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newman (一爺的計是長遠的)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檢舉] 使用者 gkc 影響正當組務與板務營運
時間Sun Dec 31 01:50:42 2017
關於gkc對組務的干擾及影響,本人是最切身感受到的,也因此學到了寶貴的一課。
從2014年廣告的案件開始,他便開始用「法院見」的說法給予管理者壓力。
他明明已經觸犯了本組禁止「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的規範,卻還是要強辯,
接著便是寫信來說「請小組長給個說法,不然我們只好法院一見」,最後我懶得扯
,就宣判退回水桶判決,並且退出Life版的管理,因為我管理不了這個人,我也不
想在現實生活中看見他。
但去年開始,他的情況又更嚴重,網站廣告、出書宣傳,我接到的私信不斷,當時
另外一個小組長在國外又有別的事情,我只好把他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依據廣
告條例,這是屬於我當小組長的責任與職責,而且我認為其利用PTT和命理組群的
廣告事證相當明確(這在最近收到的不起訴書中,檢查官也已經寫出確實有據)他不
只在板務上干擾組務人員的判決,也影響到我們的私生活,雖然承擔組務難免會遇
到這樣的情況,但如果這樣的版友持續在PTT運作,那麼站方的管理根本無法執行,
又或者站方的管理人員執行了組務,卻得受他在法律行動干擾,那麼誰還敢承擔一
般組務呢?
又,gkc在群組版的申訴中,經常以人身攻擊為標題,導致網友們只看到標題就寫著
「子玄詐騙版友」、「子玄私刑水桶」、「拔除Paulnewman子玄全職務永不錄用」為
標題,雖然最後群組長均判決駁回,但在網路的搜尋上,我的名字便和詐騙、私刑等
字眼連在一起,沒有細讀內容的人,便被這標題給留下印象了,擔任組務工作,卻得
因版友如此行為而背負不良名聲,實在不堪其擾。
在此懇請在此案過後,板務站長或群組長,刪除或更改標題等方法,將在群組版上此
類的濫訴文章更改,因為這實在已經是利用標題的方法影響視聽,造成我個人的困擾。
雖則,法院最後否則了他的告訴,但是,他多次明言就算不成功,也就請我們到法院
走走的話語,實則是浪費我們的時間,讓我們在判決時,思考著,他會在現實生活中
找我們麻煩,造成我們不便,不想與他正面衝突,於是就更改判決。而我的確也在兩
次的判決後,都被受到影響。就算我已經卸任,他還是持續在現實生活中造成我的麻
煩,因此,我認為,此類網友,的確不適合是本站的使用者。
這是我個人的陳述與意見,請板務站長參考。
前命理小組長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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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aulnewman (39.9.131.34), 12/31/2017 0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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