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檢舉] 使用者 gkc 影響正當組務與板務營運
時間Fri Dec 29 01:41:08 2017
要表達的意見很多,但我會盡量長話短說,以節省站長閱讀時間
1.提升申訴處理效率
我發現最近各組務在處理申訴上有拖沓的現象
如卡漫夢工廠中之卡漫作品討論、生活娛樂館中之美食新世界等,皆有此現象
由於各組規皆有不同,我並非小組長層級並無法置喙
然而我曾看過有超過兩週甚至一個月以上並未處理的申訴案件
這對於被短期水桶(兩週以內)的使用者非常不友善,只能自己吞下然後等判決珊珊來遲
而命理群組方面,更是嚴重
因此,本人建議在審查申訴案件上,除應要求雙方提供各項證據外
並要求在答辯時簡要回應,甚至限制答辯次數以避免不必要的回應出現
然後最好給予最終裁定期限,以避免被水桶處置之板友完全喪失其發言權
2.拒絕代理申訴與重複申訴
雖然我曾經於站內信中請教過站長這個問題,但由於當時並未說明清楚,故在此詳述如下:
以本事件為例,gkc於組務申訴時,曾要求其他使用者代為其發文申訴
據本人觀察已有四位使用者行使之,這是我加入PTT後,從未見過的現象
個人認為,除非自己於組務板被水桶,否則沒有正當理由請他人代為申訴
否則當其他使用者亦可為其代為申訴時,組務板面幾乎都是同一人的申訴案
且訴求都是相同,那麼只會造成看板混亂與組務處理上的不便
甚而造成組務人員壓力過大而無法立即處理申訴案
因此,本人建議除非自身發言權被限制,否則不應任意請其他使用者代理申訴
程序部分,有部分案子是未經過權利人同意即逕行提出代理申訴
這部分相信我在站內信內說明得很清楚
未依照程序而提出的代理申訴,我仍認為無符合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十條之規範
此為程序上的不完備所致,故建議明令規定代理程序,以為完善
再來是重複申訴部分,gkc不斷發起新的申訴案,然而訴求都是相同或類似
即便群組長已表明或間接表明不再受理,他仍依然故我
個人認為這是相當嚴重影響組務營運的行為
當一個案子已經處理完畢,即代表申訴人已不再擁有其申訴權
且群組長也告訴他應向板務站長提出申訴,然而對方仍屢勸不聽,繼續在組務板提出相同
或類似申訴,群組長不但受理,還為此另開新的申訴板供他申訴,這種處處為他開啟管道
的作法非常不妥,也容易被質疑「是否對方給了什麼好處才會如此對待?」
另外,該組務板亦有其他使用者,在裁定駁回過後仍然繼續申訴
顯然對此裁定認為有翻案之可能才會繼續行使申訴權
個人以為,這將對申訴程序(板主→小組長→群組長→站長)並保障至少向上一次有負向
修正效果
近期本人在另一個小組板也發現到類似現象,然與本案關聯不高,故將另尋機會說明之
因此,個人建議在裁定過後,應立即表明此案已結案不再接受申訴之
3.應完善小組規及群組規
雖然群組長曾重新制定,然部分使用者為規避違規,使用規定中並不存在的行為進行發文
或推文,如更改標題文字或遮蔽一些違規用字等
此肇因為組規的不完善,以及群組長消極性之板務處理
我建議國家研究院群組,應參考各群組之組規,並制定完善
以避免有部分使用者,認為沒有規定的行為可以行使,進行所謂「鑽漏洞」行為
4.立即補充組務人員
在本案中,本人發現該小組有組務人員不足之現象
繼pasaword因長期未上站而被免職後,Paulnewman則是以個人事務為由請辭
變成該小組由群組長代管,然而群組長也是代理職,可見需要具備處理組務能力的板主
建議站長督促其組務人員之補充,以確保組務運作順利
5.此次事件,應納入站規裁定之參考
本案的癥結點在於gkc以Life板面文章為憑據,於他自行出版之書籍中陳述他於PTT上的
貢獻,或表明自己是該板第一大師、最受歡迎大師等成就
甚至還將之做為銷售他個人書籍,好讓他可以藉此吸引更多非PTT使用者或PTT使用者前來
