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mih (Sayginer)
看板BabyMother
標題[新聞]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
時間Fri Jul 18 12:58:59 2025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8880976
2025-07-18 12:39 聯合報/記者屈彥辰/台北即時報導
「剴剴條款」三讀通過!虐殺7歲以下童最重死刑 45綠委反對
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
增訂第272條之1,對未滿7歲者犯殺人罪,
加重其刑2分之1,倘虐殺未滿7歲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另
也修訂第286條,凌虐未滿7
歲者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在第286修法時,以表決方
式處理,與會的
民進黨立委全數投下反對票。
「剴剴案」震驚全台,就連承辦檢察官見了剴剴遺體都心痛落淚。全台掀起撻伐惡保母聲
浪,輿論也紛紛要求虐殺7歲以下幼童或虐待幼童致死,最重刑罰必須納入極刑。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補充說明,他表示,虐殺比一槍斃命、一刀斃命更可惡,他描述剴剴遺
體狀態,忍不住說「這是人幹的事情嗎?」他連說三次,「虐殺幼童罪該萬死」。
在民意高漲的情況下,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增訂第272條之1,殺未滿
7歲者加重其刑2分之1。對未滿7歲者,以凌虐方式殺之,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該條內容納
入處罰未遂犯。倘是預備犯虐殺未滿7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次修法也修訂第286條,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
健全或發育,因而致死,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
下有期徒刑。
倘意圖營利,對於7歲以上未滿18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
,因而致死,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未滿7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因而致死,處死刑、無期
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倘意圖營利,對未滿7歲者,施以凌虐,或用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因而致死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針對第286條修法,以表決方式處理,60位同意,45位反對,反對者全為民進黨立
委。
在討論第286條修法時,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質疑,第286條修正後的罪刑與第272條之1幾乎
相當,難見差異,他質疑民眾黨是以民粹方式處理。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稱在野黨立委是「不入流的政治家」,沒有人反對虐殺兒童處極刑,但
不能亂修,應該放在殺人罪章,卻放在傷害罪章,不要以為定在7歲以下就可以杜絕,不
要倉促立法,依剴剴案的情況,給他來審照樣可以判到死刑。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說,今日藍白表演積極,但在剴剴案發生後表現冷血無情,保護兒少應
從制度開始。案發後,是新北市長侯友宜、台北市長蔣萬安互踢皮球,是國民黨立委護航
時任兒福聯盟董事的藍委王育敏,藍委徐巧芯還比「腦袋阿達」的手勢。先包庇,再民粹
修法。
備註:今天三讀立法院三讀表決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 在二讀表決時
在場45位民進黨的立委投下反對
https://i.imgur.com/HUXmUK3.jpeg
最後三讀時 在野立委59票通過 民進黨立委三讀沒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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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a755029 : 高調 07/18 13:13
2F:推 djww7 : 為人母的直到現在看到”剴剴”兩個字還是會一陣鼻 07/18 13:27
3F:→ djww7 : 酸與沈重… 07/18 13:27
※ 編輯: semih (1.161.205.212 臺灣), 07/18/2025 13:31:19
4F:推 nikichan : 全數反對這案是在表決是否同意延長會期,不是在投兒 07/18 13:31
5F:→ nikichan : 虐修法喔 07/18 13:31
6F:推 djww7 : 反對進議程不就反對修法加重,連議程都排不進去要 07/18 13:37
7F:→ djww7 : 怎麼保護小孩,這種法你不支持在那邊用配套當藉口, 07/18 13:37
8F:→ djww7 : 就是讓受虐兒繼續在危險的深淵! 07/18 13:37
9F:推 djww7 : 看那精美的反對紅字名單,你跟我說不是為反對而反 07/18 13:40
10F:→ djww7 : 對,是把我們這些家長當塑膠喔? 07/18 13:40
