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pyd (我愛飛碟(FM92.1))
看板Buzz_Theater
標題Re: [判決] summer5413檢舉fastroad板板主LoveCha …
時間Sun Mar 28 21:36:00 2004
※ 引述《MayDayLove ( 網路斷線中...)》之銘言:
: ※ 引述《lpyd (我愛飛碟(FM92.1))》之銘言:
: : 致MayDayLove,本組長之前在前項判決並沒有看到砍除的文章是一年前的文章,所以
: ^^^^^^^^^^^^^^^^^^^^^^^^^^^^^^^^^^^^^^^^^^^^^^^^^^^^^^^
: 喔? 原來判決是這麼草率? 還可以沒有看仔細阿...
這部分使用者並沒有主動提及,一般人並不會去注意,你去告法官法官也不會把所有
的東西都面面俱到吧,而且本組長並沒有任何草率的行為,所有使用者提出告訴,本
組長都會通知兩造來做出論述後才做出判決,我不知道我哪個地方草率了。更何況告
訴本來就是當事人應該指出,組長本來就沒有責任要去幫你舉證等等。
: 那一開始那篇公告怎不說清楚,現在我提疑問才解釋,
我已說的很清楚了。我不知道你哪一點看不清楚。
: 且好像錯的理所當然,似乎沒看到砍除日期是正常的?
: 現在的疑問點就是,當有人上訴時,還可以不把上訴的文件看清楚?
她有特別標示出來嗎?試問之。她告的是設劣文不當,而不是砍文章的時間。如果依
照法律精神,告錯東西是告訴人的問題,而不是法官的問題。
: 而現在看清楚了,卻不主動說明,還要人家挖出來?
: 是該表現點誠意了吧...
: 我沒有不服判決,只是質疑前次的判決是否過於草率,
: 而要到事後才來彌補,彌補過了也罷,但是否該表示什麼?
已經恢復並且已經發文給當事人請問一下還要表示什麼?
: 每個人都會犯錯,但要勇於承認。
: : 判決這是板主權限,但是在summer5413重新申訴後,查看結果判定為板主失職,並且
: : 已將舊判決改判,不知道你還有什麼疑問。現在的違規點是在板主砍除的是一年前的
: : 舊文明顯失職,本告訴本來就是針對板主砍文劣文是否違規,而不在於砍除的理由。
: : 如果就砍除理由應該是板主的權限,一般而言不是太過分組方和站方是尊重板主權限
: : 。如果有任何疑問歡迎提出討論,並且當事人若有不服本組長判決可以抗告或是上訴
: : 至PTTLaw交由站長做出最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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