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86036 (骷髏怪)
看板BigShiLin
標題Re: [其他] 昨天下午約四點~五點
時間Sat Feb 13 18:19:01 2010
我只能說你想太多了
看到你掉的東西沒通知你就違法
就算撿到你東西的人只要沒有侵吞意圖就沒有違法
雖然認定上有難度
不過大多已有沒有把財務變賣或是花掉
手機有沒有裝上自己的SIM卡
如果撿到你東西或看到你掉的東西就誤違法
我只能說想太多,如果這樣就違法,那台灣監獄10倍還不夠用
我之前撿到鴿子的手機我按照他通話簿回撥請她朋友通知
結果那是一隻士林鴿舍的鴿子
他同事要我立即馬上送回
我說我現在沒空,明天我打完卡有空檔拿過去
他說不行這樣你是侵占遺失物
要法辦我.....
我說歡迎~~~~
文章還在八卦版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另外提醒你
如果你掉的包包害人出車禍
對方有受傷的話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另外其他損失可以一併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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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2.2.109
1F:推 OGCeveryhour:只能推了... XD 02/13 20:15
2F:→ diagnostic:不要再責怪他了大過年的他這樣也算夠倒楣的了@@ 02/13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