11F:推 tesla3137 : 其他事情亂搞就算了,跟兒童安全有關的還可以這樣 07/18 13:44
12F:→ tesla3137 : 為反對而反對,真的是夠了 07/18 13:44
14F:→ hihilove : 就是在表決這個法案,4樓的資訊從何而來呢? 07/18 13:46
15F:推 damnyou : 身為家長謝謝提案者跟支持的立委們!! 07/18 13:48
16F:噓 bbo40453 : 把人推入火坑再來說自己修嚴有保護到兒童,當初愷 07/18 13:53
17F:→ bbo40453 : 愷怎麼變人球,怎麼樣社工訪視缺無法看出問題檢討 07/18 13:53
18F:→ bbo40453 : 了嗎 07/18 13:53
19F:推 lemoncookie : 看了好生氣欸 就是把家長的塑膠 07/18 14:06
20F:推 smallvicky : 增訂刑法272條之1「虐殺兒童罪」最重可處死刑,因為 07/18 14:06
21F:→ smallvicky : 已經協商通過,各黨都支持,所以不用表決,當然看不 07/18 14:06
22F:→ smallvicky : 到表決的畫面。 07/18 14:06
25F:推 djww7 : 樓上 一碼歸一碼 混淆邏輯是在? 07/18 14:08
26F:推 littlehost : 哪裡沒有表決畫面? 07/18 14:08
27F:→ smallvicky : 轉貼至林立群律師臉書 07/18 14:09
28F:→ smallvicky : 新聞:民眾黨夜守立院拚「剴剴法條」過關 黃國昌: 07/18 14:09
29F:→ smallvicky : 誰敢擋我就開坦克輾過去。 07/18 14:09
30F:→ smallvicky : 話講得很豪氣,但修法方向不對,猛衝的結果就是搞出 07/18 14:09
31F:→ smallvicky : 一個奇怪的法條 甚至是對小孩不利的法條。 07/18 14:09
32F:→ smallvicky : 一、黃國昌版本裡面有兩個情況: 07/18 14:09
33F:→ smallvicky : 1.故意虐待未滿7歲小孩致死(a情況):死刑、無期徒 07/18 14:09
34F:→ smallvicky : 刑。 07/18 14:09
35F:→ smallvicky : 2.沒有要虐待,就是要故意s小孩(b情況):加重刑度 07/18 14:09
36F:→ smallvicky : 1/2,死刑、無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 07/18 14:09
37F:→ smallvicky : a跟b兩個情況都很嚴重,但如果硬要分出高下,其實是 07/18 14:09
38F:→ smallvicky : b情況比較嚴重,因為這個人一開始就是要s小孩! 07/18 14:09
39F:→ smallvicky : 而a情況,是故意(虐待小孩)+過失(不小心致死)的 07/18 14:09
40F:→ smallvicky : 組合。 07/18 14:09
41F:→ smallvicky : 不要跟我辯什麼「致死」就是故意,哪來不小心?法律 07/18 14:09
42F:→ smallvicky : 界的定義很清楚,如果看到oo致死,後面那個「致死」 07/18 14:09
43F:→ smallvicky : ,就是「前面的故意行為」導致「沒有預期的死亡結果 07/18 14:09
44F:→ smallvicky : 」,如果是「前面故意行為」就是要達到「預料之中的 07/18 14:09
45F:→ smallvicky : 後面死亡結果」,其實就是b情況(故意s小孩)了。 07/18 14:09
46F:→ smallvicky : a情況是故意+過失的組合,結果是死刑、無期徒刑。 07/18 14:09
47F:→ smallvicky : b情況是故意(殺人)+故意造成的死亡結果,結果是死 07/18 14:09
48F:→ smallvicky : 刑、無期徒刑、15年以上有期徒刑。 07/18 14:09
49F:→ smallvicky : b情況比較嚴重,結果刑度還比較輕?多一個比較輕的1 07/18 14:09
50F:→ smallvicky : 5年有期徒刑可以選擇,這是什麼道理? 07/18 14:09
51F:推 littlehost : 貼了一個綠師的見解,所以呢? 07/18 14:11
52F:推 fifty93 : 凌虐致死 和 過失致死 根本是不同刑責 是為了什麼在 07/18 14:13
53F:→ fifty93 : 混淆視聽?現在修法是在談 凌虐 07/18 14:13
54F:推 chucky : 綠師在此,誰敢放肆 07/18 14:14
55F:→ smallvicky : 國民黨與民眾黨曾提案,使「凌虐未滿7歲者致死者」 07/18 14:14
56F:→ smallvicky : 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286條) 07/18 14:14
57F:→ smallvicky : 民進黨不反對加重刑責,但認為應保留法院彈性裁量, 07/18 14:14
58F:→ smallvicky : 不應直接套死刑或禁假釋無期刑,而是透過比例原則和 07/18 14:14
59F:→ smallvicky : 審慎討論 07/18 14:15
60F:→ smallvicky : 對待兒虐致死,社會共識是應加重刑罰,這點各黨皆同 07/18 14:15
61F:→ smallvicky : 意 。 07/18 14:15
62F:→ smallvicky : 不過,直接套用死刑或無期,而不保留司法審酌機制, 07/18 14:15
63F:→ smallvicky : 可能違背比例原則或死刑釋憲程序(死刑是否違憲仍未 07/18 14:15
64F:→ smallvicky : 定),副作用風險高。 07/18 14:15
65F:→ smallvicky : 吳思瑤等民進黨立委提出的是:要在加重刑責的同時, 07/18 14:15
66F:→ smallvicky : 讓法官在刑度與假釋上有合理裁量,避免機械套死刑。 07/18 14:15
