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lentina (天已亮得很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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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建議] 實習組長
時間Fri Feb 22 23:32:37 2008
每個人不管多認真
總有一天
他會有沒有辦法上站也沒有辦法請假的一天
只要"[板主警告]"這篇文在我的版上一天
就是羞辱
言盡於此
※ 引述《begen (新歌二號)》之銘言:
: 的組務規章 4. ◇ 板主警告規則 (1)兩週未上站且未請假者
: 而兩週沒上站先給予警告 就是通知
: 七日內仍未上站將予以免職 這句是指 板主連續3週未上站且未請假者將予免職
: 我想是您搞錯了!!
: 有任何原因沒辦法上站 只要到組務中心請假 也算是提醒小組長幫忙管板
: 如果沒有請假 那麼久沒上站 當然會被誤以為沒有做事
: 而您說的我在文章前設定不能回應(! 結案)
: 1.不想在開板或新增板主時因為m文加上板友推文過10拿到優文
: 2.防止被推文或噓文辱罵
: 我只是一個實行視聽組規定的小組長 沒有必要得到那麼多不是優文的優文
: 所以在我m文後會L
: 小組長不會無緣無故給予警告或是免職 我們也沒有必要受別人的辱罵 難堪
: 有任何問題可以查證後再來說那些 如果光看一篇文就下定論
: 沒有經過解釋 只會產生誤會
: 為了防止這些事情發生 所以我才會!起來
: 還有市民大道 新規範 4、建議、檢舉格式請使用預設格式填寫,否則不予以處理。
: 如果還有疑問的話就按照標準格式來填寫吧 謝謝:)
: ※ 引述《Valentina (天已亮得很分明)》之銘言:
: : 我個人就是被"警告"的版主之ㄧ
: : 組長認為七天不上站就可以免職...
: : 老實說我當了這個版數年的版主
: : 我希望就算我被某種標準(老實說是我個人毫無被通知的標準)認定為不認真
: : 也希望是這個版的版友
: : 而不是看都不看我曾經在這個版付出過的時間與心血
: : 瀏覽一下不行嗎?
: : 如果這位組長真的認為自己的標準是對的
: : 為何警告文設定為不能回應呢???
: : 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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