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不服CourtSports群組長之多項判決
時間Sat May 12 06:51:10 2018
※ 引述《jerry83688 (Ryanmankle)》之銘言:
: 3.本人於 #1Qnoo6S2 (CourtSports) 指出k板主違反站規《PTT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
: 則》第二編、第二章、第十一條之規定:「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
: 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而群組長在 #1Qn_Fvbd (CourtSports) 做出此部分申訴不
: 成立之判決,很明顯群組長沒有完整檢視我之前所發表的所有證據,k板主前後發了2-12和
: 2-11各兩篇水桶公告,在我申訴2-12成功後,k板主無視置底檢舉區已有完整檢舉理由,不
: 發改判公告,選擇私信檢舉人,私信後,公告都沒發,檢舉人就再補上其他檢舉,板主再
: 改判我2-11,我繼續申訴後,板主刪除2-11公告,發出2-12的改判公告,這就很有問題了
: ;一開始我要求發出2-12的改判公告,板主違反站規不發,通知檢舉人後,置底區多出新
: 的2-11檢舉,板主發一篇2-12改成2-11的水桶公告,本人再度申訴,照理說板主不是該發
: 出2-11改判嗎,他卻發出2-12的改判,所以
: 2-11呢? 這是我申訴成功改判的,改判公告呢 ? 違反站規明顯,我發文和群組長解釋,群
: 組長卻水桶我 #1Qpv_bTC (CourtSports),而在板規 #1NiMl5HN (CourtSports) a.發言
: 提到:「在群組長要求或是許可後發言,僅限於回答組務的問題,以及討論案件、判例及
: 板規等與組務密切相關的議題」,本人是討論判例相關,並沒有離題,況且該板並沒有所
: 謂「不允許對已經做出最後裁定的部份繼續混在其他發言裡」的規定,我真的很納悶群組
: 長是引用哪條規則水桶我 ?
我完全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請問這一段是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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