67F:→ smallvicky : 他們也提出了多部配套,例如加強兒福、預防與制度改 07/18 14:15
68F:→ smallvicky : 革,以全面保護兒少 07/18 14:15
69F:→ smallvicky : 民進黨並非不處罰!他們反對的是:把每個虐童案都套 07/18 14:15
70F:→ smallvicky : 上死刑或終身不得假釋,剝奪法官彈性。台灣目前的法 07/18 14:15
71F:→ smallvicky : 官可因情節不同選擇合適刑度,例如加重有期或無期可 07/18 14:15
72F:→ smallvicky : 不假釋;這樣比較符合憲法中‘罪刑比例’與‘死刑釋 07/18 14:15
73F:→ smallvicky : 憲’程序。 07/18 14:15
74F:推 fifty93 : 那民進黨的提案呢?現在投反對不就是為了反對而反 07/18 14:15
75F:→ fifty93 : 對? 07/18 14:15
76F:推 littlehost : 後來執政黨委員又跑進會場喊支持,要不要先去跟執政 07/18 14:16
77F:→ littlehost : 黨委員說一下? 07/18 14:16
78F:→ littlehost : 說了這麼多,執政黨的版本在哪?行政院的版本在哪? 07/18 14:17
79F:→ smallvicky : 你們是收了多少錢上來噴人的啊?網軍動得好快喔!要 07/18 14:17
80F:→ smallvicky : 把握這次機會搞死大罷免,對吧? 07/18 14:17
81F:推 djww7 : 一個媽寶板也有人在這裡瘋 實在是… 07/18 14:17
82F:→ littlehost : 說不過就開始抹了,笑死 07/18 14:18
83F:推 dakingofkid : 剝奪法官彈性怎麼了?虐童還想要有彈性?誰給過那 07/18 14:18
84F:→ dakingofkid : 些受虐兒彈性了? 07/18 14:18
85F:→ littlehost : 你可以回,大家都不能回,真民主無誤 07/18 14:19
86F:推 djww7 : 回某s 你說我們是網軍要有證據欸!(已截圖) 07/18 14:20
87F:→ bobo919 : 兒虐修法只要誰提我就支持誰,只會分顏色,製造對立 07/18 14:20
88F:→ bobo919 : ,社會不需要這些內耗 07/18 14:20
89F:→ egg87 : 不認同對方說的話就說是網軍,虐童要有什麼彈性啊 07/18 14:20
90F:推 flamer : 你各位都是網軍 以下開放認罪 07/18 14:21
91F:→ answer1213 : 說人家方向錯誤 但我等執政黨的版本等好多年了 07/18 14:21
92F:推 love12171116: 某S獎這麼長串 就問你民進黨版本在哪?只會跳針 07/18 14:21
93F:推 chucky : 綠師說完,誰贊成誰反對 07/18 14:22
94F:推 answer1213 : 不過過了也很難判死 但有修有推 07/18 14:23
95F:推 flcty : 那個s真是有夠難看欸 到底收了多少錢要這樣 07/18 14:23
96F:推 fire124 : 這種事也要搞政治 不要太誇張 大家都心知肚明 07/18 14:27
97F:推 flamer : 整篇就一個人在提罷免 真是心心念念啊 07/18 14:28
98F:推 eve392 : 甚麼都要扯大罷免,真是夠了... 07/18 14:29
99F:推 freetempo : 為反而反真的很難看,不要雙標很難嗎 07/18 14:30
100F:推 kenbaw : 說什麼配套配套,哪次配套做得好? 07/18 14:31
101F:推 winniethekai: 給法官有裁量?看看現在的北檢,你覺得比例原則有用? 07/18 14:31
102F:推 dragon49 : 虐童致死就是死刑阿有什麼好彈性 人神共憤耶 07/18 14:34
103F:推 edenidv : 漏洞太多 07/18 14:36
104F:推 huau : s比較像婉君...支持虐童致死死刑 07/18 14:37
105F:推 Ardream : 保留法院(法官)彈性($$) 是這樣唸嗎 07/18 14:37
106F:推 shoyeh : 連這個版都有來洗地的 黨工滾出去好嗎 07/18 14:39
107F:推 louisxxiii : 某s是在雙標嗎? 你能回大家都不能回 一定要聽你的 07/18 14:40
108F:→ sm801101 : 民進黨又把自己玩死了 07/18 14:41
109F:噓 bluegold : 網軍滾 重點就是修法後惡保母最重可判死 修法前不行 07/18 14:41
110F:→ louisxxiii : 不講其他綠委 你林月琴還在大罷免大成功 07/18 14:41
111F:→ louisxxiii : 他真的有在乎兒少嗎 好了啦 超級噁心 07/18 14:42
112F:→ louisxxiii : 林月琴「堅持理念、奮鬥不懈」可以改大罷免大成功了 07/18 14:42
113F:→ louisxxiii : 研議老半天 執政黨版本在哪裡 有沒有拿出來討論 07/18 14:43
114F:推 yuychang : 某S繼續洗地繼續噁心啊,沒心就沒心還反對是三洨, 07/18 14:43
115F:→ yuychang : 只有兒虐我不能忍 07/18 14:43
116F:→ louisxxiii : 已經幾件兒虐了 你執政黨有什麼表示嗎? 整天罷免 07/18 14:44
117F:噓 zerol : 上面的s解釋的好認真我看都不想看 07/18 14:47
118F:→ zerol : 人民的眼睛都看的到誰做的好誰做的爛 07/18 14:48
119F:→ p112233 : 能通過就好,至於誰反對我已經不在乎了,反正台灣 07/18 14:51
120F:→ p112233 : 立院永遠都亂七八糟的,立法效率一直都很差遠輸先 07/18 14:51
121F:→ p112233 : 進國家,2016之前還指望某黨上來後可以改善,不過 07/18 14:51
122F:→ p112233 : 看起來半斤八兩 07/18 14:51
