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vier (X.avi(er))
看板BASKET-RULES
標題Re: [資料] 2010 FIBA三對三規則
時間Mon Jan 17 16:15:45 2011
: 8.2 當比賽中投籃不中或最後一罰不中時:
: ‧ 若進攻隊拿到籃板球,則可以持續試投,不必讓球回到三分線之後。
: ‧ 若防守隊拿到籃板球,則必須使球到三分線外(以運球或傳球的方式)。
: ‧ 一旦球回到三分線外,在投籃前必須至少再傳一次球給同隊隊友。
不好意思 借標題一問
如果防守隊拿到籃板球,但還沒使球到三分線外,
就被進攻隊抄回來
請問這樣的話,進攻隊還要使球到三分線外才能再進攻嗎?
還有一個小問題是
搶籃板球時,有 "打手" 的判定嗎?
就是如果我跟A一起搶籃板球,結果我先搶到球,
但A在幾乎同一時間下拍到我的手( 非故意,只是要把球拍出去 )
而使球脫離我掌控( 如果我還是拿著球就不會計較了XD )
這樣的話,可以判定A "打手" 嗎?
感謝各位球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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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2.240.181
1F:推 showbread21:第一個問題,有球權轉換就要回三分線後重新開始 01/17 16:26
2F:→ showbread21:第二個問題,超出圓柱體又使防守方得利,應宣判犯規 01/17 16:28
3F:→ Xavier:所以是要再出三分線囉? 因為球權跟進攻權我分不太清楚... 01/17 17:00
4F:→ showbread21:是的 01/17 18:29
5F:推 unbendingman:順道問 出手後被蓋火鍋 但是防守球員因為向前跳 01/19 12:50
6F:→ unbendingman:身體和投籃者碰撞這樣有犯規嗎??? 01/19 12:50
7F:推 Weson:是的,防守球員往前又造成身體接觸,是犯規! 01/19 17:48
8F:→ melody7719:第二的問題:由於手掌算是球的部分,故不宣判"犯規" 01/23 23:32
9F:推 MILD8:樓上,應該以接觸程度與造成影響來判斷,否則依照你的解讀, 01/24 01:16
10F:→ MILD8:任何發生在手掌的接觸均屬合法? 01/24 01:21
11F:推 leaveaway:看來現在還很多人覺得球手一體呢.... 01/25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