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看板BoardCourt
標題[證04] 不服生活娛樂館代理群組長Bignana判決
時間Fri Nov 4 20:50:31 2022
※ [本文轉錄自 ubcs 信箱]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標題: 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決
時間: Sun Oct 30 23:09:40 2022
※ 引述《Bignana (八苦諦聽)》之銘言:
: 判決主文:
: 請 ubcs/mother 任一板主於三日內取消申訴人(finhisky)之禁言並發布公告。
: 判決理由:
: 一、
: 本案涉及 L_TalkandCha 小組長(QQKKQKQK)於看板之發文,具特殊事由,予以受理。
: 檢視申訴人檢舉文,板主受理「.......其明知發文內容違規....」等語判決違反
: GossipPicket板規第十三條。
: 使用者(QQKKQKQK)遭檢舉之案件為生活娛樂館相關之事務,涉及部分本站職務,
: 雖應依「涉及當事人者,應由當事人提出檢舉」之要件予以駁回。
: 針對檢舉人亦具本站職務,是否為公眾人務之定義,
: 在 #1ZL07n3Y (About_Life) 一文中,
: 群組針對本站職務是否具公眾事務提到:
: 「......至於小組長、群組長、板主等是否為公眾人物,
: 其主題為討論本站群組事務,廣義而言適用公眾人物之定義......」
: 申訴人於文中提到Q君為小組長乙職,且直屬於 L_TalkandCha 小組,
: 應知曉其相關規範,並提到其明知相關規範,利用人氣發表文章表示個人看法等語,
: 群組認為,站在使用者的立場,小組長應理解轄下事務是為情理中事,
: Q君被檢舉之文章提到相當篇幅之群組事務,涉及G君亦為小組長,
: 受此公評應無不當,撤銷 GossipPicket 之處分,請板主按主文處置。
: 二、
: 小組長於判決中提到:「挑釁、謾罵亦屬於心證部分
: 既用合議制審理此案
: 組務這邊認為 經半數版主同意違規後就有共識即成判例
: 亦認為版主群會用公正的態度去處理每一件申訴檢舉案
: 此案半數人認定 組務會尊重版主群之決定」
: 小組長之裁決權並非全然的尊重板主判決,需要其站在小組事務發展之角度,
: 針對申訴及檢舉案件本身提出小組之見解。
: 三、
: 檢舉案存在於檢舉看板,未被處理前其皆無罹追訴期之問題,
: 其訴求效力仍在,縱然本案G君未再次檢舉,板主亦可處置。
: 對於判決合議、共識事後補正,依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十一條,
: 就算是事後補正,亦須儘快說明,不然其處分涉及板主共識,
: 未公開說明即未具效力。
本案不服代理群組長判決,請考慮修改判決內容或請skyjazz代理群組長重新進行本案審理
具八卦板規第七條、八卦檢舉板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
看板或其使用者,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
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非具有本國國籍者
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第十三條 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檢舉板文章、推文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
脅、謾罵、歧視、引戰等,適用Gossiping板板規處置。
不服代理群組長判斷對組務人員包含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而不予受理板規七
應判斷有無
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事實行為認定
日後可能因此導致使用者可公開在八卦板、八檢板對板務以上人員行板規七言論免責。
板務職以上人員除職務身份外,亦具有其站規中所指之
一般使用者身分,亦應該受其保護
此條認為代理群組長有逾越其站規部份,如未更改其判決,將上訴至BoardCourt。
對於三中敘述,代理群組長對於本案判決時間點被申訴人誤導,敘述上有誤請修正說明
前次檢舉文mother板主以於9/12做出傾向達標判決,內文檢舉兩篇皆視為達標
第二次檢舉本人於9/29進行判決,已達兩位板主合議判決之條件
不懂代理群組說明那些是否未看懂判罰違規是檢舉案內之兩文
非申訴人莫名其妙所指的兩案
#1Z6P0VF5 (GossipPicket)、
#1Z4XNqOM (GossipPicket)
┌─────────────────────────────────────┐
│ 文章代碼(AID):
#1ZD2zssF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本板 finhisky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664364406.A.D8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23 s 1 9/28 QQKKQKQK □ [文章] 本板 finhisky 板規7 第二次檢舉
作者 QQKKQKQK (QK啦!) 看板 GossipPicket
標題 [文章] 本板 finhisky 板規7 第二次檢舉
時間 Wed Sep 28 19:26:4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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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檢舉
finhisky要檢舉就檢舉,講一些五四三的挑釁我
我只好檢舉惹
: 一、文章標題、連結與代碼(大Q資訊):
: ┌─────────────────────────────────────┐
