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THU (XD)
看板BoardCourt
標題[證01] 不服 About_Life coon182檢舉案判決
時間Mon Jun 30 22:15:42 2025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eOMDPVi ]
作者: Bignana (淵渟無跡靜濤君)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 L_LifeInfo小組 coon182檢舉案判決
時間: Mon Jun 30 00:01:23 2025
一、併同
#1eK0mpcY (About_Life) 處理。
二、本案審視過後以保障至少一次上訴,不具特殊事由,不予受理。
三、群組認為,本站板主義務規範中的文章管理權,有給予板主一定裁量空間,
本案小組長已於宣判中告知請板主應該設立規範並且敘明回覆公告的相關事宜。
※ 引述《ckTHU (XD)》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ckthu
: 申訴之小組長:skyjazz
: 申訴事由:
: 1. 不服 L_LifeInfo 小組長 skyjazz 對 MRT 版主 coon182
: 涉及 2 件檢舉案 (AID): #1e2Wu4Qc [證02] #1e2XDW3r (L_LifeInfo) [證03]
: 所作 D0105 號之宣判 (AID): #1eJf1z-w (L_LifeInfo) [證01]
: 依 About_Life 受理要項(二)或使用者仍不服處置
: 特此請群組長及站方重新檢視此判決之合理性。
: 2. 以下引用自 L_LifeInfo 小組長 skyjazz 裁判全文,並在此回文說明「申訴事由」
: 3. 因相關事由涉及 5. 看板監督權 與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故皆進行申訴。
: (AID): #1eK0mpcY (About_Life)
: : 【裁判字號】 D0105
: : 【裁判日期】 民114.06.15
: : 【裁判案由】 ckTHU 檢舉 MRT 板主 coon182 案
: : 【裁判全文】
: : 檢舉人 ckTHU 檢舉板主 coon182 有不當板務管理作為,
: : 經審閱該板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 ──────────────────────────────────────?
: : 主 文
: : 1. 檢舉案駁回。
: : 2. 如 coon182 板主要於看板禁止使用者回覆公告文,
: : 請修訂板規並公告周知。
: : ──────────────────────────────────────?
: : 說 明
: : 一、
: : 依本組檢舉案,文章代碼 #1e2Wu4Qc 辦理。
: 這邊提醒程序問題,依 (AID): #1eAUlnwX (L_LifeInfo) 小組長 skyjazz 表示
: 「但後續仍會於宣判中再次提醒板主」 至今未見 (AID): #1e2XDW3r (L_LifeInfo) 宣判
: 故 D0105 號之宣判主文應包含 (AID): #1e2XDW3r (L_LifeInfo) 之檢舉案。
: : 二、
: : 判決說明:
: : 1.
: : MRT 板有使用者因回覆板主公告文被板主刪文,
: : 檢舉人認為板主進行不當板務管理故提出檢舉。
: : 本站應未有任站規規範非管理職使用者不得回覆公告,
: : 僅各級看板和各公務看板之板務管理人員為避免使用者濫用發文、回文系統,
: : 自行撰寫板規禁止使用者回覆公告及使用[公告]分類發文;
: : 而依站規所訂定之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與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 : 因此板主依看板文章管理權,
: : 對其認為有疑慮的文章進行刪除之作為並無不妥,
: : 裁定檢舉案駁回。
: : 然以上板務管理作為不可為常態,
: : 仍應制定出明文板規,板務處理才有所依據;
: : 如遇板規規範未及之緊急狀況,需直接行使板主權力義務逕行處置,
: : 也應發布公告說明,或在被處置文章中以推噓文說明原由,
: : 才能讓看板使用者了解狀況。
: 檢舉案起因爲 yulun0909 版友回覆 MRT 版主公告文,討論「造謠」之認定標準
: 而原文遭 MRT 版主 coon182 未明確舉證違反何種規定而恣意刪除
: 原文備份 1 https://www.pttweb.cc/bbs/MRT/M.1744874978.A.DC9
: 原文備份 2 https://imgur.com/a/wM5o6qt
: 1. 使用者相關行為未逾越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 PTT 站規以降之所有規範
: 同時亦為法律所保障之權利。故檢舉案主張應
: 「維護本站未有禁止回覆公告有關規定之看版,所有使用者回文討論之權利」
: 然小組長 skyjazz 此判決卻著眼於「版主看板文章管理權」
: MRT 版主 coon182 恣意刪除文章至今仍不見提出任何法理依據、違規具體事證
: 言下之意是否為「版主有疑慮逕行裁量」可恣意踐踏「合法合規討論的權利」?
: 同時不當版務管理亦無須承擔責任?
: 2. 檢舉案亦要求「請組務協助調查此一不當版務管理,並恢復被刪除之原始文章」
: 然而判決書未提遭刪除之原始文章,此一討論之實質權利損害如何恢復?
: : 2.
: : 本站因各級規範資訊散亂,或長久的以訛傳訛,
: : 以致板務人員未能準確認知本站各級規定的正確性,
: : 故群組不會將其認定為板主蓄意發表不實資訊,
: : 也不適宜以使用者條款做出判定。
: : 如 coon182 板主要於看板禁止使用者回覆公告文,
: : 請修訂板規並公告周知。
: : 本文轉知 coon182 板主。
: 3. 使用者該守法、管理層亦該守法!
: 使用者們並非沒有給予 coon182 板主重新檢視自身裁量是否合法合規的機會
: 引用自原檢舉案附件 (AID): #1e2XF7Lq (L_LifeInfo)
: 除了提及「沒見版規限制不能回覆公告,還是看漏?」也在推文內提醒
: 推 coon182: 有問題請上組務反應喔^^ 04/17 20:45
: → ckTHU: 其論點不能討論嗎? 04/17 20:46
: 推 coon182: 要討論什麼?你只是想公審我而已吧XDD 04/17 20:46
: → ckTHU: 執法標準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嗎? 04/17 20:48
: → coon182: 如果每個板都講法律那板規可以廢了:P 04/17 23:00
: 推 yulun0909: 所以板規屬於參考用的,執法者可以無限上綱嗎?板規沒 04/18 10:01
: → yulun0909: 有寫到的規範「不能回覆公告」也算是板規的一部分嗎? 04/18 10:01
: 推 coon182: 不能回公告是站方喔^^ 04/18 10:05
: → Metro123Star: 站方有不能回覆公告的規定? 04/18 10:45
: coon182 在當下有多次機會重新審閱站規等相關規定與裁量之適法性。
: 卻給出「不能回公告是站方喔^^」虛假的最終意見、而檢舉案亦主張此為不實信息
: 同時 coon182 不僅有版主身份、亦為 SP2_Baseball、PttBaseball 組長
: 何以相關規定的閱覽能力不若非站方管理職的一般使用者?
: 4. 站規以降相關規範具體何處不清晰,以致小組長 skyjazz 做出
: 「本站因各級規範資訊散亂,或長久的以訛傳訛」這樣的認定?
: 5. 同時難以想像此事由竟可作為「裁判依據」,此裁判全文的「法理」與「事實」認定
: 是否可作為生活娛樂館群組在未來所有申訴
: 為所有使用者皆可援引之「判例」及「開脫之詞」?
: 若後續上訴 BoardCourt 後亦可對站方形成全面性的判決約束?
: 請群組長與站方審慎檢視此裁判全文的合理性與後續影響,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3.234.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About_Life/M.1751212889.A.7EC.html
※ 編輯: Bignana (114.33.234.30 臺灣), 06/30/2025 00:04: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kTHU (114.27.88.146 臺灣), 06/30/2025 22: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