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pt123 (xp)
看板AfterPhD
標題[問題] 原指導教授不願繼續指導 系主任的權責是?
時間Tue Aug 16 23:30:56 2022
好奇問問國內社會組(跟理工組生態可能比較不同)各研究所的情況。
有朋友念到博士班最後一年(所以對其他教授而言也有點倉促),因故(出自原指導教授
的品行問題,不贅述)得罪其系上大老級的指導教授,指導教授使出必殺技說「我突然覺
得你的論文領域跟我的專精領域不相符」所以表示放生(但也沒主動寫什麼放棄指導意願
書,就是拖著耗死我朋友),最後朋友只能退學,枉費他在一級期刊都投上了好幾篇論文
。後來我沒敢多問他退學後近況。
我一邊為其可惜,一邊在想,如果他當初被指導教授耍的時候,將此事(需要換指導教授
,但問了半天沒有其他教授願意接手)報告系主任,系主任有權(與責)替朋友善後「必
然代為找到」接手的教授繼續指導我朋友嗎?
我當然知道學術界慣例:如果有同系教授「願意」(包含得罪同事)接手,那麼一切好說
。現在就是如果沒看到同系有其他教授願意惹麻煩,朋友如果當初「向系主任報告其困境
」,系主任有權力(協調系上其他教授必須總之找出一人接手指導)與責任(解決此一交
接階段)讓我朋友有其他教授指導(至於其他教授指導以後,朋友的論文寫得讓新教授滿
不滿意,當然是另一回事)嗎?
或是(我主要是這麼猜)依照國內各系常態,系主任沒有這麼大的權力與責任去保證讓遇
到類似狀況(原指導教授雙手一揮說不想指導了)的博士生度過交接期,而主要還是只能
「問問」系上同仁有沒有人要接手指導--如果沒有人願意接燙手山芋,那麼只能為這種被
惡狼教授整(但對方機靈也沒證據讓人掌握去投訴)的博士生默哀了?
本文不是針對個案情節去爭論誰是誰非,而是問問國內(社會組科系)系主任在這類情況
的權責角度,來請問大家了解的情況:系主任「(可能各系內規不同,是問)依照學界通
常情況」需要「負責替當事人找到接手的教授」嗎?求惠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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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oKuBi: 依我個人的經驗是不需要 (理工) 08/16 23:55
2F:→ PoKuBi: 不管是系主任或是校方,沒重大過失幾乎不可能干預碩博士生 08/16 23:56
3F:→ PoKuBi: 指導的相關情節 08/16 23:56
4F:→ PoKuBi: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不讀了或是從頭再來 08/16 23:58
5F:推 Organizer: 這邊有個認知誤區 系主任能管教授嗎 08/17 00:05
6F:推 Jate: 先去查學校的法規, 系所反映無效往上投訴到院, 然後是教務處 08/17 00:24
7F:→ saltlake: 二十幾年前就已經有些系所的系主任是純粹燙手行政職 08/17 01:19
8F:→ saltlake: 系上有力人士普遍推給新進菜鳥的現象 08/17 01:19
9F:→ saltlake: 也有系主任就單純系上教授輪著做的負擔之現象 08/17 01:20
10F:→ saltlake: 所以現在系主任到底在系上多大? 請看個別系所生態 08/17 01:20
11F:→ saltlake: 因啥故? 這至少會影響在本系找到新指導。至於大老的話 08/17 04:15
12F:→ saltlake: 就更該搞清楚這個故,然後評估這所謂大老能大到影響 08/17 04:16
13F:→ saltlake: 國內乃至於國外哪些學校。另外當事人往往自認本身無故 08/17 04:17
14F:→ saltlake: 出問題都是別人的故。這樣就算找到新指導,難保不再出故 08/17 04:17
15F:→ saltlake: 尤其在另文註文提到學生自己無教授聯名自己出論文這點 08/17 04:18
16F:→ saltlake: 這在該學門是正常現象嗎? 08/17 04:19
17F:推 ebv: 系主任沒義務幫你找老闆 你可以自行詢問願意接手的教授 08/17 08:51
18F:→ ebv: 以前我老闆是人好又大咖 專收這種燙手山芋 小咖一定不會接手 08/17 08:52
19F:→ ebv: 以免升等被找麻煩 系主任說穿了就打工仔 很忙不想惹麻煩 08/17 08:55
20F:推 uuss: 每個校系的方式可能不同,以我的科系(樓主詢問的社會組)而言, 08/17 10:05
21F:→ uuss: 系主任有義務幫你找老闆,甚至找不到就得自己當老闆了,但我們 08/17 10:05
22F:→ uuss: 是比較傳統科系,系主任大多是地位較高,所以比較好出面協調, 08/17 10:06
23F:→ uuss: 找系上年輕老師來收拾,除非是領域太奇妙沒人認領才會由系主 08/17 10:07
24F:→ uuss: 任自己吃下去,但我知道的凡是換指導的都有順利畢業 08/17 10:07
25F:→ uuss: 我們不是學生自己找,而是原指導教授先聯絡好,或系主任幫找 08/17 10:09
26F:→ ppt123: 每個學門不同 有的學門由當事人自行取得畢業所需高階期刊 08/17 11:08
27F:→ ppt123: 刊登論文是正軌 靠教授掛名(保駕)反而需開系務會議改規定 08/17 11:09
28F:→ ppt123: 文組書是自己念(教授甚至不見蹤影) 又不用到實驗室設備 08/17 11:11
29F:→ ppt123: 本來就是自己寫出佳作登上期刊 搞靠教授聯名保駕的反而是 08/17 11:13
30F:→ ppt123: 在職專班裡比較"有辦法"的人(找到願意"合作"的系上教授).. 08/17 11:14
31F:→ ppt123: 總之綜合各位先進的意見 可見國內做法不一 就看當事人運氣 08/17 11:21
32F:→ ppt123: 在哪種文化的系 若以下一篇J大的某校法規而言 至少法規面 08/17 11:23
33F:→ ppt123: 沒保證當事人一定有教授接手 以及加上對系主任某人品行的 08/17 11:24
34F:→ ppt123: 長期了解 所以就沒必要幻想問了會柳暗花明 因為問了也沒用 08/17 11:27
35F:→ ppt123: (人際面是是非非扯不完 故本文鎖定權責角度 今大致獲答案) 08/17 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