: │ 文章代碼(AID): #1Z6P0VF5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多篇 QQKKQKQK 板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662619679.A.3C5.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 │ 文章代碼(AID): #1Z4XNqOM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多篇 QQKKQKQK 板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662129652.A.616.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
: 二、違規事實:【如:超貼新聞、OP、超貼、引戰,貼出板規可加快處理速度】
: 發個文就被挑釁說是故意違規
:
: 違規內文:其明知發文內容違規
:
: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 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之文章,
: 一律退文且加給水桶六個月,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於推文違規者水桶七日。
:
:
: 三、違規人名稱:
: finhisky
:
: --
推 mother: 傾向達標 待判 09/12 10: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664364406.A.D8F.html
1F:推 ubcs: 兩位板主判定文章違反板規十三X2 水桶1年 09/29 20:00
以下申訴本文所述
明明其中一案,只有一位板主,推文認定違規
但ubcs自行擴大認定兩案都有兩位板主認定違規
等到申訴後,經小組長調查,mother才於 10/18 說有認為違規
推 mother: 第十三條 挑釁、謾罵 [中略] 150.116.135.61 10/18 11:28
→ mother: 適用Gossiping板板規處置。 150.116.135.61 10/18 11:28
→ mother:
#1Z6oboYx (GossipPicket) 檢舉兩篇文章 150.116.135.61 10/18 11:28
→ mother: 1.
#1Z6P0VF5 2.
#1Z4XNqOM我認為違規判達標 150.116.135.61 10/18 11:29
小組長把mother事後(10/18)認為違規,拿來認定 9/29 ubcs判決沒有錯誤
合理嗎?
小組長已經知道ubcs判決當下,沒有等另一位板主表示達標
ubcs當時判決違反板規,小組長卻沒有任何說明? 連口頭提醒、警告都不用?
8977 10/30 Bignana □ [證04] 不服L_TalkandCha板gogin判決
#1Z6P07Z9 (GossipPicket) #1Z4XN7mw (GossipPicket)
mother已有解釋,無奈何申訴人看不懂,連代理群組長也看不懂讓人不勝唏噓
代理群組長轉錄之證04,與板主判決之後板規13一點關係都沒有,此案無任何板主判決
如對案情有
疑慮不熟悉看不懂,請代理群組長注意傳喚請相關人員說明亦可
此案判決文有諸多疑義及錯漏之處,請收回判決文重新審理,若三日未回應將逕行上訴。
以下遭判決違規之文章,因未轉錄附證一併附件
供可沒看過就做出判決文的代理群組長參閱判斷
有無針對檢舉人之板規七定義違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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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Z6P07Z9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多篇 QQKKQKQK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662619655.A.8C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QQKKQKQK為八卦板上層之小組長,對八卦板規理應知悉
卻連續以多篇違反板規(非公眾、造謠)之文章,針對特定人。
這一串討論文,其他人都是在針對原文內容就事論事,就QQKKQKQK一個人不是,
其明知發文內容違規,還故意利用八卦板高人氣,遂行其在大眾面前、攻訐他人
之目的,挾怨報復,應認屬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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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Z4XN7mw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多篇 QQKKQKQK 板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GossipPicket/M.1662129607.A.C3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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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KKQKQK為八卦板上層之小組長,對八卦板規理應知悉 卻連續多篇違反板規(非公眾)
之文章。其明知發文內容違規,還故意利用八卦板高人氣,遂行其在大眾面前,以其
個人看法,暗示管理層不公平(例如暗示skyjazz、Frostmaiden事先商議好要對付他),
應該可以認屬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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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ur.com/RMK0GBW.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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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72.29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ubcs (59.120.192.119 臺灣), 11/04/2022 20: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