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IFF ( 胡不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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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附02] 不服About_Life組務GeminiMan之判決
時間Sat Apr 20 20:07:07 2019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SkQjjnQ ]
作者: RIFF ( 胡不歸 )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附02] 不服gossiping板主 XXXXGAY判決
時間: Fri Apr 19 19:05:16 2019
※ [本文轉錄自 RIFF 信箱]
作者: RIFF ( 胡不歸 )
標題: Re: 退回文章(手動置底)Re: [爆卦] 台北狗都市: 通報 前北市議員 何
時間: Fri Feb 1 19:42:31 2019
你好 我想討論關於這次水桶:
首先:
'這不是手動置底,因為每次repost都有新事證-狗再次出現'
舉個例子:
太陽花我記得也一直有人POST:現場須要XX物資、
或便當已經夠多了,不用再送進來之類的
這些太陽花文章並沒有被水桶,因為有新事證
所謂的手動置底,應該是指沒有新事證
如果您要把這類新事證,規定只能POST一次,那可能會產生一種情況:
'太陽花不能繼續通報現場的情況。'
請您再次思考您執法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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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或許您對POST新事證的'格式'有想法、或誤會。
但是我必須說:我已經盡量把文章的格式給整理簡潔了。
以我文章為例:
除我第一次通報外
假設我不用REPOST這功能,
我的第二次到第十次通報若是簡單地縮為30字:'某地方又出現狗...很危險...blabla'
這樣會造成文意表達不清。
因為我的文章想指出的是:狗問題很普遍,但完全無法可管,申告所有管道多次都無用
如果只簡化為30字,則無法精確表達'申告所有管道多次都無用'
只有積累REPOST,才能'精準表達這個社會體制的失能'
此外,我目前還有持續地向何志偉之外的人/單位 聯繫。
並預備將來他們如果處理不好,我接著REPOST 補述在我這文章裡。
這是一個長期持續處理的過程。
請您再次思考:是不是 板上不能繼續回報前文後來接著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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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我想談台灣與德日這類國家的差別:
在別的守秩序的國家,這樣的狗危害交通問題 卻長期通報又無法解決-這是難以想像的
很多外國人來台灣,會批評狗的問題。(您若GOOGLE可知)
而我這樣的文章,若是POST在日本之類守秩序的國家,猜想會得到很多支持。
板友批評政府公職人員的 會佔絕大多數--而非批評我。
我國因為長期的狗問題,
而形成病態的慣性思考:好像板友不想聽到太多這種通報消息。
然後非要等到有狗咬傷(死)人的新聞了,板友才在罵狗主。
這是很奇怪的
我想指出的是:台灣狗問題,有結構性的慣性問題。
而這個慣性,使得我的文章在板上顯得突兀--但這並不代表我是錯的。
請您思考:您的判決,是不是強化了這個慣性結構--並使台灣離日本之類的
守秩序的國家 越來越遠? 並遠離了普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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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我想談具體這地方的危險性,與通報的必要性:
這是一個單行道-只有一個車道、路很窄。
行人與單車騎士須要靠邊走。
而且是下坡路段。且常有沙石車或水泥攪拌車通過。
然後路邊有個停車場,場內有草叢等狗藏匿處。
當行人或騎士經過,狗(一隻或多隻)會突然衝出來,追在身後。
萬一驚嚇跌倒了,不堪設想。
以上這段補狗單位有紀錄可查,我電話通報過多次。
像這種狀況是極危險的,有通報必要,
無論是通報狗的危險性、或通報政府公職單位的無能,都是符合普世價值的。
請您思考:您的判決是不是助長了這個危險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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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說:或許您對"板上板面的整齊"有理想,
但是我想,未必須要用"手動置底的判決"來表達您的期望
請您再考慮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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