸
行為,不僅包括牽手、摟腰、觸摸臀部及大腿,甚至將手伸
到大腿內側,伸進衣褲內觸摸『胸部』、臀部及『下體外緣
』等處,…」云云,除前揭刑事判決所載事實外,更擴及於
原告不當觸摸陳君之胸部及外陰部等私密部位,足見原處分
之認定係依據調查小組最初之訪談紀錄即陳君單方面之誇大
指述而經檢察官偵結起訴之事實,已與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下稱新北地院)變更起訴法條所基於起訴之同一社會基本事
實明顯不同;是以,被告據此認定本事件成立並符合情節重
大之解聘處分,是否基於錯誤之事實及不完全之資訊,非無
疑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51.218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fterPhD/M.1554704910.A.060.html
2F:→ Shilia: 更正:這一份是有附上警詢筆錄 04/08 15:13
4F:→ Shilia: 至於鹽湖大您提出的告訴人陳述不一的問題,有空的話可以去 04/08 15:17
5F:→ Shilia: Google電影找一下以張紫妍事件為藍本的韓國電影《玩物》來 04/08 15:18
6F:→ Shilia: 看,剛剛好就有跟您提到的類似的摸胸撫陰的橋段,證人也說 04/08 15:20
7F:→ Shilia: 沒看到呢 04/08 15:20
嘆氣,本案刑事判決文當中對於證人各種說詞,法官有訊問並做出選擇信否,且也
寫出信否之理由。
至於本案告訴人也於檢察官偵辦時具結而成為證人之一,她的證詞,參照行政法院
的判決文,可見並未全部被刑事庭法官採信。
所以? 所以證人的證詞本來就要在經過詰問以及和其他證據比對之後才能做出正確
的判斷。這也是某最初在前面文章裡的註文要提出一些質疑,並且指出某些網友對
於告訴人的證詞提出的懷疑並非沒有道理之故。
性侵案的告訴人的證詞,不能夠因為她說得很可憐或看起來很可憐等等,就無條件
相信為真。反之,性侵案的被告抗辯,也不能因為他說得慷慨激昂聲淚俱下云云,
就信其為真。
證人的證詞,本來就要經過考驗的。
另外,要看電影,日本的鹹豬手事件也可以看看
無端遭指認鹹豬手! 日本「癡漢」冤案多 TVBS新聞網
電車癡漢罰5萬就自由、沒犯案卻繳200萬保釋金判有罪!一部電影拍下日本司法最荒謬一
幕
8F:→ ook: 如果證人什麼都能看到的話 扒手就不用混飯吃了 04/08 21:03
9F:噓 schmatz: 你現在是下不了台嗎? 04/08 21:27
老共小說往催更的讀者好歹是付錢訂閱的,汝在此看免錢的催啥毛線?
10F:→ moewgi: 那種摸法看起來不像第一次,一般正常人會挑那種場合? 04/08 21:28
11F:推 GameTheory9: 請問鹽湖大認為「人證」可信度高嗎?特別是飲酒餐宴 04/08 22:40
12F:→ GameTheory9: ,幾杯下肚之後,是否可能增加記憶褪色、混淆、誤植 04/08 22:40
13F:→ GameTheory9: 的可能性?若真有證人存在的話。 04/08 22:40
請回去查閱本案刑事判決文。判決文當中就有法官對於幾個證人之證詞的訊問,
以及法官對各個證詞採信予不採信的理由之解釋文(這是法官寫判決文的法定義
務。)
※ 編輯: saltlake (114.44.251.218), 04/10/2019 07:43:20
※ 編輯: saltlake (114.44.251.218), 04/10/2019 07:50:58
※ 編輯: saltlake (114.44.251.218), 04/10/2019 08:20:00
14F:推 GameTheory9: 不,我問的是「您個人」的意見,不是判決書怎麼寫。 04/10 12:44
前面寫過了,某對本案沒太大的興趣。
這邊反問您,請問:
您是否認為,任何案件,或者任何性侵案件,告訴人的證詞一概不得質疑?