123F:→ Ryannnn2019 : 不提罷免還好,ㄧ提就讓人火大到不行,你們也知道 07/18 14:51
124F:→ Ryannnn2019 : 反對這種法案會失民心但是還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超 07/18 14:51
125F:→ Ryannnn2019 : 級垃圾 07/18 14:51
126F:推 rabbit97 : 通過真好,謝謝支持的立委們,希望小孩都平安長大 07/18 14:53
127F:推 rey123123 : 好險有過 07/18 14:53
128F:推 peienliudao : 這個別扯到政治,不管支不支持大罷免,我都支持加 07/18 14:54
129F:→ peienliudao : 重刑罰 07/18 14:54
130F:推 fire2003 : 終於加重修法,可以給殘忍的人適當付出 07/18 14:55
131F:推 damnyou : 立院這一年來真的做很多事,起碼這起社會案件有立 07/18 14:56
132F:→ damnyou : 刻反應民意,反觀過去八年 07/18 14:56
133F:推 Worcester : 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民進黨立委過半的話,這個法案 07/18 14:57
134F:→ Worcester : 是不是就被擋掉了? 07/18 14:57
135F:→ damnyou : 726之後很可能又胎死腹中 07/18 14:57
136F:推 louisxxiii : 不會被擋掉喔 因為會持續研議 無限研議 繼續研議 07/18 14:58
137F:→ asukaka : 為什麼現在網路上很多人都要自我審查自行過濾啊... 07/18 15:03
138F:→ asukaka : 死這個字台灣是有規定不能打出來嗎,打成s超級怪, 07/18 15:03
139F:→ asukaka : 妨礙閱讀 07/18 15:03
140F:推 naspenland : 立院這一年來真的做很多事,加速中國移民、中國醫生 07/18 15:04
141F:→ asukaka : 哦s是殺不是死?所以我就誤解了-.- 07/18 15:04
142F:→ naspenland : 刪預算刪得好有感!! 真的好反應民意 07/18 15:08
143F:推 za755029 : 還有人護航 最挺虐兒的執政黨 讚 07/18 15:08
144F:推 flamer : 又來一隻離題仔 飼料吃多了? 07/18 15:09
145F:推 Worcester : 殺跟死都可以寫成s,這是對岸的用法,看了也覺得很 07/18 15:11
146F:→ Worcester : 礙眼,相當影響閱讀 07/18 15:11
147F:推 love2ne1 : 虐待兒童的人,就通通給我去死耶。 為什麼我要給他 07/18 15:11
148F:→ love2ne1 : 彈性審裁的空間啊,就是去死好嗎! 07/18 15:11
149F:推 kukuchi : 民主社會敢為逆風行為辯護就要有被眾人洗臉的心理 07/18 15:13
150F:→ kukuchi : 準備,少在那雙標扯政治,虐童的垃圾加重刑罰剛好而 07/18 15:13
151F:→ kukuchi : 已 07/18 15:13
152F:推 a76126 : dpp真的很噁心 07/18 15:15
153F:推 wilbermia : 推推!!還為虐童施暴者辯護的很壞 07/18 15:17
154F:推 ballbig : 重要民生兒少議題,完全不在乎,民主國家就該要有 07/18 15:19
155F:→ ballbig : 反對黨 07/18 15:19
156F:噓 funeasy : 幹 那群為反對而反對 07/18 15:21
158F:→ kikyo : 這邊有討論串大家慢慢看 07/18 15:23
160F:推 littlehost : 二讀反對,三讀離席,對外宣稱沒有投反對票,真會玩 07/18 15:26
161F:→ petitebabe : 某S是貼林律師的臉書文章 才不是他自己寫的 07/18 15:26
162F:推 manman0324 : 虐童就是唯一死刑啦 07/18 15:28
163F:→ manman0324 : 丟不丟人阿 07/18 15:28
164F:推 Victor97 : 民進黨黨團支持增訂刑法第272條之1「虐殺兒童罪」 07/18 15:29
165F:→ petitebabe : 民進黨不喜歡藍白版本 提自己的版本呀 07/18 15:29
166F:→ Victor97 : 反對的是民眾黨的延會提案 07/18 15:29
167F:→ petitebabe : 請樓上解釋一下前面H大的照片 民進黨在反對甚麼? 07/18 15:31
168F:推 fifty93 : “針對其中一條法案內容有爭議投反對” -->所以是 07/18 15:32
169F:→ fifty93 : 哪條?青鳥可不可以不要只會製圖 07/18 15:32
170F:推 answer1213 : 因為二讀被罵得要死 三讀才不投吧 這樣說法還能凹 07/18 15:32
171F:推 littlehost : 前面就有圖證明執政黨反對,還再跳針是反對延會 07/18 15:36
172F:→ Collier : 轉貼「自」,非轉貼「至」 07/18 15:42
173F:推 newsnotti : 為什麼推文還那麼多人不相信他們就是在投反對票?? 07/18 15:56
174F:→ newsnotti : 是又被洗腦嗎......事實就是他們兒虐投反對票。 07/18 15:56
175F:→ howdiee : 272是殺人章節 282是傷害章節 為什麼要在傷害立殺人 07/18 15:57
176F:推 newsnotti : 請你們去看看直播吧 07/18 15:57
177F:→ howdiee : 不覺得虐殺致死應該歸類在殺人 確保適用法則嗎 07/18 15:58
178F:→ howdiee : 法條不是立越多越好 越模糊越有可能被作文章 07/18 15:59
179F:推 vancepeng : 所以民進黨的版本在哪裡 07/18 15:59
