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 (幼幼班阿貓)
看板B863052XX
標題Re: 再轉貼一篇......
時間Tue Mar 16 21:31:56 2004
※ 引述《Peter (幼幼班阿貓)》之銘言:
: 一位中選會「蛋頭派」委員的辭職心得
: 黃昭元(台大法律系副教授)
: 2004年3月14日
: 以下一些「觀察心得」也許值得外界參考:
: 一、明明中選會前三次決議的結果都相同,並不曾改變立場,但媒體卻一再攻擊中選
: 會反反覆覆、拿捏不定。何以如此?在中選會第二次決議後,中選會部分人員就擅自
: 對媒體表示即將開會改變原決議,造成外界以為中選會已經改變決定的錯誤印象,應
: 該也是原因之一。如果是這樣,何以中選會決議連會內人員都無法拘束?
: 二、會中的討論常常不重要,關鍵是有無政治勢力與媒體的外來奧援。得其奧援,決
: 議就是順天意合民心,符合選務專業考量;不得其喜,則可一再翻案,直到達成目的
: 。所以夙受敬重但被歸類為選務派的吳委員在第二次決議時也曾支持有效說,媒體就
: 視而不見。又例如在三月十一日的第三次決議前,媒體就已經在操作中選會必將改變
: 決議的廣泛印象,甚至操作到離譜的程度。聯合報系的聯合新聞網(網路新聞)在十一
: 日下午六時三十二分即搶先刊出中選會已經做成「無效說」的決議,而事實是:中選
: 會在當天下午七時許才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仍維持「有效說」的原決議。
我看不下去的一件事在於,
在搞完這件事以後,
竟然還食髓知味的以同樣的手法,
隨即用在「投票時貼反公投貼紙屬於違法」一事上,
以法之名而亂法,還真是囂張之至!
請注意,截至我發文為止,中選會或行政院的決議都是「違法」,
只有黃石城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達其個人見解認為「不違法」,
並期待在下一次決議中能將原先認為違法的決議改為不違法。
我不知道這是黃石城個人的問題,或是台灣新聞媒體一貫的問題,
在其描述上,似乎又想再一次玩這種卑劣的遊戲,
即把原先一直沒變過但不合其意的的決議說成是反覆不定!!
選舉快到了,我相信同學們早有自己的決定,
無論是要否投公投或是總統要投給誰,
所以我也不想多說什麼。
唯一一個建議是,
別看這幾天的任何政治新聞,就算要看,也別相信任何的報導,
只要有寫過個案紀錄的人,都可以輕易的察覺,
台灣的媒體從來只會「撰寫」新聞,而不會「描述」事實,
也難怪像聯合報之前不允許人任意轉錄、引用他們的「報導」,
畢竟,「創作」是真的有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障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08
※ 編輯: Peter 來自: 140.112.214.208 (03/16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