為什麼?
15F:→ GameTheory9: 您個人意見如何? 04/10 12:44
16F:噓 Navarro: 他的一貫招式就是顧左右而言他,什麼老共小說簡直莫名其 04/10 13:08
17F:→ Navarro: 妙。 04/10 13:08
樓上有本事站出來貼文表達你的意見。別龜縮在別人文章裡面長吁短嘆。
堂堂正正貼你的文,讓自己也享受一下"一言不合就被他人任意開噓的快感"。
18F:推 GameTheory9: 我也很好奇怎麼會扯到老共小說?鹽湖大是文組,還是 04/10 17:29
19F:→ GameTheory9: 理工類科啊? 04/10 17:29
20F:→ paladin499: 我猜是法學喔 04/10 21:52
21F:推 GameTheory9: 我猜不是法學。但萬一真的是法學,我這樣算是公然侮 04/10 22:00
22F:→ GameTheory9: 辱或侵害名譽嗎?:) 04/10 22:00
23F:→ GameTheory9: 有沒有可能鹽湖大其實是女生?對性平委員事務較熟悉 04/10 22:05
24F:→ GameTheory9: ,但對刑事案件實際法庭活動不熟?懂日文?平時可以 04/10 22:05
25F:→ GameTheory9: 引經據典論事,但避免(無法)講個人見解? 04/10 22:05
26F:→ GameTheory9: 我總覺得她其實是女性~~ 04/10 22:06
27F:→ physicsZ: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4/10 22:27
※ 編輯: saltlake (220.136.56.57), 04/11/2019 17:36:03
※ 編輯: saltlake (220.136.56.57), 04/11/2019 17:40:53
※ 編輯: saltlake (220.136.56.57), 04/11/2019 18:17:14
28F:推 GameTheory9: 矮油,鹽湖大說你對本案沒興趣,但你發表幾篇文章都 04/11 20:28
29F:→ GameTheory9: 在討論這個案件不是嗎?講一下你個人意見會怎樣?快 04/11 20:28
30F:→ GameTheory9: 快快 04/11 20:28
某所發文討論之點都是一般的法律原則,對本案具體事實沒啥興趣。
糗仔細釐清此間差別。
31F:→ GameTheory9: 性侵案件告訴人證詞勢必也會受到質疑,只是任何人若 04/11 20:39
32F:→ GameTheory9: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7 04/11 20:39
33F:→ GameTheory9: 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另告訴人以證人身分證述,於案情 04/11 20:39
34F:→ GameTheory9: 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 04/11 20:39
35F:→ GameTheory9: ,處7年以下 有期徒刑。因此,告訴人若誣告或偽證, 04/11 20:39
36F:→ GameTheory9: 最高可能被關7年,比吸毒、車禍不小心撞死人關更久, 04/11 20:39
37F:→ GameTheory9: 不值得。以人性趨吉避凶考量,若有人在簽下證人結文 04/11 20:39
38F:→ GameTheory9: 的時候,還會白痴到一意孤行撒謊陷害被告,那也只能 04/11 20:39
39F:→ GameTheory9: 祝福他/她了。但相較之下,被告不自證己罪,供述可信 04/11 20:39
40F:→ GameTheory9: 度自應審慎判斷。 04/11 20:39
41F:推 GameTheory9: 以上是我的看法及理由,很想知道你個人的意見是什麼 04/11 20:44
42F:→ GameTheory9: ? 04/11 20:44
因為上面那一大段,「所以」告訴人的證詞百分百可信,不必或不應予以詰問或調查?