180F:→ vancepeng : 開會最討厭那種不斷質疑詆毀但不提出任何解法的同事 07/18 15:59
181F:推 louisxxiii : 請問這是近幾年第一件虐童嗎? 我就問你的版本在哪 07/18 16:01
183F:→ littlehost : 委員有說明為何修訂282 07/18 16:02
184F:→ louisxxiii : 大家不在乎哪黨提案通過 重點是保護小孩 07/18 16:02
185F:→ louisxxiii : 版本可提出來大家檢視討論誰好誰壞 怎麼修正 07/18 16:02
186F:→ louisxxiii : 但就問版本到底在哪裡 不要再繼續研議了 07/18 16:02
187F:推 littlehost : 刑法傷害章節裡面本來就有傷害致人於死的法條 07/18 16:05
188F:推 lightmei : 會說出反法條內容=反兒虐修法的才真的是被洗腦吧… 07/18 16:06
189F:推 littlehost : 說什麼為何要在傷害立殺人法條的是不是都沒看過刑法 07/18 16:07
190F:→ petitebabe : 反對別人的內容就給我你的版本 07/18 16:07
191F:→ snakecat : 會虐待無法反抗的幼兒就是垃圾中的垃圾 07/18 16:07
192F:→ petitebabe : 只反對但不提解法的人很討厭欸 07/18 16:07
193F:推 vancepeng : 你反對就提出你的東西 都別人想你負責批評就好 07/18 16:08
194F:→ vancepeng : 這樣做人也太優秀了吧 07/18 16:08
195F:推 julia0291 : 推 執政黨為反對而反對我是真的無法苟同 07/18 16:12
196F:推 LondonHot : 少子化大成功! 07/18 16:12
197F:推 littlehost : 傷害致人於死法條是立在刑法傷害章節,修這邊哪裡有 07/18 16:12
198F:→ littlehost : 問題? 07/18 16:13
199F:噓 jjoonnyy : 惡法, 藍白又再亂搞,民進黨版本才切中核心問題 07/18 16:16
200F:推 BURNFISH : 綠的實在令人髮指 07/18 16:17
202F:→ BURNFISH : 稍早那張的確是錯誤的 後面這張二讀就是真的民進黨 07/18 16:20
203F:→ BURNFISH : 投反對票 啊 某個邱姓立委跑票就是 07/18 16:20
204F:推 sharkimage : 民進黨反對?不然提出他們自己的版本啊 都執政那麼 07/18 16:21
205F:→ sharkimage : 多年了 07/18 16:21
206F:推 BURNFISH : 跑票還出來道歉喔 07/18 16:22
207F:→ sharkimage : nikichan別為了政黨這樣護航好嗎…… 07/18 16:22
208F:推 answer1213 : 這麼多年了 反對的版本呢? 07/18 16:28
209F:推 BURNFISH : 拜託別轉那個律師的文章了 進去他粉專全都青鳥 07/18 16:28
210F:推 philfeel978 : 哇立法院事務還有人講不要搞政治,黨國遺毒還在... 07/18 16:28
211F:推 lightmei : 傷害是277…286是凌虐… 07/18 16:28
212F:→ philfeel978 : 法條就真的有矛盾才反對啊,反對不專業立法就等於 07/18 16:29
213F:→ philfeel978 : 反對加重嗎? 07/18 16:29
214F:推 sharkimage : naspenland還在造謠什麼開放中國醫師…明明是開放偏 07/18 16:30
215F:→ sharkimage : 鄉的外國醫師,而中國在憲法上是屬於中華民國,所以 07/18 16:30
216F:→ sharkimage : 外國醫師的定義從根本上就不包括中國醫師 07/18 16:30
217F:推 BURNFISH : 完全執政8年 請問有做什麼事 07/18 16:31
218F:→ BURNFISH : 你反對也好好提出你們的案子啊 07/18 16:32
219F:推 vancepeng : 所以有提甚麼版本嗎 說說看 07/18 16:32
220F:推 howdiee : 有阿 不然1130716 是在修正什麼 07/18 16:33
221F:推 louisxxiii : philfeel978 所以專業的版本在哪裡 要提出來啊 07/18 16:33
223F:推 philfeel978 : 哇...這種非黑即白、沒100就0的概念被腳尾鯧推送這 07/18 16:36
224F:→ philfeel978 : 麼成功啊。 07/18 16:36
225F:→ petitebabe : 民進黨的版本呢?為什麼不提出來 07/18 16:38
226F:推 littlehost : 提不出來就開始抹,真專業阿 07/18 16:38
227F:推 louisxxiii : 怎麼一言不合就罵人呢 人家在跟你討論版本 07/18 16:39
228F:→ branter : 身為家長全力支持修法! 07/18 16:39
229F:→ littlehost : 某人去看刑法了嗎?還是以為現行傷害章節沒致人於死 07/18 16:40
230F:推 howdiee : 大家都是當爸媽的人了 沒有人在這樣討論事情的 07/18 16:40
231F:→ howdiee : 286條去年的7/16這條就有被修過一次了 看一下差異 07/18 16:42
232F:推 littlehost : 都當爸媽了,不是應該實事求是嗎? 07/18 16:42
233F:→ louisxxiii : 你起手式會不會太專業 就不能夠討論嗎? 奇怪欸 07/18 16:42
234F:→ howdiee : 別說這個是誰的版本 這是全立法院朝野都通過的版本 07/18 16:42
235F:→ howdiee : 沒錯 你說的對 謝謝指教 對不起 07/18 16:43
236F:推 louisxxiii : 呃 我的說的是philfeel978 不是howdiee大大 07/18 16:44
238F:推 gogo79979 : 大虐童 大成功 07/18 16:45
