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gen (新歌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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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建議] 實習組長
時間Sat Feb 9 21:42:11 2008
的組務規章 4. ◇ 板主警告規則 (1)兩週未上站且未請假者
而兩週沒上站先給予警告 就是通知
七日內仍未上站將予以免職 這句是指 板主連續3週未上站且未請假者將予免職
我想是您搞錯了!!
有任何原因沒辦法上站 只要到組務中心請假 也算是提醒小組長幫忙管板
如果沒有請假 那麼久沒上站 當然會被誤以為沒有做事
而您說的我在文章前設定不能回應(! 結案)
1.不想在開板或新增板主時因為m文加上板友推文過10拿到優文
2.防止被推文或噓文辱罵
我只是一個實行視聽組規定的小組長 沒有必要得到那麼多不是優文的優文
所以在我m文後會L
小組長不會無緣無故給予警告或是免職 我們也沒有必要受別人的辱罵 難堪
有任何問題可以查證後再來說那些 如果光看一篇文就下定論
沒有經過解釋 只會產生誤會
為了防止這些事情發生 所以我才會!起來
還有市民大道 新規範 4、建議、檢舉格式請使用預設格式填寫,否則不予以處理。
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就按照標準格式來填寫吧 謝謝:)
※ 引述《Valentina (天已亮得很分明)》之銘言:
: 我個人就是被"警告"的版主之ㄧ
: 組長認為七天不上站就可以免職...
: 老實說我當了這個版數年的版主
: 我希望就算我被某種標準(老實說是我個人毫無被通知的標準)認定為不認真
: 也希望是這個版的版友
: 而不是看都不看我曾經在這個版付出過的時間與心血
: 瀏覽一下不行嗎?
: 如果這位組長真的認為自己的標準是對的
: 為何警告文設定為不能回應呢???
: 無言以對!!!!!
: ※ 引述《eakw (...........)》之銘言:
: : 同意
: : 剛剛去逛了幾個版也看到這樣的情況
: : 除了人家回鄉
: : 我覺得就算版主真的沒有空管版
: : 也應該是用提醒的語氣
: : 而不是用"質問"的語氣
: : 畢竟大家都是服務性質
: : 真的不需要用這種態度來管理群組
: : 客氣一點吧
: : 不然這樣的態度很難服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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