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phabetR (備取的辛酸誰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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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建議] 可以公開不開板的原因嗎??
時間Fri Jun 13 21:09:53 2008
※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之銘言:
: ※ 引述《culb (香草)》之銘言:
: 你完全搞反了吧。
: 就是新限制辦法不能夠規範既往的申請,
: 所以才需要重新申請。
: 抱歉我看不懂你要表達的是什麼。
來來來我告訴你他要表達的是什麼。
周星馳的九品芝麻官裡有一句經典名言:「你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阿?」
而組務的作法就是:「拿明朝的劍要斬元朝的官」
原po舉的例子很淺顯易懂,意思就是說:
遊戲規則是由其中一方訂出來的,然後他發現這個規則下他一直輸,
於是他大爺不爽,在某次輸了要被阿魯巴的時候說:
「我覺得這個規則不公平,所以這次不算,等我明天擬好新規則再來玩」
小朋友間對這種行為會怎麼說呢?「賴皮」「規則就是這樣怎麼可以反悔?」
如果新訂規則還沒出來以前林宥嘉板就可以以此當成不開板藉口,
那麼我覺得蘇有朋板(原屬小虎隊)、張克帆板(原屬紅孩兒)、
黃力行板(原屬LA Boyz)、羅志祥板(原屬四大天王)應該全部關掉,
然後林佑威跟李威板應該合併(原屬WEWE),這樣才有符合新規定阿。
最後我要說可能是我天資駑鈍,反而我才看不懂你要表達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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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賜我一套真理,以後我就跟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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