241F:推 BURNFISH : 看到路上那些舉牌人 有夠反感 07/18 16:47
242F:推 kokonoe : 都當爸媽了,自己有判斷力吧 07/18 16:49
243F:推 turtlesan : 反對的就是為反而反 有夠心寒 別人小孩死不完 07/18 16:53
245F:→ lightmei : 我們不用在那假設來假設去,就愷愷案來討論,其實2 07/18 17:01
246F:→ lightmei : 71-1就夠判保母無期或死刑了不是,286到底就是重複 07/18 17:01
247F:→ lightmei : 立法了不是 07/18 17:01
250F:→ bluelune : 所以反對黨的版本呢 07/18 17:04
251F:推 philfeel978 : 為人父母就應該為了後代遏止變造歪風不分黨派,這 07/18 17:05
252F:→ philfeel978 : 件很明顯被利用群眾對立法理解程度來扭曲。 07/18 17:05
253F:推 philfeel978 : 版本鶧鵡好了啦,法案經協商有共識這樣可以嗎?雖然 07/18 17:07
254F:→ philfeel978 : 286有專業上的爭議(這屆真的是... 07/18 17:07
255F:推 vancepeng : 所以我說版本在哪裡 07/18 17:07
256F:推 lightmei : 反對黨的版本就是用271-1來處理愷愷案阿,286或許 07/18 17:08
257F:→ lightmei : 可以再加重,但致死的部分不用重複吧 07/18 17:08
258F:推 philfeel978 : 版本鶧鵡們好,十年內286已加重三次 07/18 17:08
259F:→ lightmei : 一直跳針版本在哪根本無法討論 07/18 17:08
260F:→ lightmei : 上面那個圖我自己做的,我是認真想討論欸,只想跳 07/18 17:10
261F:→ lightmei : 針的回去政黑或八卦跳好嗎 07/18 17:10
262F:推 vancepeng : 所以愷愷案已經是最美好的結果了嗎 07/18 17:10
263F:→ vancepeng : 是嗎 該案已經完美落幕了 謝謝政府 07/18 17:11
264F:→ vancepeng : 那大家不用抗議了啊 回家謝謝政府就好了 07/18 17:11
265F:推 arley : 認真討論 新286凌虐致死是死刑或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 07/18 17:11
266F:→ arley : 虐殺是272-1死刑或無期徒刑 (沒有"有期徒刑"選項) 07/18 17:11
267F:→ arley : 還是有所差別不是嗎? 07/18 17:12
268F:→ vancepeng : 沒有 他們的意思就是現在的制度已經很好了 這次立法 07/18 17:12
269F:→ vancepeng : 是多此一舉 07/18 17:12
270F:→ vsbrm : 你以為法官就會判死刑? 07/18 17:13
271F:推 philfeel978 : 刑度有專業考量不是越重越好 07/18 17:13
272F:推 lockbolt : 大家別激動 法案有過沒過有版本沒版本結果都一樣是 07/18 17:14
273F:推 lightmei : 用286更難舉證跟你說,殺死罪屍體就是證據,286還 07/18 17:14
274F:→ lightmei : 要在那邊證明足以妨礙身心健全或發育,看起來很簡 07/18 17:14
275F:→ lightmei : 單但現在社工就保母的人,這個很難舉證 07/18 17:14
276F:→ lockbolt : 給法官自己解釋怎麼判 07/18 17:14
277F:→ lightmei : 殺人罪* 07/18 17:15
278F:推 Charles11098: lightmei 如果你真的要用愷愷案來看的話 07/18 17:15
279F:→ Charles11098: 檢察官起訴時,同時引用了《刑法》第286條、第302 07/18 17:15
280F:→ lightmei : 所以271-1反而比較重,286還有一個最少10年可以逃 07/18 17:16
281F:→ Charles11098: 條之1、第277條,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07/18 17:16
282F:→ Charles11098: 》第112條的相關條文。 07/18 17:16
283F:→ lightmei : 所以檢察官沒有用殺人罪喔? 07/18 17:17
284F:→ fire124 : 專業考量 要再給你十年嗎 人都死光了 07/18 17:17
285F:→ Charles11098: 實務上愷愷案引用了286,不是用272 07/18 17:17
286F:推 miel3330 : 272-1說的是殺人意圖以凌虐當手段,最後死亡。286 07/18 17:18
287F:→ miel3330 : 是凌虐意圖,最後死亡是結果。兩條法處罰的東西不 07/18 17:18
288F:→ miel3330 : 一樣。民進黨反對讓意圖凌虐卻把人弄死的犯罪者能 07/18 17:18
289F:→ miel3330 : 夠被判死刑。 07/18 17:18
290F:推 littlehost : 法官針對愷愷案就是用286,沒用271,所以? 07/18 17:19
291F:推 lightmei : 所以要上訴之後才能用272-1? 07/18 17:20
292F:推 Charles11098: 所以如果再發生一次愷愷案 271 272怎麼改不影響新 07/18 17:21
293F:→ Charles11098: 案例。286改動才會影響如果有新愷愷案的判決 07/18 17:22
294F:推 arley : 286跟271-1都有"凌虐"要件 所以差別不是在舉證有無 07/18 17:23
295F:→ arley : 妨礙身心健全或發育 07/18 17:23
296F:→ arley : 不過回到重點 新286跟272-1刑度仍有差別 所以說刑度 07/18 17:24
