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lsol (亂風)
看板BoardCourt
標題Re: [申訴] AboutBoards nknuukyo放任雙標板主.小組長偽證
時間Sun Jul 5 16:40:17 2026
※ 引述《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之銘言:
: 申訴人您寫的篇幅很多,
: 但完全無法說服我。
: 而且我覺得您認為的重點跟我認定的不同,
: 麻煩的是申訴是我在審理,
: 我來決定結果。
: 您寫了一些很陳義很高的文字,
: 我卻認為完全不是那一回事。
: 我也不認為您這件事值得提升到您說的那個層次。
板主.小組長不正當的行為,被上層管理人員以板務自治的不充分理由...放任。
等同監管制度失效,這影響十分重要。
: 另外,我覺得
: 我們兩個對中文閱讀恐怕會有理解上的不同,
: 這件事應該要先處理。
: 三個點您可以加強一下,
: 而且請您針對我的問題回答,
: 多寫我就不看。
: 否則我的心證現在就覺得重要性不足,
: 這件事不是您寫得很嚴重就能補上。
: 第一,
: 您寫到這段:
: 此案其實不複雜。
: - 申訴人違規事實認定被板主擴張解釋了 (處罰極嚴苛的制度下,雙標的判定影響重大)
: 我想問的是,這句
: "處罰極嚴苛"是甚麼意思?
: 本件的處罰極嚴苛嗎?
原本處分累進原則是:水桶七日、水桶一月 (30 日)、水桶一年 (365 日)。
被嚴格加重之後變成:水桶一月 (30 日)、水桶一年 (365 日)
4~12倍的嚴格下,判罰應該更慎重。
原本就應明確說明為何成立違背板旨,加倍處罰下應該更明確說明。
: 第二,
: StockPicket板規 2-2-3內容是
: 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
: 規範中的"過半數",您的理解是?
: 1/2同意是否是過半數同意?
光看文字,實務可能是>50%,也可能是≧50%。
依以下理由,申訴人相信實務標準顯然是≧50%既可改判。
1. 公平性原則和處罰保守原則;
假設原本就只有2個板主,初判在未深入理解事實下.未傳喚違規嫌犯辯解,
2位就粗糙快速地都判違規,被罰者申訴之後,一位板主同意答辯有理.可改判。
若要求申訴案需要>50%才改判,被罰者將敗訴...被處罰。
結果是板主深入了解答辯後的審查效力,竟然比不上一開始粗糙的初判。
如果板主初判就給被罰者答辯,反而不會被處罰,
可說被罰者敗因是板主粗糙判罰.不謹慎的給答辯機會。這顯然不公平.不合理。
如果真要求>50%才能改判,也應該為了公平性原則和處罰保守原則,
立即修改成≧50%才公平和合理。
不改的話,等於告知民眾: >>板主初判經常快速隨便判,初判一旦判罰就很難翻案了。
後續就算深入了解,如果照初判的票決辦法不會罰,
但板規認定粗糙的初判比深入的二審重要,所以該罰。<<
明顯非常不合理。
在板主連如何違背板旨都不說明甚至拒絕說明的情況下,更顯不公正.不合理。
2. 板主過往歷史曾說兩位也只能按照之前1:1算未達處罰標準
3. 此案板主審.小組長審理中,板主和小組長跟我的應對,
可明顯推知實務執行也是≧50%即可改判。
若要求>50%才能改判。在申訴人質疑曠職板主一票的效力和公平性時,
板務人員大可直接同意我的主張,同意不算入曠職板主一票,
接著說就只有2票但標準是>50%才能改判...即可。
反而持續堅持必須將曠職板主列入一票,為此不惜隱瞞曠職板主的處罰規定,
小組長甚至在群組庭說了謊。小組長大可不必畫蛇添足,平白大大增加自己的風險。
可推知他們心中早已認為≧50%就可改判。
: 第三,承前,客觀來看,
: 一件申訴案,看板有三個板主,
: 有一個板主水桶了使用者,
: 使用者申訴。
: 其中有一個板主並未表示意見,
: 在您的認知裡,
: 這個未表示意見的板主,
: 是否應該要計算成"同意申訴"?
我認為<不算入同意申訴>。
但小組長判例證實: 沒請假就必需表示意見,不然會受懲罰。
#1ZO0R8tC (Law-Service)
實務執行不容許<未表示意見>
在有曠職板主處罰規定下,曠職者應該不算入投票人數。
: 我無法為您延長時間,
: 7月10日後的陳述我就不看了。
: 也希望您不要寫太大篇幅,
: 我覺得我希望您回答的點很明確。
了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3.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BoardCourt/M.1783240819.A.725.html
※ 編輯: solsol (1.168.13.28 臺灣), 07/05/2026 18:29:15
1F:推 longbow2 : 經系統查詢,本件原處分 114.37.108.93 07/06 12:06
2F:→ longbow2 : 05/25/2025,水桶為30日 114.37.108.93 07/06 12:06
3F:→ longbow2 : 前述水桶到期後,03/15/2026申訴人又 114.37.108.93 07/06 12:07
4F:→ longbow2 : 被水桶365日 114.37.108.93 07/06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