至少請回去看本案的各判決文,法官們還是詰問了告訴人,且並未百分百採納其證詞。
至於告訴人的證詞或者任何證人的證詞有未被採納之處,不必然代表伊確已作偽證。
自己去找偽證罪的法條和相關判決文或論文看。
43F:→ physicsZ: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阿 04/11 21:17
※ 編輯: saltlake (220.136.56.57), 04/12/2019 00:38:52
44F:→ GameTheory9: 你還真是問不出個人見解耶 04/12 02:16
45F:→ Navarro: 這位仁兄何必惱羞,你所列舉的案例、法條我無不虛心學習 04/12 07:17
46F:→ Navarro: ,也因此在你胡謅一些五四三的東西時忍不住按噓。我自知 04/12 07:17
47F:→ Navarro: 法律相關學問不如,只敢在陳述與事實不符,被胡亂扣帽子 04/12 07:17
48F:→ Navarro: 時,龜縮地推文以告。好聲好氣反被點名嗆聲,我也是無言 04/12 07:17
49F:→ Navarro: 以對,修養如此。此外噓的明明就少數,這麼在意會讓人感 04/12 07:17
^^^^^^^^^^^^^^^^^^^^^^^^
50F:→ Navarro: 覺很自卑,建議看開一點;我也會檢討對於好的論點不會吝 04/12 07:17
51F:→ Navarro: 於給讚。 04/12 07:17
自己去把上面的句型照抄,然後"噓的"這兩字改成性侵案相關的字看看你的這種見解
變成哪樣。
※ 編輯: saltlake (114.44.193.248), 04/14/2019 04:25:36
另外,自己在那邊鼓吹修養好者該如何云云,請以身作則站出來用貼文方式
表達自己的論點,然後記得在網友開噓的時候踐行自己的主張。
※ 編輯: saltlake (114.44.193.248), 04/14/2019 04:34:46
52F:→ Navarro: 又在歪理顛倒是非,明明是自己好戰被噓又要牽拖,可笑至 04/14 04:49
53F:→ Navarro: 極。 04/14 04:49
54F:噓 dragon911: 好了啦,鹽湖大大要檢討被害人到什麼時候啊?我就是被 08/22 15:08
55F:→ dragon911: 害人啦,看了很不舒服耶,你是法官嗎?你知道所有真相 08/22 15:08
56F:→ dragon911: 嗎?不要在傷口上撒鹽啦 08/22 15:08
57F:噓 dragon911: 重看一次本文真的是很傻眼,有被摸就是有,事實本人最 08/26 16:27
58F:→ dragon911: 知道,經過法院判決雖然沒寫到摸胸部摸私處,但本人的 08/26 16:27
59F:→ dragon911: 記憶可是歷歷在目,透過司法終於取得公道回頭看這些言 08/26 16:27
60F:→ dragon911: 論真的是白眼翻到爆。你這麼厲害你怎不去當法官。 08/26 16:27
61F:→ dragon911: 真的是被氣死,就因為有你們這些人,很多被害人才不敢 08/26 16:32
62F:→ dragon911: 站出來說話,本案所有的判決都是被告輸,您到底發文要 08/26 16:32
63F:→ dragon911: 證明什麼?說我誇大不實?你有想過被害人處理這些事、 08/26 16:32
64F:→ dragon911: 面對這些事的感受嗎?你們有沒有同理心啊?有想過這明 08/26 16:32
65F:→ dragon911: 明是真的還要被你們這種人說我誣告的感受嗎?您是老師 08/26 16:32
66F:→ dragon911: 是嗎?哪間啊?說出來聞香一下,讓大家不要接觸你以免 08/26 16:32
67F:→ dragon911: 你被誣告啊! 08/26 16:32
68F:噓 dragon911: 不然拜託你教教我,我被摸胸被摸私處的時候,該如何蒐 08/26 16:48
69F:→ dragon911: 證以免被你這種人說我單方面誇大不實?監視器背對我沒 08/26 16:48
70F:→ dragon911: 拍到,我也沒辦法錄影,加上現場所有人在法庭上全部失 08/26 16:48
71F:→ dragon911: 憶,「有沒有聽到被告說認識有力人士,試用期如果說不 08/26 16:48
72F:→ dragon911: 能用的話就不會用?」對我有利的事證當天所有人都說不 08/26 16:48
73F:→ dragon911: 知道沒看到,我已經竭盡所能的舉證了耶! 08/26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