297F:推 miel3330 : 你到底是在說什麼?你要證明對方有殺人意圖才可以 07/18 17:24
298F:→ miel3330 : 272,286再修法就是在補這一塊。但是否真的要用到 07/18 17:24
299F:→ miel3330 : 死刑來處罰凌虐,就是另一回事了。 07/18 17:24
300F:→ arley : 相差無幾的依據何在?只能套用死刑的說法依據何在? 07/18 17:25
301F:推 lightmei : 但286還要證明足以妨礙身心健全或發展,雖然照片看 07/18 17:26
302F:→ lightmei : 起來就身心不健全發展也有問題,就怕社工說的那套 07/18 17:26
303F:→ lightmei : 都很正常被法官採用 07/18 17:26
304F:推 Hannaaye : 笑死人,某s寫一堆不合理的文,然後說別人是網軍? 07/18 17:28
305F:噓 c24253994 : 藍白仔又亂搞耖你媽的!噁心的舔共東西! 07/18 17:31
306F:→ arley : 痾 286跟271-1之間的爭點都不在舉證有無凌虐 因為這 07/18 17:31
307F:→ arley : 是前提要件 不過mei大有回復你 這兩條不是重複立法 07/18 17:31
308F:推 vancepeng : 這兩條的爭點是有沒有殺人意圖 根本沒有重複立法 07/18 17:40
309F:推 lightmei : 感謝mei大,我只能理解成主客觀難以認定保母有殺人 07/18 17:41
310F:→ lightmei : 意圖,所以只能用286-3來判最高無期徒刑,現在修法 07/18 17:41
311F:→ lightmei : 是要讓這種行為最高可處死刑,這樣對嗎? 07/18 17:41
312F:→ vancepeng : 你現在新增的286是針對實行286後的犯意升高 07/18 17:41
313F:→ vancepeng : 你不修正286 那現在案子基本上就長這樣了 07/18 17:42
314F:→ jimabc : 民進黨立委反對修法保護兒童 果然就讓一堆柵欄仔急 07/18 17:46
315F:→ jimabc : 著跑出來洗地了 07/18 17:46
316F:→ jimabc : 蠢綠鳥還是快滾回去南部幫忙救災 急著幫黨洗地是沒 07/18 17:48
317F:→ jimabc : 有用的 民進党立委集體反對保護兒童的修法就是事實 07/18 17:48
318F:推 kamihio : 總算 綠委呵呵 等726反撲吧 07/18 17:51
320F:推 Obiwan : 藍白應該要把六法全書改為唯一死刑吧 07/18 18:06
321F:推 vancepeng : 你看 又一個滑坡的 07/18 18:09
322F:推 jimabc : 哪需要六法全書 總統能夠控制大法官就夠了 三不五 07/18 18:09
323F:→ jimabc : 十開憲法法庭幫黨洗地就夠了 07/18 18:09
324F:→ wilbermia : 說什麼開放中國醫生的要不要先回去解決一下波波醫生 07/18 18:14
325F:→ wilbermia : 的問題?! 07/18 18:14
326F:→ whiteowl : 等法條公告出來就知道,誰是小丑了 07/18 18:45
327F:推 william7713 : 居然可以在這裡看到反對的人 笑死 07/18 18:45
328F:→ vivalight : 4樓不對喔 民進黨二讀是真反對喔! 07/18 19:08
329F:推 chhuang1979 : 六樓資訊錯誤,二讀時確實綠色除了邱議瑩說她投錯 07/18 19:12
330F:→ chhuang1979 : 外,其他全部投反對歐,三讀全部放棄後,一通過綠 07/18 19:12
331F:→ chhuang1979 : 委馬上拿出牌子說支持擺拍 07/18 19:12
332F:→ chhuang1979 : 四樓錯,對不起六樓 07/18 19:12
333F:→ vivalight : 某s講什麼機械套死刑?死刑被大法官搞成這樣,要如 07/18 19:18
334F:→ vivalight : 何機械套死刑啊你說說看 07/18 19:18
335F:→ vivalight : DPP爛成這樣 還能護航的人不是笨就是壞! 07/18 19:19
336F:推 SimplePraise: 完全正確的法案還是為反對而反對 真的沒救 07/18 19:29
337F:推 wendy7794 : 民進黨不要再拿272混淆視聽了,272最大 07/18 19:47
338F:→ wendy7794 : 前提是故意殺人致死,實務面要舉證故意 07/18 19:48
339F:→ philfeel978 : 爛成哪樣,修一堆違憲法案嗎 07/18 19:49
340F:→ wendy7794 : 殺人有多難,我只是看他30刀沒有真的要殺他結果他竟 07/18 19:49
341F:→ wendy7794 : 然死了,這案例用272判就是無罪 07/18 19:49
342F:→ wendy7794 : 這次修286才是正確的,民進黨還擋 07/18 19:50
343F:推 philfeel978 : 286已經加重三次了耶 07/18 19:52
344F:推 notime : DPP爛成這樣 07/18 19:54
345F:推 huau : 推miel大解釋淺顯易懂 07/18 19:59
346F:推 colucolu14 : 二讀全反對三讀全棄權法案ㄧ過立刻出來擺拍支持通過 07/18 20:40
347F:→ colucolu14 : 的噁爛党 07/18 20:40
348F:→ leonian : 終於! 07/18 20:54
349F:噓 tracydai : 民進党就是執政時都不做, 07/18 20:55
350F:→ tracydai : 現在法案其他黨推了 07/18 20:55
351F:→ tracydai : 才在那邊該 07/18 20:55
352F:→ leonian : 謝謝孩想陪你長大聯盟跟支持立委們的努力 07/18 20:55
353F:→ tracydai : 像極了出遊時都說行程沒問題 07/18 20:56