向他詢問命理並收取金額,等於是把PTT當作他的購物頻道
這種將PTT的文章,歸納為個人利益或成就的作法,是為本人所不齒
PTT本質上就是個學術性的論壇,並不是為任何商業用途背書,更別說是拿來銷售書籍之用
因此,本人建議應納入站規裁定中對於營利相關判定之參考
以上建議,本人不認為會被立即採納,但希望站長可以理解
最後本人陳述這起事件以來的甘苦談
本人自從加入PTT以來,首次被捲入爭議頗為繁多的案件
但本人同時亦有協助板務運作之想法,一方面可以體會板務人員處理案件的辛勞與苦衷
另一方面也可以累積處理板務之經驗,以回饋給社會或家庭
這也是本人第一次擔任板主,不敢說處理得盡善盡美,但至少會把爭議降至最低
然而有部分使用者,尤其上站次數未滿200次,或發文數不到100篇者
屢屢在本人管理的板面,或組務層面,批評本人管板非常爛,又或是被他口中的多數人罵
作為反對本人管板之理由,而後又要求本人將gkc文章歸還並解除其水桶
本人對此甚感訝異,如果上站不多的使用者,怎麼會有如此奇怪的要求?
且不論本人做出什麼裁定,皆對這些使用者的推文或發文不勝其擾
之後經f前板主告知,在舉行複決時gkc曾要求其他使用者對複決投下反對票
且過程如同f前板主所述
本人過去從未參與判定gkc違規之案件,何以遭受到以上種種莫須有的對待?
只是因為本人站在與gkc對立的那一邊嗎?
撇開個人恩怨,我與gkc之間並沒有應該要奉還他的東西
就算是Life板只有我管,他也應該要找我申訴並請我重新裁定,這才是正確的訴求
以「本人是局外人、並無該板之專業背景」為理由,認定我不具管板能力,並發送信
件要求其他使用者認定我不適任
又以訴訟與否為交換條件,要求我完成他在信件中提到的那幾點
只是為了滿足他可以繼續在Life板發文,然後又可以販售他的書籍之個人利益
本人除了在當時感到有恐懼外,亦覺得自己在PTT站上備受威脅
為了他自己的利益,而做出違背PTT最原始的精神與宗旨,我是不可能做到的
但是,我本人也認為自己運氣不好,遇到第一次無法自己調適並好好處理的案子
只得於gkc申訴案進行期間,和其他兩位板主不停討論對策
我甚至犧牲了一些人生規劃,就只是想把這件事情給處理好
卻換來對方的不諒解,甚至用訴訟威脅我並讓我日後不得安寧的結果
但,我還是在其中得到一些經驗:不要任由使用者擺布、處理板務要非常謹慎
EQ要非常好、最好把板規弄得完善、面對鬧板者必須像外面社會一樣保持笑容並友善回應
然後,你的上司最好是可以替你主張你的正當理由且有guts
不過,如果還有人想邀請我當板主,我想我會立刻拒絕吧
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我想其他板友會更適合
※ 引述《mousepad ( )》之銘言:
: 在裁定gkc君之客觀行為是否構成影響本站營運前:
: A)開放本案相關的各級板務人員申請發言:
: 請y50板主、flower2046前板主、canandmap前板主、Paulnewman前小組長推、
: sitos代群組長五人,若對長期以來的連串事件有任何意見需要表達,請推文申請。
: B)任何人曾經收到gkc君各式訊息,對你揭露他知道你的個資,請來信板務站長。
: 如果與板務部事務相關者(例如於申訴或板務處理過程中),會列入本案考量。
: 非板務部管轄權者,於彙整後會轉送法務部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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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ousepad : 謝謝你的陳述。 82.54.59.168 12/29 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