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ss1989 (奔跑的夾腳拖)
看板BigShiLin
標題Re: [轉錄][超幹] 今天我在士林捷運站旁被搶劫了!!!
時間Tue Feb 24 21:37:18 2009
※ 引述《tsuen (宮寶雞丁)》之銘言:
: 原文恕刪
: 我是上上禮拜在士林的咖啡廳 轉身不注意的時候手提袋被拿走
: 報案的時候警察只教我填調閱錄影帶的申請單
: 完完全全 沒有提到作筆錄的事
: 是我表妹之前東西也被偷 他說我填的那張單子跟他之前作筆錄的不一樣
: 不知道警察是不是根本不想留底 (我同樣是在文林派出所報案)
: 原po 明明是被搶為啥要被警察寫是被竊盜
: 明明就差很多 為啥警察還想息事寧人
: 住在士林二十年了 之前我家被闖空門 被偷了幾拾萬
: 其實要查一定都查的到 警察不查民眾就要自己當柯南
: 因為我們不是大官的後代 今既使士林捷運站旁的捷運站被搶劫 還要委屈寫是被偷竊
: 自保為上策
有東西失竊或搶劫時
建議先用網路報案
因為網路報案不能吃案 會有紀錄
之前我的手機不見 也是有鄉民先叫我用網路報案
接下來這幾天 陸續有警察打給我 請我去警局作筆錄
就不會有上述的 連筆錄都懶的給你做這種事發生
我自己的經驗給大家參考一下
http://www.tmpd.gov.tw/cht/index.php?act=case&code=add
這個是台北市的網路報案系統
有分區域喔! 第一次使用時 不小心點到高雄市的
填到最後才發現錯誤-_-
GOOGLE一下 就有各地區的網路報案系統
以上!
--
我的網誌
http://www.wretch.cc/blog/JESS198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10.236
1F:→ peter700:原PO順面附個網址吧....((汗 02/24 22:08
2F:→ wizard828:原PO給個網址吧 不然大家都不知道哪裡報案 02/24 23:28
※ 編輯: jess1989 來自: 203.67.110.236 (02/24 23:42)
3F:→ jess1989:已修改內文!! 02/24 23:42
4F:推 wizard828:有補有推 推一個~ 02/24 23:58
5F:推 ej:實用推! 02/25 00:46
6F:推 yung314:什麼鬼…所以不喜歡帶大包小包逛士林…要帶也帶垃圾袋…囧 02/25 06:25
7F:推 peter700:有補有推+1 以後報案就不怕被吃! 02/25 08:31
8F:推 dspswen:推 02/25 10:51
9F:推 suenan:用網路報案警察真的很積極 身旁有實例+1 02/25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