354F:→ tracydai : 等到目的地時一直挑剔 07/18 20:56
355F:推 philfeel978 : 沒做的部份是?286加重3次了喔 07/18 21:18
356F:推 Charles11098: 在今天之前,加重n次最高還是只能判無期啊 07/18 21:21
357F:推 kemy236 : 為反對而反對 07/18 21:23
358F:推 shiningwine : 看到好多護航仔呢 07/18 21:25
359F:噓 DontPLZ : 舔共的一直都是民進黨吧 還不乏物理舔共的 07/18 21:35
360F:推 NiseMorisama: 某s刷新我的三觀,少子化還虐死當然死刑 07/18 21:35
361F:推 moneybags : 都虐死了你跟我談是不是故意?敢情死的不是你家小 07/18 21:47
362F:→ moneybags : 孩 07/18 21:47
363F:推 kfs13 : 推修法!被打臉無數次林律師的文也能參考? 07/18 21:48
364F:推 chenhankiang: 事實就是民進黨執政的時候都沒做 07/18 22:00
365F:推 ru04hj4 : 會虐童的根本不是人 不值得同情 07/18 22:00
366F:推 keepbusy : 什麼是依他來審?現實又不是他 07/18 22:02
367F:推 ALENDA : 虐待兒童是純粹的邪惡玩弄生命 07/18 22:11
368F:→ ALENDA : 整天在那裡搞實質廢死還有無期徒刑可以假釋?!某些 07/18 22:13
369F:→ ALENDA : 人根本不該回到社會 07/18 22:13
370F:推 nekohao : 高調 07/18 22:13
371F:推 angelaki : 太噁爛的dpp,為反而反一通過就擺拍支持 07/18 22:48
372F:推 shuuptt : 放傷害沒問題好嗎,放殺人你看會幾個起訴的 07/18 23:14
373F:推 laiva : 這些反對的到底是什麼鬼,泯滅良心 07/18 23:56
374F:推 colornight : 要反對 那就提出自己版本的法案 而不是為反對而反 07/18 23:58
375F:→ colornight : 對 07/18 23:58
376F:推 crazyL : 政府配套在哪裡?每次都出一堆漏洞,還要人民給司法 07/19 00:31
377F:→ crazyL : 彈性?現在就是要剝奪法官彈性不懂嗎?那些虐童的不 07/19 00:31
378F:→ crazyL : 配談比例原則啦,你敢虐童就是罪無可赦,連做都不應 07/19 00:31
379F:→ crazyL : 該做 07/19 00:31
380F:→ ru04hj4 : 虐童的就不是人是惡魔 07/19 01:17
381F:推 ouyang76 : 民進黨就是爛 07/19 02:01
382F:推 bbyy : niki大可以去看影片,全數反對就是反對,不是在反 07/19 08:44
383F:→ bbyy : 延長 07/19 08:44
385F:推 racas1201 : 某s直接把不同聲音都直接打成網軍 真噁 07/19 09:58
386F:推 sharkimage : 虐童致死的根本不該回到社會+1 已經是純粹的惡 07/19 12:18
387F:噓 ohdada : 民進黨為反對而反對真的爛 07/19 13:23
388F:推 perfect64732: 護航的別廢話這麼多為了反對而反對而已 07/19 13:39
389F:推 Moontale : 某s發言看了真想吐 自己網軍還抹別人 當別人都白痴 07/19 14:01
390F:→ Moontale : 看不懂綠共就是噁心丟臉而已 虐童還要有什麼法官裁 07/19 14:01
391F:→ Moontale : 量彈性^^凸 07/19 14:01
392F:推 Moontale : 還有個3樓的niki是在共啥咪蕭威 誰在跟你討論會期 07/19 14:05
393F:→ Moontale : 延長 在哪個時空啊護航成這樣為你感到夏夕夏景^^ 07/19 14:05
394F:→ magicican : 民進黨不同意可以提自己的法條出來讓大家看看修法 07/19 14:21
395F:→ magicican : 的決心呀!事情發生這麼久只有口號卻沒有要立法管 07/19 14:21
396F:→ magicican : 控托育業者,是不是真的太難寫了? 07/19 14:21
397F:推 olafbb : 執政黨為反而反真的太可惡 之前完全執政這麼多年也 07/19 15:37
398F:→ olafbb : 沒比較好! 07/19 15:37
399F:噓 csluling : 民禁党只有口號沒有法條,別人修法你投反對,最後 07/19 15:39
400F:→ csluling : 再出來拍照擺拍說支持;幹你媽的噁心 07/19 15:39
401F:推 luvsmile : 民進黨以為這次還能用之前的技倆阻擋法案然後甩鍋抹 07/20 12:19
402F:→ luvsmile : 黑在野 結果這次爸爸媽媽都盯著修法全程包括委員會 07/20 12:19
403F:→ luvsmile : 討論.公聽會.熬夜排隊送案跟表決直播讓他們無法再顛 07/20 12:19
404F:→ luvsmile : 倒是非 青鳥網軍不要再洗了 就問過去9年為什麼不提 07/20 12:19
405F:→ luvsmile : 出DPP版本而是指責提出版本的在野?立法委員都領一樣 07/20 12:19
406F:→ luvsmile : 的錢怎麼只要監督在野呢? 07/20 12:19
407F:→ FGK : 綠當初完全執政不用 現在才叫 07/20 13:33
408F:推 huau : 綠的只會無限再研議呀,多少重要法條因為這樣被擱置 07/20 19:49
409F:推 asgardgogo : 老實講 最重啦 誰會判最重不過聊勝於無 07/20 21:00
410F:→ ukw314 : 推 07/21 11:02
411F:推 w3955931236 : 送分題還能錯 07/21 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