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8572535 (郭淨)
看板B99310XXX
標題[閒聊] 花花博版面
時間Fri Jul 8 10:38:41 2011
合太葉公 果真地靈人傑
繼天意哥 陳映竹後 本系在再一人 博得新聞版面
詳參
http://ppt.cc/-Dfd
這篇目的只是想活化版面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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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有人放閃光 傷害到你幼小的心靈和脆弱的眼睛 請你提醒他們
刑法第 187-3 條無正當理由使用放射線,致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小心觸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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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u8572535 來自: 125.228.236.42 (07/08 10:40)
1F:推 art0104:陳映竹的是啥啊啊 聯結壞掉 07/10 19:58
2F:推 Pilivercetti:重新整理就行了 07/13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